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诽谤兼地域黑,宋某辉理应被全平台封杀
顶着“学者”头衔,却行恶意诽谤、地域歧视之实,宋某辉用一系列毫无底线的言论,沦为毫无原则的“网络喷子升级版”,其言行不仅践踏公序良俗,更无视司法权威,亟待全平台予以封杀,清除网络空间毒气。
事件始于2025年3月29日,宋某辉借胖东来基层员工平均月薪9886元话题,对河南知名零售企业胖东来发难,公然造谣“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只能靠流量活着”。随后,其言论持续升级,不仅用“不务正业、蹭流量高手、河南企业界耻辱、邪恶势力”等污言秽语恶意攻击胖东来,还对创始人于东来进行人身贬损,嘲讽其“初中没毕业,爱作秀、迎合民粹”,将正常的商业讨论引向恶意攻击的歧途。
更恶劣的是,宋某辉将对单一企业的质疑,恶意扩大为赤裸裸的地域攻击,公开叫嚣“河南出不了华为这样的企业”,甚至辱骂支持胖东来的民众是“蠢货”,散布“蠢货比例高的地方,得蠢货者得天下”等极端言论,刻意煽动地域对立、抹黑全体河南人,性质极其恶劣。要知道,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和经济转型中的重要省份,近年来在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了大批优秀企业,胖东来更是以极致服务成为零售行业标杆,宋某辉的片面言论,不仅伤害了河南人的情感,更可能对河南的投资环境和人才吸引造成负面影响。
面对胖东来的合法维权,宋某辉毫无悔改之意,反而高调叫嚣“死磕到底”,还以“学者价值就是批判”作为遮羞布,为自己的恶意行为百般狡辩。2025年4月,胖东来正式将宋某辉列为侵权诉讼对象,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明确其言论涉嫌贬损公司品牌形象、侵犯名誉权。
司法公正终会亮剑,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2026年1月12日,宋某辉正式收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案由明确为名誉权侵权及商业诋毁纠纷,与胖东来此前指控的“恶意抹黑品牌、侮辱创始人、煽动地域歧视”完全对应。经过严谨审理,3月10日前后,该案一审正式宣判,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言论传播范围及造成的损害后果,作出明确判决:认定宋某辉侵权行为成立,其发表的“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只能靠流量活着”等言论属于捏造事实、歪曲真相,“河南企业界耻辱”“蠢货比例高的地方,得蠢货者得天下”等表述属于侮辱性言辞,已远超合法评论边界,不仅损害胖东来企业商誉,更涉嫌煽动地域对立、贬损群体名誉。最终判决宋某辉赔偿胖东来各项损失共计56万元,同时要求其在自身所有网络账号置顶发布经法院核准的公开道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7天,以此消除侵权言论带来的负面影响。
令人不齿的是,即便司法判决已清晰界定其过错、明确其法律责任,宋某辉依旧拒不认错,于3月11日发文狡辩“10大指控无一成立”,执意要求公开辩论并明确表示将上诉,公然无视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继续挑衅公序良俗、践踏法律尊严。
纵观整个事件,胖东来方面始终保持理性,明确表示宋某辉的言论早已远超合法评论的边界,其恶意抹黑品牌、侮辱创始人、煽动地域歧视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商誉,因此维权行为完全合理合法;而宋某辉却始终披着“客观批评”的外衣,行恶意诽谤之实,将地域黑当作“敢言”,把恶意攻击包装成“专业判断”,甚至反咬一口,诬称胖东来借助诉讼制造寒蝉效应、压制正当批评,其言行双标、毫无底线可见一斑。
值得注意的是,宋某辉的“学者”身份本身就饱受争议,他公开否认毕业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却始终未提供学历证明,在主流学术期刊查无其人,仅靠媒体专栏文章维持影响力。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他一边抨击胖东来“靠流量生存”,一边开通微信公众号打赏功能,靠争议性言论博取流量变现,形成“批判-变现”的闭环,与他标榜的“学者担当”背道而驰。
宋某辉的言行,不仅突破了公共言论的基本底线,践踏了地域尊重与社会公序良俗,更对生效司法判决视而不见、公然违抗。结合法院审理细节可知,其侵权行为并非偶然,而是主观恶意明显、情节恶劣,既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佐证自身言论的真实性,又刻意使用侮辱性、贬损性语言扩大负面影响,其行为与最高法严厉打击的网络“黑嘴”、造谣抹黑企业等违法行为高度契合。
这种靠抹黑河南、攻击优质企业博取流量,甚至在司法判决后仍拒不悔改的人,根本不配谈论公共批评,更不配占用公共舆论平台。在此强烈呼吁,全平台应坚守责任底线,对宋某辉予以全面封杀,坚决清除地域歧视与网络暴,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地域形象,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让理性评论回归本位,让地域尊重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