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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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与温度,法治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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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发生抢劫致死案,嫌犯携金项链销赃未被验明身份和来源凭证 上海发生抢劫致死案,嫌犯携金项链销赃未被验明身份和来源凭证,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规范上海黄金珠宝行业回收服务
    2月26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发布关于规范上海黄金珠宝行业回收服务的建议函。 各黄金珠宝企业: 近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办理一起抢劫致死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携带其抢劫所得的一条黄金项链,至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某珠宝行门店进行销赃。该门店营业人员在回收过程中,未查验黄金项链的原始购物发票等来源凭证,亦未核实登记出售人身份信息,即当场收购并兑付了人民币二万余元。上述行为不仅增加了公安机关查办案件的难度,加剧了犯罪链条终端的隐匿风险,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在经营中存在“重买卖、轻管理”的粗放模式。这种模式客观上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使本应作为社会治理神经末梢的行业节点,反而成为了薄弱环节甚至风险源点,进而削弱了社会对行业整体的评价。 为此,检察院专门与我会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上海黄金回收行业现状。随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协会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协会积极参与上海黄金回收行业相关的综合治理,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根据《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协会经研究讨论,现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执行行业标准:本市涉及黄金回收服务的企业,应积极参照执行《黄金回收点经营服务规范》(DB31/T1262-2020)地方标准,规范金银制品及黄金饰品的回收经营服务。 2、落实强制身份登记:在回收黄金饰品时,必须查验并登记出售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准确记录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建议留存证件清晰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 3、完善交易信息记录:对每笔回收交易建立详细台账,记录物品名称、特征(如品牌、型号、重量、成色、独特标识等)、来源说明(要求出售人简要陈述)、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台账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核查。 4、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当出现出售人拒绝出示证件或身份可疑、出售物品数量多且新旧不一、来源说法矛盾、出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值、物品有明显磨损痕迹但与所述来源不符等可疑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黄金回收点经营服务规范》(DB31/T1262-2020)作为由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牵头编制的全国首个黄金饰品回收服务地方性标准,自2020年实行以来,对规范上海黄金回收行业的经营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以此标准为基础,协会已发展了一批达到标准要求的《黄金回收点经营服务规范》示范点。在此次检察院的建议书中,也明确提出应扩大该“示范点”的范围,鼓励更多业内单位积极申报。目前,《黄金回收点经营服务规范》已公布在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公众号的“服务”栏目中,请业内同仁及时查看学习,规范黄金回收服务。如达到《规范》要求,均可向协会申领《黄金回收点经营服务规范》示范点证书。同时,中国黄金协会近期也发布了《黄金以旧换新经营服务规范》,对黄金以旧换新服务进行了相关规范。正式文本发布后,我会也将在公众号转载宣传,请大家关注。 根据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要求,请所有涉及黄金饰品回收、以旧换新等业务的门店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回溯过去一段时期内的回收业务,检查是否存在未进行身份信息登记核查的交易,是否存在回收物品与出售人身份明显不符、交易价格明显异常、出售人形迹可疑等情形,及时查漏补缺,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注:《黄金回收点经营服务规范》示范点申报方式: 请登录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申报表,或联系协会秘书处获取详细信息,联系电话:63553416。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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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25日,云南迪庆雨崩冰湖冰面破裂,湖上游客多人落水
  • 24日晚,网友称在首都博物馆的垃圾桶里看到了一叠“观众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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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23日外地游客在重庆旅游遭遇高空抛粪便,肇事者已被拘留
  • 2月23日晚,海口解放西一仓库突发火情,火势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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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恐怖”写成“恐施”、“宣扬”成“宣场”,成都公安展板现错字 2月22日,有市民反映在成都双流机场站候车厅,看到一块公安宣传展板出现多处错误,将“恐怖”写成“恐饰”“恐施”,将“宣扬”写成“宣场”。、
    现代快报记者从市民拍下的图片中看到,宣传展板第八十条中,有四处“恐怖”写成了“恐饰”,一处写成了“恐施”;有一处“宣扬”写成了“宣场”。 22日下午,记者拨打了成都铁路公安局旅客列车报警台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情况进行核实并反馈。“广告公司将条例进行复制粘贴时,出现相似字体的混淆导致了错误,也怪我们疏忽了。”22日晚,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双流车站派出所民警致电记者回应:现在我们已经把有错误的展板撤下来了,立即整改并重新制作。截至记者发稿前,市民发布的帖子内容已经无法展示。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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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位中国游客在贝尔加湖遇难,网传车辆沉湖瞬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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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传男子上说媒节目称自己“在机关单位上班,家里有宾利添越,保时捷,奥迪r7,房子很多”
  • “初中女生扶老人遭索赔22万”,原告方已撤诉 近日,福建一女子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两初中生骑电动车经过看到后扶起,被交警定次责。女子称自己是被吓摔倒的,找一女孩家属索赔22万。
    该案原定于2月26日上午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 2月21日,湖南都市频道风芒新闻记者联系上事件中的女孩母亲郑女士。她表示,目前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原告方已撤诉。此前发布的抖音和朋友圈相关内容也已删除,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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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政协原主席胡彪简历 胡彪,男,汉族,1947年5月生,湖南邵阳人,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专文化。
    曾任第九届、十届湖南省政协主席。 人物履历 1965.08——1968.10,湖南省武冈县“四清”工作队队员,湖南省邵阳市委机关干部、公社团委书记; 1968.10——1970.08,湖南省邵阳市革委会办事组、秘书组组长; 1970.08——1979.07,湖南省邵阳市革委会常委、党委办公室主任,市革委会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市农办主任兼郊区党委书记、工委主任; 1979.07——1981.02,西藏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81.02——1983.12,湖南省邵阳市政府秘书长,邵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1983.12——1986.02,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1983.10—1985.12 在湖南省委党校领导干部文化专修科学习); 1986.02——1990.01,湖南省怀化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1990.01——1993.03,湖南省怀化地委书记; 1993.03——1993.08,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1993.08——1994.02,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兼省保密委员会主任; 1994.02——1995.10,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省保密委员会主任; 1995.10——1996.12,湖南省委常委、省委农村工委书记(其间:1996.03—1996.05 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6.12——2001.11,湖南省委副书记; 2001.11——2003.01,湖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3.01——2003.07,湖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3.07——2013.01,湖南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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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莆田老太骑自行车无接触摔倒,初中女生骑电动车路过被索赔22万 老太太骑自行车无接触摔倒,初中女生骑电动车路过被索赔22万元!交警认定次责,母亲称女孩已产生心理阴影
  • 93岁老人喊话阜阳中院院长:20年冤屈谁来管? 来源:公众号“黄自然” 
    93岁的黄自然老人,用颤抖的手写下这封信时,心里在想什么? 是20年光阴被侵蚀的无奈,还是对司法公正最后一丝倔强的期盼?当一位耄耋老人,不再选择沉默,而是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勇发出公开喊话,这背后究竟藏着怎样一段被岁月尘封的纠葛? “贵院生产的不合格产品”——老人用这样一个沉痛而形象的比喻,直指那份让他煎熬二十载的 (2007)刑终字第69号裁定书。他说,这是一件“不合格产品”,一件对他造成持续侵害却迟迟得不到修正的“司法次品”。 二十年的煎熬,从一份“自相矛盾”的裁定开始 时间回溯到2007年。一份编号69的刑事终审裁定书,为黄自然老人的案件画上了法律意义上的句号。然而,在老人看来,这个句号画得潦草、扭曲,甚至充满了疑点。 他在信中尖锐地指出了几个核心问题:裁定书内容自相矛盾。法律文书最讲究逻辑严密、事实清晰,自相矛盾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事实认定可能存有偏差,法律适用或许存在瑕疵,这直接动摇了裁判的根基。 更令人不解的是,老人指控法院隐匿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如果一份本该在案卷中、对案件定性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书被“隐匿”,那么呈现给法庭和当事人的,还是一个完整的事实拼图吗?案件的审理,是否建立在信息不完整甚至被筛选过的“事实”之上? 虚构“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这是另一个沉重的指控。立案与否,是刑事诉讼启动的关键程序节点。若这一决定属“虚构”,那么整个案件的程序源头就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源头若被污染,后续的河流如何清澈? 老人还提到了 “异地用检程序违法” 的问题。刑事诉讼程序有着严格的地域管辖规定,异地办案需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程序违法,如同大厦的根基不稳,即使最终建筑看似宏伟,也随时有倾覆的风险。 院长监督程序:是最后的希望,还是又一个循环? 面对这些盘根错节的问题,93岁的黄自然没有选择放弃。他依据《刑事诉讼法》的审判监督程序,将希望寄托于法院的院长依法履职纠错程序。 院长监督程序,是我国司法体系内部一种重要的纠错机制。当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时,可以向法院院长提出,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这原本是司法自我净化、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阀门。 但老人用“拒不纠错,不作为乱作为”来形容他过去多年的遭遇。这十个字,分量千钧。它可能意味着,这条内部监督的通道,在某个环节被堵塞了;也可能意味着,某些错误在系统内部被习惯性地“维持”了。 一个普通公民,尤其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与一个庞大的司法机关对话,其力量对比是不言而喻的。他的呼喊,能否穿透层层的官僚惯性?他的质询,能否得到不是敷衍、而是严肃认真的对待? 他不要模棱两可的回复,不要官样文章的解释。他在信末坚定地要求:“就裁判文书自相矛盾等我提的问题请给予正面书面回复”。“正面”、“书面”,这两个词是他对尊重与正式的最低要求,也是他捍卫自身权利的底线。 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一位老人的遭遇 黄自然老人的个案,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许多更深层的东西。 司法公信力,就建立在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的基础之上。它经不起“不合格产品”的反复消耗。一个错误,拖上二十年,伤害的不仅是一位老人,更是公众对法律“定分止争”、守护正义的基本期待。 司法纠错机制的灵敏与有效,是衡量司法健康度的重要指标。系统能否及时、勇敢地正视并修正自己的错误,而不是让当事人陷入漫长而无望的申诉循环,这考验着司法的勇气与担当。 对弱势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保障,尤其值得关注。当面对庞大的司法机关时,个人常常是渺小的。如何确保他们的声音被听见、诉求被重视、权利被保障,需要制度设计更细致的关怀和司法人员更主动的作为。 这位93岁老人所追问的,其实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关心的:当法律文书出现疑点,我们该如何寻求解释?当认为司法裁判有误,除了漫长的信访,内部监督渠道是否畅通有效?司法机关面对当事人的质疑,尤其是对自身“产品”质量的质疑,是否有足够的坦诚和勇气去面对、去审查、去回应? 苏勇院长,您会如何拆开这封沉甸甸的信?您看到的,是一位老人的执着追问,还是本院一份需要重新审视的历史卷宗?您的“正面书面回复”,将不仅仅是对黄自然老人个人的交代,更可能成为观察司法系统如何对待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践行“有错必纠”原则的一个窗口。 二十年的时光,足以让青丝变成白发。但正义的等待,不应如此漫长。我们期待,老人的这声呼喊,能唤醒对一桩旧案的重新审视;我们更希望,所有的“不合格产品”,都能在有效的监督机制下,得以召回和修复。 因为,司法的温度与尊严,正体现在它如何对待那些最微弱、却最执着的声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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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女游客吐槽:三人玩黄崖洞冰滑梯时滑雪车翻了,每人都被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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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一律师大年初二咒骂律师同行为“死人” 北京一律师在大年初二凌晨两点咒骂多名律师为“死人”,引发大量律师纷纷报警。
    目前派出所已经介入。迫于公安的压力,该律师紧急录制视频公开道歉,但却毫无诚意。多名律师表示不接受其“套路”道歉,仍在投诉,要求微信平台永封其视频公众号及相关社交账号。 中国人对春节有着特殊的感情,都渴望在新的一年里能够收到他人祝福,能够在接下来的一整年里平安喜乐。然而该律师在这个节日咒骂他人为“死人”,严重伤害了他人的感情。 据了解,此人经常性通过视频号 、公众号平台辱骂、攻击他人,屡教不改。希望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律协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司法 及时介入,对其惩戒。 来源:微博号“我要给他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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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楚雄“2·17”船舶倾覆事故致26人落水,其中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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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丽道被查 永丰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彭丽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吉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彭丽道,男,汉族,197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任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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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官方通报说:彭政委向王老板借了30万元买房,后来,彭政委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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