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新婚之夜,丈夫拒绝和妻子同房,妻子只觉得丈夫太累便没在意,谁知,往后的日子里,丈夫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事后,女子才知道丈夫患有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女子感觉自己被骗了,一怒之下将丈夫告到了法庭,请求撤销婚姻!
女子与丈夫原本是同学,相识多年后,在双方家人的认可下确定了恋爱关系,相处期间,丈夫温柔体贴,凡事都顺着女子的心意,两人感情十分融洽,很快便敲定了婚事,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 女子一直以为,自己找到了可以相伴一生的人,满心期待着婚后的幸福生活,却从未想过,新婚之夜的那一次“疲惫”,会成为婚后所有矛盾的开端。 新婚之夜过后,丈夫的推脱变得越来越频繁,起初是说婚礼操劳过度,需要休息,后来又找借口说工作繁忙、身体不适,甚至偶尔会以出差为由,避开与女子同处一室。女子起初并未多想,只当是丈夫确实压力太大,一次次选择体谅和包容,可她的退让,却没有换来丈夫的坦诚。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结婚已有三个月,却始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夫妻生活,女子的疑惑越来越深,心底的不安也渐渐放大。 她开始留意丈夫的一举一动,发现丈夫总是偷偷吃药,而且从不允许她碰自己的药盒,问起时,也只是含糊其辞,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女子隐约觉得,丈夫一定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可无论她怎么追问,都得不到真相。 直到有一次,女子趁丈夫外出,无意间发现了他藏在抽屉深处的病历和检查报告,上面的诊断结果让她如遭雷击——丈夫患有严重的勃起功能障碍,且病程已经长达两年,也就是说,在两人恋爱、筹备婚礼的整个过程中,丈夫都在刻意隐瞒自己的病情。 那一刻,女子所有的体谅和包容,都变成了被欺骗的刺痛,她终于明白,丈夫一次次的拒绝,从来都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无力。 女子拿着病历找到丈夫,面对铁证,丈夫终于不再隐瞒,承认了自己患病的事实,也坦言自己之所以隐瞒,是因为太爱女子,害怕说出真相后,女子会选择离开自己,所以才心存侥幸,想着婚后慢慢治疗,或许能有所好转。 可他的坦诚,并没有换来女子的原谅,反而让女子更加愤怒,因为这份隐瞒,剥夺了她的知情权和婚姻选择权。 女子想起自己为这场婚姻付出的一切,想起自己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想起婚后一次次的体谅和等待,只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蒙在鼓里。 她无法接受自己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更无法接受自己要面对一段没有夫妻生活、充满谎言的婚姻,思来想去,她最终下定决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女子偶然了解到,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北京曾有一起案件,女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撤销婚姻,最终法院不仅判决撤销婚姻,还支持了女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两起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因为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走向破裂,而患病一方的侥幸心理,最终都让自己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女子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丈夫的病历、检查报告,以及两人婚后相处的相关记录,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丈夫的婚姻。 她在起诉状中表示,丈夫婚前隐瞒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属于隐瞒重大疾病,其行为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剥夺了自己的婚姻知情权,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还自己一个公道。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庭审中,丈夫对自己婚前隐瞒病情的事实供认不讳,也认可了女子的诉讼请求,称自己知道错了,愿意配合法院的判决,以此减轻对女子的伤害。 案件的审理过程并不复杂,核心争议点在于,性功能障碍是否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婚前应当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 很多人会有疑问,性功能障碍并不在《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三类疾病之列,为何能被认定为重大疾病? 其实,法律对重大疾病的界定,不仅参考法定范围,更会结合婚姻的核心需求来判断。性生活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配偶权的核心内容,是否具备正常的性能力,往往是当事人考虑是否缔结婚姻的基本判断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丈夫所患的严重性功能障碍,病程长且难以治愈,足以影响女子是否选择与其缔结婚姻的决定,属于婚前应当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 丈夫婚前未如实告知,导致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缔结婚姻,符合《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最终判决支持女子的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判决生效后,这段维持了四个多月的婚姻,正式宣告自始无效,女子终于摆脱了这段充满谎言的关系,可这场骗局带来的伤害,却并没有那么容易消散。她原本期待的幸福婚姻,最终变成了一场闹剧,不仅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更给她的心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是隐瞒精神疾病,有的是隐瞒传染性疾病,有的则是像本案一样,隐瞒性功能障碍,这些案例都在告诉我们,诚实是婚姻的底线。如果婚前能够多一份坦诚,少一份侥幸,或许很多婚姻悲剧都可以避免。
女子与丈夫原本是同学,相识多年后,在双方家人的认可下确定了恋爱关系,相处期间,丈夫温柔体贴,凡事都顺着女子的心意,两人感情十分融洽,很快便敲定了婚事,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 女子一直以为,自己找到了可以相伴一生的人,满心期待着婚后的幸福生活,却从未想过,新婚之夜的那一次“疲惫”,会成为婚后所有矛盾的开端。 新婚之夜过后,丈夫的推脱变得越来越频繁,起初是说婚礼操劳过度,需要休息,后来又找借口说工作繁忙、身体不适,甚至偶尔会以出差为由,避开与女子同处一室。女子起初并未多想,只当是丈夫确实压力太大,一次次选择体谅和包容,可她的退让,却没有换来丈夫的坦诚。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结婚已有三个月,却始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夫妻生活,女子的疑惑越来越深,心底的不安也渐渐放大。 她开始留意丈夫的一举一动,发现丈夫总是偷偷吃药,而且从不允许她碰自己的药盒,问起时,也只是含糊其辞,找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女子隐约觉得,丈夫一定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可无论她怎么追问,都得不到真相。 直到有一次,女子趁丈夫外出,无意间发现了他藏在抽屉深处的病历和检查报告,上面的诊断结果让她如遭雷击——丈夫患有严重的勃起功能障碍,且病程已经长达两年,也就是说,在两人恋爱、筹备婚礼的整个过程中,丈夫都在刻意隐瞒自己的病情。 那一刻,女子所有的体谅和包容,都变成了被欺骗的刺痛,她终于明白,丈夫一次次的拒绝,从来都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无力。 女子拿着病历找到丈夫,面对铁证,丈夫终于不再隐瞒,承认了自己患病的事实,也坦言自己之所以隐瞒,是因为太爱女子,害怕说出真相后,女子会选择离开自己,所以才心存侥幸,想着婚后慢慢治疗,或许能有所好转。 可他的坦诚,并没有换来女子的原谅,反而让女子更加愤怒,因为这份隐瞒,剥夺了她的知情权和婚姻选择权。 女子想起自己为这场婚姻付出的一切,想起自己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想起婚后一次次的体谅和等待,只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蒙在鼓里。 她无法接受自己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更无法接受自己要面对一段没有夫妻生活、充满谎言的婚姻,思来想去,她最终下定决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女子偶然了解到,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北京曾有一起案件,女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多次沟通无果后起诉撤销婚姻,最终法院不仅判决撤销婚姻,还支持了女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两起案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因为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走向破裂,而患病一方的侥幸心理,最终都让自己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女子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丈夫的病历、检查报告,以及两人婚后相处的相关记录,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丈夫的婚姻。 她在起诉状中表示,丈夫婚前隐瞒严重的性功能障碍,属于隐瞒重大疾病,其行为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剥夺了自己的婚姻知情权,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还自己一个公道。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庭审中,丈夫对自己婚前隐瞒病情的事实供认不讳,也认可了女子的诉讼请求,称自己知道错了,愿意配合法院的判决,以此减轻对女子的伤害。 案件的审理过程并不复杂,核心争议点在于,性功能障碍是否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婚前应当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 很多人会有疑问,性功能障碍并不在《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三类疾病之列,为何能被认定为重大疾病? 其实,法律对重大疾病的界定,不仅参考法定范围,更会结合婚姻的核心需求来判断。性生活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配偶权的核心内容,是否具备正常的性能力,往往是当事人考虑是否缔结婚姻的基本判断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丈夫所患的严重性功能障碍,病程长且难以治愈,足以影响女子是否选择与其缔结婚姻的决定,属于婚前应当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 丈夫婚前未如实告知,导致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缔结婚姻,符合《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最终判决支持女子的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判决生效后,这段维持了四个多月的婚姻,正式宣告自始无效,女子终于摆脱了这段充满谎言的关系,可这场骗局带来的伤害,却并没有那么容易消散。她原本期待的幸福婚姻,最终变成了一场闹剧,不仅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更给她的心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 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是隐瞒精神疾病,有的是隐瞒传染性疾病,有的则是像本案一样,隐瞒性功能障碍,这些案例都在告诉我们,诚实是婚姻的底线。如果婚前能够多一份坦诚,少一份侥幸,或许很多婚姻悲剧都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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