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情感专家说:“对男人来说,生理需求永远是第一位的。所有的女人都该明白,当一个男人对你没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就已经不爱了。长久以来,人们总在探讨男女情感表达的差异,而不得不承认,对多数男性而言,生理本能与情感依附往往紧密交织。生理需求根植于天性,在亲密关系里,它从来不是孤立的欲望,而是爱意最直观的外化。”
民国文坛里,有个老头叫梁实秋。他是华语散文的一座大山,一生著作等身,还是国内第一个独自翻译完《莎士比亚全集》的人。 在大众眼里,他是儒雅的学者,是温和的君子。可很少有人知道,他在71岁那年,干了一件让整个文化圈炸锅的事。他爱上了一个比他小30岁的歌星,韩菁清。 那时候,所有人都在骂。骂他晚节不保,骂他老糊涂。甚至连他的学生,都写联名信反对。 可梁实秋不管。他有一句话,糙,但真。他说:“我是个凡人,我有血有肉,我有七情六欲。” 男人到了古稀之年,还能爱吗?还能有那种“冲动”吗?梁实秋用行动告诉你:能。如果不爱,那才叫真的老了。 1974年,梁实秋的发妻程季淑在美国意外去世。那一年,梁实秋71岁。老伴走了,天塌了。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写《槐园梦忆》。每一个字,都在哭。 写完书,他觉得自己也跟着走了。他瘦得脱了形,走路都打晃。朋友看不过去,拉着他去散心。在那场聚会上,他遇见了韩菁清。 韩菁清是当时的著名歌星,43岁,风韵犹存。那天,梁实秋坐在角落里。他看着韩菁清走过来,就在那一瞬间,这个写了一辈子文章的老人,愣住了。 他的心跳快了。那种感觉,不是遇到了知音,是男人遇到了女人。第二天,他开始写信。不是一封,是一摞。他给韩菁清写信,一天一封,甚至一天好几封。 信里写什么?写的是“馋”。他写:“我看见你,我就觉得亲热。”他写那种迫切想要见面的心情,那种想要靠近的渴望。 这话直白吗?直白。但这才是男人。不管他是多大年纪的大学问家,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他就是个有着原始冲动的雄性生物。 消息传出去,整个台北沸沸扬扬。报纸上写他是“春婆”,写他“晚节不保”。他的朋友、学生,甚至他的女儿,都反对。 反对的理由很统一:你都71岁了,安安稳稳做个“国宝”不好吗?非要折腾这些事?甚至有人跑到韩菁清面前骂。 梁实秋听到了。他没辩解。他跑到韩菁清面前,把袖子一撸,说:“我身体好得很!我能陪你逛街,我能给你拎包!” 他不是在逞强。他是在证明:我是个男人,我还有力气爱。 为了娶韩菁清,梁实秋跟那些反对的老友绝交了。他说:“文章是写给天下人看的,日子是过给我自己的。” 1975年,梁实秋和韩菁清结婚了。那天晚上,梁实秋拉着韩菁清的手,对着宾客说:“我是凡人,我需要爱,我需要女人。” 这话要是换个年轻小伙子说,可能显得轻浮。可从一个71岁的老人嘴里说出来,那是惊心动魄。 婚后的日子,梁实秋过得像个孩子。他爱吃,韩菁清就给他做。他每天都要牵着韩菁清的手出门散步。 台北的夏天热,他不怕。走在路上,他一定要走在韩菁清的外侧,护着她。在家里,他喜欢靠在韩菁清身上看书。看着看着,头就歪过去了,蹭着韩菁清的胳膊。 这就是生理需求。不光是那档子事,是皮肤饥渴,是肢体依赖。是闻着那个人的味儿,心里才踏实。 梁实秋的最后13年,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13年。他在去世前,拉着韩菁清的手,嘴在动,她在听。他在说:“清,我不后悔。” 他不后悔遇见得太晚,只后悔爱得不够。 梁实秋的故事,其实就说明了一个道理。男人这种生物,其实很简单。他的爱,就是通过身体来表达的。 他想靠近你,想触碰你,想赖在你身上,想闻你的味儿。这就是爱的本能。如果一个男人,对你客气,对你敬重,却唯独没有“冲动”,那你得小心了。那不是深爱,那是客气。 梁实秋年轻时,写文章温文尔雅。可老来,他活得像个赤子。他不怕别人笑话他“老不正经”。他说,正经给谁看?给外人看。在爱人面前,我要的就是那点“不正经”。 这世上有一种最扎心的真相:当一个男人不再想碰你,不再想抱你,不再对你有“想法”的时候,哪怕他对你再好,他的心,也早就走了。 因为男人的爱,是热的。是有温度的。是有触感的。 别信什么“柏拉图式精神恋爱”。真爱,就是想和你融为一体。就是想把你揉进骨头里。 梁实秋懂,韩菁清也懂。 所以,女人们,别傻了。去看看他看你的眼神,是不是还像刚认识那样热切。去感受他牵你手的时候,是不是还像当初那样用力。 因为,身体最诚实。冲动,才是爱最好的证明。
民国文坛里,有个老头叫梁实秋。他是华语散文的一座大山,一生著作等身,还是国内第一个独自翻译完《莎士比亚全集》的人。 在大众眼里,他是儒雅的学者,是温和的君子。可很少有人知道,他在71岁那年,干了一件让整个文化圈炸锅的事。他爱上了一个比他小30岁的歌星,韩菁清。 那时候,所有人都在骂。骂他晚节不保,骂他老糊涂。甚至连他的学生,都写联名信反对。 可梁实秋不管。他有一句话,糙,但真。他说:“我是个凡人,我有血有肉,我有七情六欲。” 男人到了古稀之年,还能爱吗?还能有那种“冲动”吗?梁实秋用行动告诉你:能。如果不爱,那才叫真的老了。 1974年,梁实秋的发妻程季淑在美国意外去世。那一年,梁实秋71岁。老伴走了,天塌了。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写《槐园梦忆》。每一个字,都在哭。 写完书,他觉得自己也跟着走了。他瘦得脱了形,走路都打晃。朋友看不过去,拉着他去散心。在那场聚会上,他遇见了韩菁清。 韩菁清是当时的著名歌星,43岁,风韵犹存。那天,梁实秋坐在角落里。他看着韩菁清走过来,就在那一瞬间,这个写了一辈子文章的老人,愣住了。 他的心跳快了。那种感觉,不是遇到了知音,是男人遇到了女人。第二天,他开始写信。不是一封,是一摞。他给韩菁清写信,一天一封,甚至一天好几封。 信里写什么?写的是“馋”。他写:“我看见你,我就觉得亲热。”他写那种迫切想要见面的心情,那种想要靠近的渴望。 这话直白吗?直白。但这才是男人。不管他是多大年纪的大学问家,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他就是个有着原始冲动的雄性生物。 消息传出去,整个台北沸沸扬扬。报纸上写他是“春婆”,写他“晚节不保”。他的朋友、学生,甚至他的女儿,都反对。 反对的理由很统一:你都71岁了,安安稳稳做个“国宝”不好吗?非要折腾这些事?甚至有人跑到韩菁清面前骂。 梁实秋听到了。他没辩解。他跑到韩菁清面前,把袖子一撸,说:“我身体好得很!我能陪你逛街,我能给你拎包!” 他不是在逞强。他是在证明:我是个男人,我还有力气爱。 为了娶韩菁清,梁实秋跟那些反对的老友绝交了。他说:“文章是写给天下人看的,日子是过给我自己的。” 1975年,梁实秋和韩菁清结婚了。那天晚上,梁实秋拉着韩菁清的手,对着宾客说:“我是凡人,我需要爱,我需要女人。” 这话要是换个年轻小伙子说,可能显得轻浮。可从一个71岁的老人嘴里说出来,那是惊心动魄。 婚后的日子,梁实秋过得像个孩子。他爱吃,韩菁清就给他做。他每天都要牵着韩菁清的手出门散步。 台北的夏天热,他不怕。走在路上,他一定要走在韩菁清的外侧,护着她。在家里,他喜欢靠在韩菁清身上看书。看着看着,头就歪过去了,蹭着韩菁清的胳膊。 这就是生理需求。不光是那档子事,是皮肤饥渴,是肢体依赖。是闻着那个人的味儿,心里才踏实。 梁实秋的最后13年,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13年。他在去世前,拉着韩菁清的手,嘴在动,她在听。他在说:“清,我不后悔。” 他不后悔遇见得太晚,只后悔爱得不够。 梁实秋的故事,其实就说明了一个道理。男人这种生物,其实很简单。他的爱,就是通过身体来表达的。 他想靠近你,想触碰你,想赖在你身上,想闻你的味儿。这就是爱的本能。如果一个男人,对你客气,对你敬重,却唯独没有“冲动”,那你得小心了。那不是深爱,那是客气。 梁实秋年轻时,写文章温文尔雅。可老来,他活得像个赤子。他不怕别人笑话他“老不正经”。他说,正经给谁看?给外人看。在爱人面前,我要的就是那点“不正经”。 这世上有一种最扎心的真相:当一个男人不再想碰你,不再想抱你,不再对你有“想法”的时候,哪怕他对你再好,他的心,也早就走了。 因为男人的爱,是热的。是有温度的。是有触感的。 别信什么“柏拉图式精神恋爱”。真爱,就是想和你融为一体。就是想把你揉进骨头里。 梁实秋懂,韩菁清也懂。 所以,女人们,别傻了。去看看他看你的眼神,是不是还像刚认识那样热切。去感受他牵你手的时候,是不是还像当初那样用力。 因为,身体最诚实。冲动,才是爱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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