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6年起实行春秋假制度。春假、秋假各安排3天,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 春假时间: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以及市直学校春假安排在4月1日至4月3日,与清明假连休,形成6天假期。其他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秋假时间:秋假安排在11月中下旬,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假期(具体时间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确定并公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自2026年起实行春秋假制度。春假、秋假各安排3天,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 春假时间: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以及市直学校春假安排在4月1日至4月3日,与清明假连休,形成6天假期。其他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秋假时间:秋假安排在11月中下旬,与周末连休,形成5天假期(具体时间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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