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因10块钱停车费扇保安两个耳光,还辱骂保安是看门狗,保安飞起一脚,将孕妇直接踹流产,网友:嘴欠,怪不得别人。事发当天,高先生开车带着怀有身孕的妻子郭女士外出办事,他临时将车停放在某大厦楼下的消防通道里,并嘱托妻子坐在车内等他。可没过几分钟,大厦的保安就发现停在消防通道的这辆车,于是前来让郭女士将车挪开,还说在大厦的停车场里超时停车要收费。郭女士称,丈夫一会就回来挪车,同时对保安要求交费感到不悦,她表示车子只停了15分钟,怎么就要收费?一般停车场都是30分钟或者1小时内不收费,并要求保安出示收费标准和依据。可保安根本不理会郭女士的要求,只说这是停车场的规定,他只负责执行规定,接着就很不耐烦地催促郭女士快点去交钱。而郭女士坚持要先看到收费依据才会交停车费,就这样双方互不相让,争吵也变得越来越激烈,这时保安嘴里开始说些不干不净的脏话。郭女士见状也不甘示弱,推门下车和保安撕扯起来,并趁机直接给保安一个大嘴巴子,还口吐芬芳,大骂保安是看门狗。一听对方骂自己是看门狗,保安一下子被激怒了,抬腿就是一脚,直接踹到郭女士的肚子上,郭女士感到一阵疼痛,立即捂着肚子蹲了下来,并赶紧给丈夫打电话。听到电话里妻子哭诉被保安打了,高先生顿时火冒三丈,急忙赶了过来,抡起拳头就和保安扭打在一起,但很快又跑来2个保安帮忙,高先生终因寡不敌众,被打的头破血流。看到妻子捂着肚子蜷缩在地上,高先生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好,妻子怀孕才2个多月,现在胎儿情况很不稳定,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是他挣脱掉保安,把妻子抱上车,开车直奔医院。然而通过当地妇幼保健医院的全力救治,悲剧还是不幸发生,医生遗憾的告知郭女士夫妇,因为受到外力剧烈撞击,胎儿已经保不住了,只能进行引产处理。医生的话让躺在病床上的郭女士伤心欲绝,自己的孩子才2个月,就因为那个保安的一脚,失去了生命,都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悲愤的高先生来到大厦讨要说法,然而当天值班的保安和保安队长却百般推卸责任,称当时值班的保安要求郭女士将车开走的要求是合理的。可是在劝说的过程中,郭女士的情绪十分激动,她隔着车窗骂保安不说,还下车动手打人,这下才惹得保安生气,两人争执起来。保安队长还说,当时的那名保安,根本就没有用脚踹郭女士,而是郭女士不停谩骂保安,骂看门狗,说的话十分难听。眼看保安不认账,高先生也只能选择报警处理,毕竟流产不是小事,民警非常重视,第一时间调取了事发区域的监控录像,并寻找当时在场的证人。通过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保安劝离车辆,郭女士确实从车上下来,并用手里的小提包砸了保安几下,然后紧接着就见高先生过来,追着保安到了监控拍不到的地方,不一会儿,高先生捂着头和妻子郭女士又回到监控视野中。中间最关键的事没有被监控拍到,那么就不能得知当天保安究竟有没有踹郭女士的肚子,目前只能看出,确实是郭女士先动的手,然后丈夫高先生被保安打破了头。由于没有太直接的证据证明保安踢了郭女士,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就在这个时候,案发现场周边的商户,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在场证人,这位目击证人称,她听到有一名保安对其他人说跑到监控拍不到的地方,这才引得高先生和郭女士追过去,然后两人才被打。面对大量的证据,当天值班保安也不得不承认,确实踢了郭女士一脚。事到如今,真相终于水落石出,郭女士确实先动手打了保安,然后保安将郭女士和高先生引到监控盲区,再还手对二人进行殴打。至此,警方已经将涉事保安拘留,待下一步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郭女士出手打人固然有错,但保安还手殴打,已经远超过正当防卫的程度,如果最后经鉴定,流产和保安脚踹存在因果关系,保安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民事角度而言,保安的行为侵害他人身体权,需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同时胎儿流产会给人带来极大痛苦,保安还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从刑事角度而言,一般情况下流产可以构成轻伤,根据刑法第232条和相关司法解释,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也就是说,涉事保安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由于郭女士有过错在先,会一定程度上减轻保安的法律责任。都说冲动是魔鬼,郭女士因为出言不逊,最终搭上自己孩子的性命,后悔都来不及;而保安因为一时激愤,最终搭上自己的金钱和自由,代价也很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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