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男子因在家看片被警方拘留15天,最终撤销处罚近日,
吉林省松原市的杨某在网上发布消息,声称自己因为在家看片而被警察逮捕,不仅受到了拘留15天、罚款3000的处罚,甚至连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也被警察当作作案工具收走了。这引起了许多网友的质疑,认为这样的惩罚实在是太重了,最终通过行政复议,警方撤销了对杨某的处罚。
杨某,一个20多岁的上班族,生活在吉林省松原市。由于平时很少与别人有人际交往,杨某无聊的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娱乐解闷。这一天,当杨某如往常一般将视频打开以后,却遇到了警察的上门检查。
当看到警察对自己的电脑进行检查的时候,杨某虽然心中有些尴尬,但也没有那么担心,毕竟自己不过是看个小视频而已,总不可能被抓去坐牢吧。然而,令杨某没有想到的是,在警察检查完他的电脑以后,却以杨某下载色情网站信息进行观看的理由将其拘留了15天以及罚款3000元,同时,杨某的笔记本电脑还被警察当作作案工具没收了,甚至自己的照片以及姓名等信息都被警方给公示了出来。
15天很快就过去了,但杨某的心中却是非常难受,他没有想到自己只是看个小视频而已,竟然会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杨某越想越是感到不服气,于是便将自己的经历给发到了网上。
杨某的事情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许多人认为杨某受到的处罚实在是太重了,毕竟杨某的行为只是阅读了小视频,并没有对小视频进行传播,更没有因此获利。若是从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角度来看的话,明显是不符合的。
在网友的建议下,杨某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机关很快就有了复议结果,他们认为公安机关将杨某的个人信息公示出来是非常不妥当的,这无疑会让杨某的个人隐私权遭到泄露。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对杨某的公告予以撤销。同时,杨某在家观看小电影的行为是属于个人观看,并没有传播,更没有因此而去谋利。杨某的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对杨某的行政处罚太重,应予以撤销。
除了这些处罚以外,杨某受到的15天拘留也是较为严重的。若是杨某对此心有不甘的话,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所规定的,若是公民等主体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时候由于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的,受到损害的公民等主体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赔偿。在本案中,杨某因为公安机关行使权利的不严谨性,导致杨某被拘留了足足15天,杨某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请求国家机关赔偿自己因为15天拘役而受到的损失。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杨某只是因为在家独自一人观看小视频就被公安机关认为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这无疑是不妥当的,而且公安机关对杨某的处罚也是过重,这让杨某的有关权益受到了侵犯,应当有错纠错。即使是国家机关,也无法保证每一次处理案件的时候都正确公道,因此才有了《国家赔偿法》等相关的法律。在日常生活里,我们也应该要注重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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