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张某像往常一样下楼,准备给等在单位楼下的女儿送钥匙。突然,一把折叠刀捅入了她的身体,连捅数十下,她连一句“救命”都没喊出口,就命丧当场。周围人见状,连忙报警。张某17岁的女儿,见到这一场景愣在原地,她无法相信,杀害母亲的凶手,竟是自己的父亲!
据了解,2004年,贺某和张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后,张某生下一女,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小家庭。然而,从贺某收到7、8套拆迁房开始,故事的走向就发生了变化。有了房子的贺某不再上班,并开始游手好闲,不仅不顾家,而且多次婚内出轨。先是出轨一名幼师,后又出轨了家境较好的黄某。 张某得知后,便带着公婆找到了黄某所在的出租房,并在衣柜里找到来躲藏的贺某。也就是这一次“撕破脸”的行动,让黄某知道贺某是有家室的人,也让张某与贺某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黄某在得知自己怀孕后,便要求贺某离婚。贺某也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与黄某结婚,竟不惜让朋友与黄某领取结婚证,自己再与黄某拍摄婚纱照、举办酒席。然而纸里总是包不住火的,张某得知此事后,便赶到二人家里拍下了他们出轨的证据。 贺某向张某提出解除夫妻关系,却不分给张某任何房产。考虑到自己的女儿马上要高考,张某拒绝了离婚的请求,并向当地的婚姻调解节目寻求帮助,希望借助节目组的力量挽救她的家庭。但贺某为了离婚,已经把张某起诉到法院。 另一边,节目组造访贺某家,贺某不仅埋怨节目组多管闲事,多次出言不逊,甚至通过黄某家的关系,买断了他的两期节目版权,要求电视台删除节目。 可是,即使贺某的行动再迅速,节目播出也是有时间差的。该节目一经播出,黄某便因此被单位开除。贺某在家,一边受着来自黄某的埋怨,一边担心张某把出轨证据提交给法院,加之各方的压力和怒火,他终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在开庭前2天,贺某带着折叠刀,尾随女儿来到张某单位楼下,数刀捅死了张某。目前,贺某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此案,网友们纷纷评论表示,“本来只是重婚罪,现在越做越大了”、“长痛不如短痛,女儿都已经知道你俩要过不下去了,早离早散多好”、“你断人家路,最后自己也没路。这个渣男若是多给妻子钱,他早就和三过上了。现在杀了无辜的妻子,自己也得死。他是恶有恶报,可惜他妻子和孩子了”。 那么,本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如何定性呢? 首先,贺某的行为,无疑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具体到本案,贺某使用折叠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违法的故意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量刑,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但贺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张某并无过错的情况下,并不属于从宽处罚的范围,应当从重处罚。贺某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 其次,贺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到本案,贺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和黄某拍婚纱照、办酒席,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再次,关于遗产分配。 贺某杀害妻子张某,首先应当从他们的夫妻公同财产中析出张某的财产,作为遗产。贺某因为杀害张某,就丧失了继承权。 如果贺某被判处死刑,他的财产在赔偿张某后作为遗产处理。如果和黄某有私生子,那么,他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继承权。 自古奸情出人命!贺某为了婚外情,走上了不归路,令人唏嘘,令人警醒。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长沙一男子当街杀妻女方亲属发声# ———————————————————————————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据了解,2004年,贺某和张某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后,张某生下一女,原本是一个幸福的小家庭。然而,从贺某收到7、8套拆迁房开始,故事的走向就发生了变化。有了房子的贺某不再上班,并开始游手好闲,不仅不顾家,而且多次婚内出轨。先是出轨一名幼师,后又出轨了家境较好的黄某。 张某得知后,便带着公婆找到了黄某所在的出租房,并在衣柜里找到来躲藏的贺某。也就是这一次“撕破脸”的行动,让黄某知道贺某是有家室的人,也让张某与贺某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黄某在得知自己怀孕后,便要求贺某离婚。贺某也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与黄某结婚,竟不惜让朋友与黄某领取结婚证,自己再与黄某拍摄婚纱照、举办酒席。然而纸里总是包不住火的,张某得知此事后,便赶到二人家里拍下了他们出轨的证据。 贺某向张某提出解除夫妻关系,却不分给张某任何房产。考虑到自己的女儿马上要高考,张某拒绝了离婚的请求,并向当地的婚姻调解节目寻求帮助,希望借助节目组的力量挽救她的家庭。但贺某为了离婚,已经把张某起诉到法院。 另一边,节目组造访贺某家,贺某不仅埋怨节目组多管闲事,多次出言不逊,甚至通过黄某家的关系,买断了他的两期节目版权,要求电视台删除节目。 可是,即使贺某的行动再迅速,节目播出也是有时间差的。该节目一经播出,黄某便因此被单位开除。贺某在家,一边受着来自黄某的埋怨,一边担心张某把出轨证据提交给法院,加之各方的压力和怒火,他终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在开庭前2天,贺某带着折叠刀,尾随女儿来到张某单位楼下,数刀捅死了张某。目前,贺某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此案,网友们纷纷评论表示,“本来只是重婚罪,现在越做越大了”、“长痛不如短痛,女儿都已经知道你俩要过不下去了,早离早散多好”、“你断人家路,最后自己也没路。这个渣男若是多给妻子钱,他早就和三过上了。现在杀了无辜的妻子,自己也得死。他是恶有恶报,可惜他妻子和孩子了”。 那么,本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如何定性呢? 首先,贺某的行为,无疑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具体到本案,贺某使用折叠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违法的故意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量刑,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但贺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张某并无过错的情况下,并不属于从宽处罚的范围,应当从重处罚。贺某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 其次,贺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到本案,贺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和黄某拍婚纱照、办酒席,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再次,关于遗产分配。 贺某杀害妻子张某,首先应当从他们的夫妻公同财产中析出张某的财产,作为遗产。贺某因为杀害张某,就丧失了继承权。 如果贺某被判处死刑,他的财产在赔偿张某后作为遗产处理。如果和黄某有私生子,那么,他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继承权。 自古奸情出人命!贺某为了婚外情,走上了不归路,令人唏嘘,令人警醒。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长沙一男子当街杀妻女方亲属发声# ———————————————————————————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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