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爷想让女子让座,女子却表示:“我可以让给其他人坐,就是不让给你。”这句话激怒了大爷,随后大爷先是捂住女子的嘴不让其说话,接着又用自己的拐杖在女子的双腿中间左右摆动,以此逼迫女子让座。视频一出,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在一辆拥挤的地铁上,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大爷正在和一名年轻的女子发生着激烈的争执,他们争执的内容无非就是年轻女子不给老大爷让座的问题。老大爷觉得给老年人让座,这是传统美德,自己不用说,年轻人只要看到自己站在那里,就应该主动让座。
而年轻女子则认为,虽然让老大爷座位是传统美德,但是得看实际情况,年轻人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很舒服,他们也有压力,也有想要坐着休息的时候,所以不能强求别人一定要给老年人让座。 不过老大爷一上车,就站在了女子的前面,意思就是:你看我就站在你面前,你是不是就该让座给我了呢?而女子觉得当时不大舒服,心情也不大爽,就不想让座,再说看老大爷虽然年纪大但是精神状态还挺好的,所以就更不想让座了吧当老大爷等了几秒钟后,发现女子没有主动让座于是就直接开始批评女子了,说你们年轻人,一点都不懂事,你都看我站这么久了,还不让座。 其实女子心里有一杆秤,早已权衡利弊,觉得可以不让老大爷,所以才坐在那里没有搭理老大爷。这时,老大爷发火了,觉得我没发话之前你不让座也情有可原,现在我都指名道姓让你让座了,你居然还无动于衷,是不把真的不把老年人放在眼里啊!随后,两人便争论了起来,老大爷显然占了优势,声音更大,动作幅度更广。 最后,女子也被大爷给激怒了,直接说道:“我让其他人可以,但就是不让给你,因为…… 这个因为的内容是什么?女子还没有说的出来,大爷就直接上手捂住了女子的嘴,看得出来,他已经相当愤怒了。 女子直接把大爷的手掰开,接着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老大爷更是来气了,直接拿着自己的拐杖就在女子的大腿处来回摆动。 老大爷这个时候明显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想用这样激烈的动作来阻止女子再说话。 这时,地铁的工作人员早已到达现场,原本是来调和矛盾的,不过他显然低估了老大爷的攻击力,在一番劝阻之下,老大爷依然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我行我素,对女子实施了又是用手捂嘴,又是用拐杖捣鼓的举动。 有人说,地铁的工作人员怎么处事能力这么差呢?既然站在旁边,还看着这一幕发生。 有可能啊,地铁工作人员看到对方是老大爷,也害怕了,强行制止怕讹上自己,只能用柔和的语气去劝说大爷了。 现在遇到老年人都想退避三舍,更何况还要冲上前去阻止他,确实是难度系数较大。 不过,地铁工作人员也没有坐视不管,而是直接拿起手机报了警,最后大爷被民警带走调查。 并且也有人联系到了对方,问调查的进展如何,而民警说:他们一定会秉公办事。 有人说,我们尊老爱幼可以,但是尊重那些有品性的老年人,而不是尊重这些自以为是,我行我素的老年人。还有人说,不要因为老年人年纪大了,就不拘留,像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多,应该抓一个典型,给他们一点威慑力才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大爷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女子的人身权利。首先,大爷捂住女子的嘴,限制了女子的言论自由,侵犯了其人格尊严。 其次,用拐杖在女子双腿中间左右摆动,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威胁性和侵犯性,可能构成对女子身体的伤害,侵犯了女子的身体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尽管大爷是老年人,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其年龄而免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地铁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其在劝阻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和顾虑,但及时报警的做法是正确且符合职责要求的。 法律应秉持公正公平原则处理此类事件,无论当事人的年龄、身份如何,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应当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同时,通过依法处理此类典型事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年轻女子则认为,虽然让老大爷座位是传统美德,但是得看实际情况,年轻人也不是每时每刻都很舒服,他们也有压力,也有想要坐着休息的时候,所以不能强求别人一定要给老年人让座。 不过老大爷一上车,就站在了女子的前面,意思就是:你看我就站在你面前,你是不是就该让座给我了呢?而女子觉得当时不大舒服,心情也不大爽,就不想让座,再说看老大爷虽然年纪大但是精神状态还挺好的,所以就更不想让座了吧当老大爷等了几秒钟后,发现女子没有主动让座于是就直接开始批评女子了,说你们年轻人,一点都不懂事,你都看我站这么久了,还不让座。 其实女子心里有一杆秤,早已权衡利弊,觉得可以不让老大爷,所以才坐在那里没有搭理老大爷。这时,老大爷发火了,觉得我没发话之前你不让座也情有可原,现在我都指名道姓让你让座了,你居然还无动于衷,是不把真的不把老年人放在眼里啊!随后,两人便争论了起来,老大爷显然占了优势,声音更大,动作幅度更广。 最后,女子也被大爷给激怒了,直接说道:“我让其他人可以,但就是不让给你,因为…… 这个因为的内容是什么?女子还没有说的出来,大爷就直接上手捂住了女子的嘴,看得出来,他已经相当愤怒了。 女子直接把大爷的手掰开,接着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老大爷更是来气了,直接拿着自己的拐杖就在女子的大腿处来回摆动。 老大爷这个时候明显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想用这样激烈的动作来阻止女子再说话。 这时,地铁的工作人员早已到达现场,原本是来调和矛盾的,不过他显然低估了老大爷的攻击力,在一番劝阻之下,老大爷依然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我行我素,对女子实施了又是用手捂嘴,又是用拐杖捣鼓的举动。 有人说,地铁的工作人员怎么处事能力这么差呢?既然站在旁边,还看着这一幕发生。 有可能啊,地铁工作人员看到对方是老大爷,也害怕了,强行制止怕讹上自己,只能用柔和的语气去劝说大爷了。 现在遇到老年人都想退避三舍,更何况还要冲上前去阻止他,确实是难度系数较大。 不过,地铁工作人员也没有坐视不管,而是直接拿起手机报了警,最后大爷被民警带走调查。 并且也有人联系到了对方,问调查的进展如何,而民警说:他们一定会秉公办事。 有人说,我们尊老爱幼可以,但是尊重那些有品性的老年人,而不是尊重这些自以为是,我行我素的老年人。还有人说,不要因为老年人年纪大了,就不拘留,像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多,应该抓一个典型,给他们一点威慑力才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大爷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女子的人身权利。首先,大爷捂住女子的嘴,限制了女子的言论自由,侵犯了其人格尊严。 其次,用拐杖在女子双腿中间左右摆动,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威胁性和侵犯性,可能构成对女子身体的伤害,侵犯了女子的身体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尽管大爷是老年人,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其年龄而免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地铁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其在劝阻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和顾虑,但及时报警的做法是正确且符合职责要求的。 法律应秉持公正公平原则处理此类事件,无论当事人的年龄、身份如何,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应当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同时,通过依法处理此类典型事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