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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普通员工奖金300万,你相信吗
    ​很多人还在互联网大厂996。但是SK海力士的普通员工,今年奖金可能就超过300万人民币(这还是保守估计)。需要注意的是:不是企业的高管,也不是少数核心工程师,而是全员按比例发。如果是你,会选择怎么花? ​SK海力士有个制度:净利润的10%,直接拿出来奖励员工。去年人均已经发了60多万。而今年,一季度利润直接爆炸了。SK海力士一季度净利润达到1864亿人民币,利润率超过70%。什么概念?A股5000多家公司里,一年能赚到这个数字的都没几家,而它一个季度就赚到了。 ​为什么突然这么夸张?因为一个东西:HBM。 ​很多人最近天天聊AI,但AI真正最赚钱的,可能不是做应用的人,而是卖"算力核心零部件"的人。HBM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 ​简单理解:AI芯片算力再强,没有HBM高速存储,数据根本喂不进去。英伟达GPU为什么强?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就是旁边堆着大量HBM。而SK海力士,是目前全球HBM最强的公司之一。AI需求一爆发,HBM直接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利润暴涨,公司开始像印钞机一样赚钱。 ​这一轮AI,其实正在重新分配全球利润。以前最赚钱的是互联网平台,现在利润开始往上游硬科技集中。谁掌握核心产能,谁掌握关键技术,谁就拿走最大那块蛋糕。SK海力士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下一个卡住关键环节的公司,又会是谁? ​关注我,只讲普通人能懂的投资干货 ​个人投资研究,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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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有生之年,会羡慕、嫉妒起韩国。
    韩国股市以摧枯拉朽之势站上7000点,且每日刷新历史纪录,年内涨幅逾60%,将全球资本的目光尽数吸引。 韩国民众集体庆贺共享财富增值,首尔街头连便利店都在热聊三星和SK海力士赚了多少,上市公司股民发了多少分红股利,那种全民狂欢的劲儿,隔着屏幕都觉得扎眼。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这边的股市语境。 近十年来,我有幸身处一场天天鼓吹的“慢牛”之中,从未经历过酣畅淋漓的强势上涨,却早已熟悉一整套关于股市上涨的修辞话术……指数微涨,便是“慢牛格局深化”;指数回落,便是“技术性回调蓄力”;长期横盘,便是“震荡夯实估值底部”;持续阴跌,便是“估值重构与资源优化配置”。那个永远悬而未决的补缺口,更是成了所有亏损最体面的遮羞布。 翻开任何一份财经研报,分析师们的逻辑永远严丝合缝,任何走势都能被纳入自洽的解释体系。他们谈论基本面,谈论政策底,谈论长期价值,唯独吝于给出一个关于“何时上涨”的明确答案。别人的牛市写在K线图上,写在不断刷新的账户余额里;我们的牛市写在研报的字里行间,写在分析师铿锵有力的语调中。别人在计算收益,我们在计算回调的幅度;别人在庆祝历史新高,我们在探讨“结构性机会”。 久而久之,我们都成了股市财经文学的专家,熟练地用“长期主义”安慰套牢的自己,用“板块轮动”解释错过的行情,用“价值投资”掩盖被动的躺平。我们精通所有关于牛市的术语,却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场牛市,只记得那些用来自我安慰的、精致而无用的概念。 想吐槽都觉得早已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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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男子凭实力上央视了!”江西,一男子攀爬民房二楼入室盗走几千元钱,逃离前故意对着现场监控竖中指挑衅,态度嚣张至极。常言:人狂有祸!很快警方依据监控追踪其轨迹,迅速锁定了该男子将其抓获,钱款也一并追回。
    有意思的是,侦破此案的三位帽子叔叔也对男子的挑衅也来了个“硬核回礼”:他们带嫌疑人返回原监控点,一同对着镜头比“耶”,3倍回礼,霸气又硬核!男子缩着头蹲在中间连头都不敢抬一下,真是笑不活了,这是“来而不往非礼也”啊! (来源:央视新闻) 近日,江西赣州,一名男子做了一件全网痛恨的事。 他先是攀爬到一家民房二楼,从窗户跳入室内,然后在主人房间、客厅等地一通溜达搜寻与翻箱倒柜,终于翻到几千元现金,得手后准备逃离。 其实他全程的一系列举动都被主人家里的监控完整记录下来了,只是他全程都戴着衣服上的帽子,也低着头,看不清正脸。 没想到,男子从被盗人家里出来后,竟故意拎着东西大摇大摆地走到公路监控面前对着天网监控露脸、竖中指做标志性挑衅动作,态度极其嚣张,真是狂得没边了。 这行为令人费解,他为何会做出自我暴露之举呢?估计一是性格本就太狂妄,二是意识到偷盗行为被监控拍到早晚都会被警方抓到,因此索性就狂妄地挑衅了一把。 常言,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很快,警方通过监控,迅速锁定男子身份与逃离轨迹,不到一天时间就将男子捉拿归案,脏款也一并追回。 挑战警方底线,太恶劣了,这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等待男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而最令人痛恨的是男子对着天网的狂妄挑衅,“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中国传统,为此三名破案警察带着男子一同返回原监控点位,三名帽子叔叔一同对着天网霸气比“耶”,算是三倍回礼。那男子则看都不敢看监控一看,只害怕地蹲在地上双手抱头。 这硬核回怼的一幕,真是太解气了。 这一幕被拍下来发到网上,迅速火遍全网。有网友调侃:“太嚣张了,但嚣张不过三秒,警方回礼硬核霸气,又舒适度拉满,真是大快人心,为帽子叔叔点赞!” 也有网友说:“男子行为太迷了,脑子进水了吧,偷盗又挑衅监控这不等于自投罗网吗?还妄图挑战警方底线,狂妄又无知!” 不得不说,等待男子的是法律的严惩。从法律层面看,男子触犯了以下法律: 一是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入室盗窃不管偷多少直接构成盗窃罪。男子攀爬二楼入室偷得数千元,以达数额较大,估计至少会判6个月到1年刑期等,并处罚金。 二是竖中指挑衅。虽然不被单独定罪,便会从重处罚,因为藐视国家机关、公然挑衅执法权威,属于态度恶劣、主观恶性大,加上盗窃罪当从重处罚,量刑只会往高处靠。 也就是说一句话总结男子行为:偷得不多,死在嚣张;入户即犯罪,挑衅必从重! 总之,男子法律意识缺失,嚣张跋扈又自作聪明,把违法犯罪当作炫耀资本,狂妄挑战法律权威与底线,幼稚又愚昧,可笑又奇葩,最终锒铛入狱被加重处罚也是罪有应得。 最令人感慨的是民警暖心且硬核的回应,共情到了人们心坎里,这不是随性回怼,而是接地气、有温度的执法表达,既展示了警方快速破案的底气与实力,也给狂妄入室盗窃者一记耳光,同时让大众大快人心,安全感拉满。 这件事也给那些妄图不劳而获且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不要挑战法律底线,不要挑战执法权威,任何自以为事的嚣张与挑衅只会沦为笑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上头条 聊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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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岁李建宏客死阿尔巴尼亚,死因惹争议,打醒无数躺平中年人。
    2026年4月27日下午三点,阿尔巴尼亚中部城市爱尔巴桑附近的一条高速公路上,雨水打湿路面,一辆车失控,引发连环追尾。 这场事故带走了新疆宏景集团董事长李建宏,出事时李建宏正带队在当地做商务考察和文旅项目调研,离世前几小时还发过动态。消息传回国内,新疆商界一片震惊。 很多人是在他死后才知道这个人。 2019年3月2日,54岁的李建宏在乌鲁木齐自家的丝绸之路国际滑雪场开始了一件外人看着犯迷糊的事——从清晨开始,一整天不停滑,硬是靠着脚踩雪板在山上来回刷,当天完成200公里滑雪里程,同时打破两项上海大世界基尼斯纪录:单日滑雪里程最长,以及单日滑雪200公里用时最短。 滑完之后在社交媒体发文,说希望更多人爱上滑雪。评论区有人问,你是董事长,这有什么意义?李建宏没回。 这个滑雪场,他为之付出了十几年。2007年,李建宏正式投资建设丝绸之路国际滑雪场,彼时新疆冰雪产业几乎是一片空白,场地偏远,设施简陋,来滑雪的人寥寥。头几年连年亏损,资金压力压得人喘不过气,身边不少人劝他放弃,说新疆的雪再厚也成不了气候。 李建宏的回答只有一句:总要有人先蹚出一条路。李建宏亲自带队出去考察国内外的知名滑雪场,引进设备,带头学滑雪,还推出价格普惠的初学者课程,一点一点培育本地的冰雪市场。 2017年,滑雪场终于扭亏为盈,后来成长为新疆第一家5S级滑雪场,还承办过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高山滑雪赛事,2021年李建宏获评全国体育系统劳动模范。 打破纪录那年,李建宏54岁,换大多数人早就跟中年讲和了。 但李建宏讲不和。 2023年5月,58岁的李建宏在同一个登山季完成了让很多专业登山家都皱眉头的组合动作:登顶珠穆朗玛峰(海拔8848.86米),紧接着登顶洛子峰(海拔8516米),期间还完成了两场高海拔马拉松。这套"双峰+双马"组合,前后压缩在48小时内,既要顶住高海拔缺氧,还要在极度疲惫状态下继续跑步。 有记者问过李建宏怕不怕,李建宏说疲惫和恐惧是真实存在的,但不往前走,就永远看不到顶上的风景。这个成就让李建宏成为新疆第一位完成"7+2"极限目标的登山者,也创下同一登山季珠峰大满贯纪录。 2003年,李建宏接手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仅用三个月时间建成这座世界规模最大的伊斯兰风情集市,建成后拿下中国建筑行业最高奖鲁班奖,如今是乌鲁木齐标志性地标和4A级景区,每年接待数百万游客。 而这一切,是他1993年28岁时怀揣3万元、从一个通讯设备柜台起步之后一步一步来的。宏景集团资产总额14亿元,近三年销售收入达19.8亿元,提供2500个就业岗位,累计纳税超6251万元,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 李建宏死的时候,正在为新疆文旅冰雪产业拓展国际资源,60岁了,还在赶路。 有人觉得这叫拼命,有人叫这活法太拼。但李建宏从没觉得自己在拼——28岁辞稳定工作,46岁开始玩登山,54岁去打破体能纪录,58岁在珠峰跑马拉松,这不是拼命,这是他理解的正常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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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来得再快,也换不回我的父母妻儿了":河北一家五口被害案凶手伏法。
    2026年5月5日,李先生手里捏着一份结案书,站在那里半天没开口。五条人命,七个月,从案发到行刑,法律给出了答案,但答案里没有他要的东西。 这个案子发端于一道旧水渠。河北邢台隆尧县北寺庄村,李家和范家斜对门住了多年,两家地界之间早年有条水渠,后来填平改成公用通道。 2024年李家父亲翻修闲置多年的老房子,在墙根垫土防潮,范孟奇认为这占了通道,两家的裂缝从此再没合上。村委会居中调解过,达成和解,可双方心底的疙瘩实际没解开。 值得注意的是,案发整整两个月前,范孟奇就买好了一把剔骨刀。 这个细节后来成了法院驳回"激情杀人"辩护的核心依据,一个临时起意的人,不会提前两个月备好凶器,更不会案发当天把刀揣进裤兜里去地里干活。 案子走完全部程序只用了七个月。一审、撤回上诉、省高院复核、最高法核准,环环相扣。不少人问:这是不是走得太快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得先说说2007年以前是什么情况。 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于"严打"运动的现实需要,将部分严重刑事案件的死刑复核权下放给各省高级人民法院。 这个安排在当年有其特定背景,但副作用很明显:各省标准参差不齐,纠错空间被压缩。代价最惨烈的,是同样发生在河北的聂树斌案。 1994年8月,石家庄郊区一处玉米地里,一名女工遭强奸杀害。案发约一个月后,20岁的工厂青年聂树斌被带走审讯,随即认罪。 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然而十年后的2005年,河南警方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抓获惯犯王书金,王书金主动交代,石家庄那起案子正是王书金所为。 真凶活着,已死之人无从申诉。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此后奔走整整十一年,案件一度因为长期掌握在河北省高院手中而无法突破,毕竟当年核准死刑的就是这家法院。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异地复查,才算绕开了这道坎。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作出再审判决:聂树斌无罪。 正是聂树斌案等一系列冤案,推动了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收回全部死刑核准权的改革。从此不论案发在哪个省,生死的最终裁量只在最高法。 范孟奇案能在七个月内走完全部程序,靠的不是压缩审查,而是证据本身扎实:提前购刀有记录,案发现场有监控,作案后主动报警。程序走得稳,是因为没有什么悬念要去厘清。 但案件里还有一个争议没法绕过:范孟奇案发后留在现场等警察,算不算自首?算。但自首能不能保命,又是另一回事了。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倒了骑电动车的农村女工张妙,担心对方记下车牌、以后缠着赔钱,药家鑫从车内取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倒地的张妙连捅八刀,之后开车离开。 三天后,药家鑫在父母劝说下去公安局投案,如实交代了全部经过。 庭审中,辩护律师将自首列为最重要的从轻理由。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法院认定犯罪动机恶劣、手段残忍,自首情节不足以抵消其主观恶性。同年6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这个判决此后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参照坐标,把1997年《刑法》第67条那个"可以从轻"里"可以"二字说清楚了。 那不是承诺,是选项,而且是个看情节才能兑现的选项。 范孟奇案的辩护思路和药家鑫案几乎一样,结果也相同。五条人命,其中两个是3岁和9岁的孩子,法院没给自首留下太多发挥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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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公职人员被留置后的法律救助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施行以来,被留置的非公职人员数量也颇为可观。实践中存在一种错误观点,认为监察机关属于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因而不受《刑事诉讼法》的约束。这种观点给被调查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阻碍。 针对上述问题,我与相关人员进行过多次交流。大家认为,依据我国现行体制,任何政党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监委的活动也不例外。 其次,《监察法》属于法律范畴,并非政治纲领。从监察法的内容来看,除了被留置人员不能像普通刑事诉讼那样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即可聘请律师会见并获取法律帮助之外,其他方面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刑事诉讼并无差异。 所以,正确理解监察法的规定,非公职人员被留置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有章可循的。换个角度而言,当事人维权实则是对权力的监督。 非公职人员被留置的依据是《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从上述规定来看,非公职人员被留置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非公职人员被留置后能否依法寻求救助呢?答案是肯定的。 第一个法律依据是《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需注意,这里提及的是“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而在实际工作中,对该条文存在两方面的误读。 其一,公职人员的所在单位一目了然,而非公职人员的所在单位情况较为复杂,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往往身兼多家企业老板。该如何认定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非公职人员的所在单位呢? 我认为可把握三点:一是社保关系所在处即为其单位;二是若为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成员,其组织关系所在处即为其单位;三是若上述两点无法确定,且该非公职人员是行业协会或商会成员,其所参加的行业协会或商会可视为其单位。 其二,误读的第二个问题在于,条文中使用的是“所在单位和家属”,但部分地方将“和”字理解为“或者”,往往只通知家属而忽略通知所在单位。当然,也存在只通知所在单位而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且单位知晓后也未告知家属(单位并无告知家属的法定义务)。 出现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办案单位工作存在偏差,损害了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的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留置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交流中有人认为这种告知并无意义,而我觉得告知意义重大。 例如,监察法第六十条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一)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而不解除的; (四)贪污、挪用、私分、调换以及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上述法律规定赋予的权利,被留置人员往往难以行使,但其近亲属若方法得当,能够极大地帮助被留置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在此问题上,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可协助其近亲属依法寻求法律服务。
  • 四川德阳,一女子和男子恋爱后,两人多次发生亲密行为,不久女子便怀了孕,随后女子因异位妊娠经手术切除右侧输卵管,经鉴定为伤残九级。事发后,女子将男友告上了法院,索赔20余万元。
    据悉,男子谢某和女子蒋某都是90后,两人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就谈起了恋爱,随后就同居在一起了。之后,两人多次发生亲密行为,直到蒋某怀了孕。 本以为蒋某怀孕后,两人能够订婚并接着领证,然而,因为蒋某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竟然是异位妊娠,所以只能做手术处理,于是,谢某陪着蒋某一起来到了医院做了手术,谢某也一直作为蒋某的家人,在医院的各种文件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 不知为何,此后两人却多次发生矛盾,24年8月,蒋某直接做了司法鉴定并被鉴定为了伤残9级。紧接着,蒋某将谢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谢某赔偿伤残赔偿金18万余元,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0余万元。 不过,谢某对此并不同意赔偿,理由是谢某认为,自己并没有侵犯蒋某,两人都是自愿行为,不能认定自己是侵权,所以,蒋某的赔偿要求没有基础,应当驳回其诉求。 其实,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应当满足四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2.行人是否具有违法性;3.是否发生了损害后果;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直接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前提条件就是有过错,有了过错才能谈及赔偿的问题,本案中,两人发生关系并不是一方强迫,也不是侵权行为,对此,这显然不具有赔偿的前提条件。 原《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而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也就是说,行为人都没有过错的,原来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分担,现在则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分担,显然,这样的法律规定是不存在的。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则性规定仅在现行法律没有针对性规定且无习惯可以遵循的情形下适用。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已明确本案无明确法律规定适用公平原则,故而不能以公平原则为由要求谢某分担损失。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蒋某全部诉求,不过蒋某并不服气,于是提起了上诉。 蒋某认为,虽然双方在恋爱期间自愿发生关系,但最终导致切除右侧输卵管,双方对本案引发的损害后果均存在主观过错。即便认为双方均不存在过错,蒋某的损害结果为意外事件,也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结合公平原则以及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来确定本案双方责任承担。 二审法院则认为,本案中,蒋某与谢某均系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双方对自身行为引发的后果应当有明确的认知,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导致蒋某怀孕,对于蒋某怀孕这一事实双方均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从一般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谢某对蒋某的损害后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同样判决驳回了蒋某的诉求。 其实,但凡本案中,男方有过错被女方抓住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不是无责了,就有可能成为次责甚至是主责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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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再随便把车借给别人了!最高法新规落地,借车的这些坑,一不小心就要赔钱担责!
      就在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彻底厘清了借车出事故的责任边界。很多人以为,车借出去谁开谁负责,自己不用担责,新规直接打破了这个误区!   新规核心定调: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首先由车辆实际使用人全额承担;但如果车主、车辆管理人存在过错,就必须在过错范围内和驾驶人共同赔偿。尤其是很多车主容易踩的大坑——把车借给一起喝酒的同桌人,一旦对方开车出了事故,车主也必须共同担责,再也不能心存侥幸了!   可能有人会说,“我就借个车,又没开车撞人,凭啥要我担责?”以前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甚至有人觉得,只要签个借车协议,就能撇清所有关系,但新规一出来,这些侥幸心理都要彻底打消了。   最高法这次发布的新规,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6月30日正式施行,里面专门明确了借车、租车时的责任划分,每一条都和咱们车主息息相关,容不得半点马虎。   最值得警惕的,就是借车给喝酒的人这个坑,最高法还专门发布了典型案例,给所有车主敲了警钟。   有这么一个真实案例,张某某和冯某一起同桌饮酒,散场后,张某某明明知道冯某已经喝了酒,酒意还没消,却还是把自己的车借给了冯某开。   结果冯某开车时超速行驶,和骑两轮摩托车的李某撞在了一起,导致李某受伤,之后冯某还弃车逃逸了。交警部门认定,冯某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以为这事就和车主张某某没关系了,可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某作为车主,明知冯某饮酒还出借车辆,存在明显过错,要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冯某赔不起的钱,张某某得补上一部分,就因为一时心软借了车,最后赔了十几万,好好的情谊没了,还搭进去一大笔钱,真的太不值了。   除了借酒友这个大坑,还有几种情况,车主也会被追责,很多人都忽略了。比如你明明知道对方没有驾照,或者驾照过期、准驾车型不符,还把车借给他,一旦出事故,你肯定要担责。   还有一种情况,你的车本身就有问题,比如刹车失灵、灯光损坏,你自己知道却不维修,还把车借出去,要是因为车辆缺陷导致事故发生,你作为车主,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要是你的车没投保交强险,哪怕借车人无过错,你也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和驾驶人共同担责。   可能有人会问,那是不是以后车就不能借了?其实也不是,新规不是不让借车,而是要求车主借车时多上点心,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只要你没有过错,就不用担责。   比如你借车的人有合法驾照,准驾车型也符合,车况没问题,而且对方没有喝酒、没有服用管制药品,也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那出了事就由实际驾驶人自己承担,跟你这个车主没关系。   之前就有个案例,唐某把车况良好的车借给有驾照的蔡女士,蔡女士开车时超速出事,交警认定蔡女士全责,因为唐某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要是你的车被人偷开出去出了事故,比如车钥匙没放好,被别人偷偷拿走开车,只要你没有过错,就不用担责,责任由偷开车的人承担。   但如果是你自己没锁车、没拔钥匙,导致别人轻易开上车,那你就有过错了,也可能要担责。   提醒大家一句,新规虽然6月30日才正式施行,但现在大家就要提前记牢这些规则,别等出了事才追悔莫及。毕竟车祸无情,一旦出事,轻则赔钱,重则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影响自己的征信和生活。   平时生活中,亲戚朋友借车确实不好拒绝,但比起人情,自己的权益更重要。与其事后扯皮赔钱,不如事前多一份谨慎,借车前多问一句、多查一下,确认对方符合条件、车况没问题,再决定借不借。   实在抹不开面子,也可以找个合理的理由拒绝,比如“我这车刚保养完,还没磨合好”“我自己等会儿也要用”,总比事后赔钱强。   总而言之,最高法的这个新规,就是要打破“借车无责”的误区,提醒每一位车主,借车不是小事,一旦疏忽,可能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希望大家都能牢记这些规则,别再随便把车借给别人,守住自己的责任边界,也守住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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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所含泪申请免交会费:一年亏51万,律师患上抑郁症,行业寒冬真的来了。
    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公开向律协申请减免全年会费,看完这份报告,隔着屏幕都觉得心酸又无力。 全年营收32.8万,各项硬成本花掉83.92万,一年直接巨亏51.12万,工资房租社保全都欠着,行政都直接不来上班了。 曾经光鲜体面的律师行业,如今年轻律师没案源、赚不到钱,甚至两位律师确诊抑郁症,太难了。 谁能想到,人人眼里高收入、高体面的律师行业,现在已经难成这样: 这个小律所一共就8个人,3名刚执业的年轻律师,本身案源就少、执业经验不足,根本接不到高价案子。 2025年流水看着有56.8万,其中24万还是去年的回款,实际当年创收只有32.8万。 可固定开销一分都少不了: - 员工工资:43.2万 ​ - 社保+房租:近20万 ​ - 办公、物业、往期会费:十几万块 算下来,一年实打实亏损51.12万。 连基本的人员工资都发不出来,行政人员直接离职跑路,高压之下,两名年轻律师确诊抑郁症。 最后无奈写下这份申请,只求减免2.4万的会费,只求能撑过这个寒冬。 这件事真的戳中了所有打工人的心💔 💡 真相扎心: 1. 没有永远光鲜的行业,大环境下行,再体面的职业,也会跌入谷底; ​ 2. 小企业、小团队才是抗风险最弱的群体,所有刚性成本一分都不会少; ​ 3. 成年人的崩溃从来都悄无声息,外人只看表面风光,没人知道背后扛着多大压力。 没有谁的日子是轻轻松松的,各行各业都在熬、都在扛。现在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按时发薪,就已经超过很多人了。 你身边有没有行业断崖式降温的例子?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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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直有个疑问,
    腾讯那么有钱, 为什么不自己购买世界杯转播权? 记得前几年腾讯花了15亿美元购买nba五年转播权的,眼都不眨一下, 世界杯这点钱对马化腾来说简直是毛毛雨。 有谁知道什么原因,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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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epseek首轮融资估值近450亿美元了!梁文锋本来只想融一笔象征性的钱,用来给员工期权定价。没想到两周从200亿涨到450亿,从象征性融资变成国家大基金领投了。说实话,梁文峰做最便宜的大模型,开源模型和所有的方法,却挣了最多的钱。比如openai的sam altman持股1%,对应85亿美元;而anthropic的dario amodel持股2-3%,对应约200亿美元;可梁文锋持股89.5%,对应400亿美元。全世界目前从大模型里挣到最多的财富的,就是梁文锋。而且他名声还是最好的,全世界人都认可他该挣这个钱,和已经成为枪手目标的sam altman, dario amodel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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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夺冠后,瓦伦丁用矿泉水瓶装了半瓶香槟,留着等张雪来喝。
    ​活了大半辈子,见过太多酒局上的客套话、随口蹦的玩笑,大家转头就忘,谁也不会真往心里去。但真的就有这种人,把你说过的每一句碎碎念都记在心里,哪怕听着再不着调,也愿意给你落实了。 ​用矿泉水瓶咋了?这半瓶香槟可比那些摆在酒柜里几千块的名酒值钱多了,装的哪里是酒啊,全是实打实的在意。你说过的话人家放心上,比什么昂贵礼物都动人。 ​真的遇上这种把你玩笑当真的人,可别笑人家傻,这说明你在他心里分量够重,是值得被认真对待的人,这种福气可不是谁都能碰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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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紧跟皮球惯性游走无须触球秀倒门将

    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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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择手段,门将为了获胜竟然直接拽倒了对方进攻球员!

    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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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球场暴力,这到底是谁的错。我觉得守门员有问题

    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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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贝莱闪电破门!带领巴黎连续两年闯入欧冠决赛

    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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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懂球的才知道哲凯赖什这种大中锋有多香

    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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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人这一块,我愿称他为现役最强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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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估计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俞敏洪一年给陈行甲150万, ​估计现在有点后悔了,因为老板永远不会为没用的人掏钱。 ​很多人都说俞敏洪觉得陈行甲没太大价值,想辞退又碍于情面不好开口,要知道俞敏洪是精明商人,从来不是做慈善的,肯每年拿出150万,就说明陈行甲带来的品牌影响力和公益资源,本身就值这个身价。 ​俞敏洪应该是个很通透的人,他知道自己是老板,所以不能说这个人没价值就直接放弃。但是也不能继续投入下去了,所以只能先试水看看。 ​不过眼下危机也摆在眼前,老板当众开始调侃你,其实就是在提醒你该拿出实际成果了。陈行甲没必要玻璃心纠结闲话,踏踏实实做出亮眼的公益项目才是硬道理。 ​​这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职场本就现实,拿高薪就要扛得起价值,与其抱怨老板现实,不如默默提升自己,用实力站稳脚跟。 ​如果你发现某个人投入了150万,还没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你肯定是要后悔的,要么就继续投入,看看能不能培养出价值来,要么就放弃投入,把这个人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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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极了:白宫新闻秘书卡罗琳·莱维特在整个孕期坚持工作后,顺利生下女儿。
    ​“5月1日,薇薇安娜(小名‘薇薇’)来到我们的家,我们的心瞬间被爱填满了。” ​祝贺 @karolineleavitt!🎉❤️ ​“她很完美、很健康,她的哥哥也开心地适应着有了小妹妹的生活。我们正沉浸在这幸福的新生儿泡泡里,珍惜每一刻。” ​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第一反应不是“励志”,而是“心疼”。 ​白宫新闻秘书,那是什么工作强度?每天面对记者长枪短炮,各种尖锐提问,政策解释、危机公关,一站就是几个小时,还得时刻保持精神紧绷。而她,挺着大肚子,愣是坚持到了生产前最后一刻。 ​很多人说“美国女人太拼了”,也有人赞“职业女性的天花板”。但我想说,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太多职场妈妈共同的困境——哪怕你已经站到白宫发言台这个位置,依然逃不过“怀孕不敢轻易休息”的现实。 ​有人会杠:她可以选择休息啊,没人逼她。可现实是,越是关键岗位,越难说放下就放下。一个发布会临时换人,可能影响整个政府的信息传递节奏。她扛的不是一个人的KPI,是一个国家的对外窗口。 ​当然,恭喜她母子平安,女儿小名“薇薇”很可爱,哥哥开心接纳妹妹的画面也很温馨。但这条新闻底下,我更想对所有职场妈妈说一句:你们已经很了不起了,不必非要活成“超人”。 ​能一边孕育新生命,一边hold住全世界目光的女人,值得所有掌声。但社会也应该反思——为什么我们总在歌颂“孕期坚持工作”的壮举,而不是主动给准妈妈们创造“可以安心休息”的环境? ​最后,祝福莱维特一家。也希望每一位职场准妈妈,在拼搏的同时,能被世界温柔以待。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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