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创作打榜赛#
[浮云]“她收了钱,就是卖淫!”四川男子王浩在一次聚会后,趁李柔喝醉的机会将其侵犯,等李柔醒来要报警,王浩百般劝阻她才答应1万元私了,可卡里只有6千,最后竟还打了个4千的欠条。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王浩本来以为只是一场普通的朋友聚会,他本身也比较爱玩喜欢热闹,这样的场合他也是饮酒开心为主。 可是在聚会现场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吸引了她的目光,这名女子衣着性感、身材窈窕,一颦一笑都把王浩迷得神魂颠倒。 借着酒精的作用,他鼓起勇气前去搭讪,没想到对方开朗外向,很快就和王浩熟络起来。 通过交谈得知女子名叫李柔,也是四川本地人,在现场火热气氛的烘托下,王浩很快便和李柔你一杯我一盏地喝了起来。 很快李柔就迷迷糊糊醉倒在了王浩的怀里,这让王浩心中的邪念猛地窜了出来。 他利用混乱的环境,悄悄地把李柔带出聚会现场,然后在不远处的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然后趁着李柔昏迷不醒的机会,和她发生了关系。 可是等到一声惊叫将王浩从美梦中唤醒的时候,他看向李柔,知道自己所作所为已经败露。 李柔情绪激动,第一反应就是要报警,王浩一听瞬间被吓得魂飞魄散,要是警察来了说自己是强奸,那他最少要蹲三年监狱。 他赶紧将李柔的情绪稳住,然后又苦苦哀求自己只是一时喝多,酒后乱性,才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 并且信誓旦旦表示不管李柔提出要什么补偿自己都不会反驳,只要不是让他去坐牢就行。 李柔当时脑中一片混乱,看着自己并不熟悉的男人,当然也不可能让他对自己的后半生负责。 可是自己受到如此侵害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她张口就向王浩提出了一个十万的赔偿,可是王浩翻出来账户余额一看,好嘛,卡上只有6000元。 这实在是强人所难,王浩再次哀求她能够高抬贵手,并表示即使把他送进去了,也弥补不了她这么多损失,不如降低点要求,自己回去抓紧时间去凑钱。 最后李柔提出1万元的补偿,自己就不再追究他的责任,王浩当场表示同意,并把卡上的6000元直接转到了李柔的账户上。 并且之后又找来了纸笔,写下了一份4000元的欠条,也交到了李柔的手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王浩长舒了一口气,心中的石头总算是放下了,然后他就迅速离开了宾馆。 可是李柔却在王浩走后彻夜难眠,并且在思考几天之后,她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之后,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浩逮捕归案,可是到了警察局,王浩还愤愤不平,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最后见到李柔才反应过来。 可是在警察审讯的过程中,王浩并不认罪,他认为自己已经向李柔支付过补偿,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强奸了。 “她收了我的钱,她就是在卖淫,我这只能算是嫖娼。”看来这个王浩还是懂些法律的,他知道如果是强奸的话,至少要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 而只是嫖娼的话,却仅仅只是行政拘留外加一些罚款,就能重获自由。 最后李柔将王浩告上法庭,由法官作出公平的审判。 法院在了解了案件的始末后,认定王浩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犯罪。 虽然事后有支付钱款的行为,但是不排除他是为了脱罪才这样做的可能,并且也不能排除女方是在他的胁迫之下才接受补偿的可能。 最后因为王浩已经取得了李柔的谅解,并且积极支付受害人的损失,所以被判处了2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这件事也告诫了广大男同胞,要时时刻刻管好自己的欲望,树立健康向上的高级趣味,如果发现属于自己的幸福当然要去勇敢追求,但是千万不能违反法律走上犯罪道路,要不然最后也只会是害人害己的下场。
[浮云]“她收了钱,就是卖淫!”四川男子王浩在一次聚会后,趁李柔喝醉的机会将其侵犯,等李柔醒来要报警,王浩百般劝阻她才答应1万元私了,可卡里只有6千,最后竟还打了个4千的欠条。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王浩本来以为只是一场普通的朋友聚会,他本身也比较爱玩喜欢热闹,这样的场合他也是饮酒开心为主。 可是在聚会现场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吸引了她的目光,这名女子衣着性感、身材窈窕,一颦一笑都把王浩迷得神魂颠倒。 借着酒精的作用,他鼓起勇气前去搭讪,没想到对方开朗外向,很快就和王浩熟络起来。 通过交谈得知女子名叫李柔,也是四川本地人,在现场火热气氛的烘托下,王浩很快便和李柔你一杯我一盏地喝了起来。 很快李柔就迷迷糊糊醉倒在了王浩的怀里,这让王浩心中的邪念猛地窜了出来。 他利用混乱的环境,悄悄地把李柔带出聚会现场,然后在不远处的宾馆开了一个房间,然后趁着李柔昏迷不醒的机会,和她发生了关系。 可是等到一声惊叫将王浩从美梦中唤醒的时候,他看向李柔,知道自己所作所为已经败露。 李柔情绪激动,第一反应就是要报警,王浩一听瞬间被吓得魂飞魄散,要是警察来了说自己是强奸,那他最少要蹲三年监狱。 他赶紧将李柔的情绪稳住,然后又苦苦哀求自己只是一时喝多,酒后乱性,才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 并且信誓旦旦表示不管李柔提出要什么补偿自己都不会反驳,只要不是让他去坐牢就行。 李柔当时脑中一片混乱,看着自己并不熟悉的男人,当然也不可能让他对自己的后半生负责。 可是自己受到如此侵害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她张口就向王浩提出了一个十万的赔偿,可是王浩翻出来账户余额一看,好嘛,卡上只有6000元。 这实在是强人所难,王浩再次哀求她能够高抬贵手,并表示即使把他送进去了,也弥补不了她这么多损失,不如降低点要求,自己回去抓紧时间去凑钱。 最后李柔提出1万元的补偿,自己就不再追究他的责任,王浩当场表示同意,并把卡上的6000元直接转到了李柔的账户上。 并且之后又找来了纸笔,写下了一份4000元的欠条,也交到了李柔的手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王浩长舒了一口气,心中的石头总算是放下了,然后他就迅速离开了宾馆。 可是李柔却在王浩走后彻夜难眠,并且在思考几天之后,她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之后,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王浩逮捕归案,可是到了警察局,王浩还愤愤不平,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最后见到李柔才反应过来。 可是在警察审讯的过程中,王浩并不认罪,他认为自己已经向李柔支付过补偿,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强奸了。 “她收了我的钱,她就是在卖淫,我这只能算是嫖娼。”看来这个王浩还是懂些法律的,他知道如果是强奸的话,至少要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 而只是嫖娼的话,却仅仅只是行政拘留外加一些罚款,就能重获自由。 最后李柔将王浩告上法庭,由法官作出公平的审判。 法院在了解了案件的始末后,认定王浩是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犯罪。 虽然事后有支付钱款的行为,但是不排除他是为了脱罪才这样做的可能,并且也不能排除女方是在他的胁迫之下才接受补偿的可能。 最后因为王浩已经取得了李柔的谅解,并且积极支付受害人的损失,所以被判处了2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这件事也告诫了广大男同胞,要时时刻刻管好自己的欲望,树立健康向上的高级趣味,如果发现属于自己的幸福当然要去勇敢追求,但是千万不能违反法律走上犯罪道路,要不然最后也只会是害人害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