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津市《信访事项》内部承办报告:市信访联席办
河津市小梁乡人民政府
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
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
问题:村委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仅受党内警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暴露出基层权力缺乏有效制约。
启示:
建立村级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土地流转、宅基地审批等关键事项的决策流程和责任主体。
强化乡镇纪委对村级事务的日常监督,推行“村账乡管”“四议两公开”等制度,确保村务透明。
二、完善纠纷化解机制,避免“小事拖大”
问题:杨涛通过信访维权未果反遭刑拘,折射出基层矛盾化解渠道不畅。
启示:
推广“枫桥经验”,建立“庭所衔接”“民调入所”等多元化解机制,将土地纠纷、宅基地矛盾等化解在萌芽阶段。
规范司法介入信访案件的程序,明确“罪与非罪”界限,避免将维权行为刑事化。
三、提升法治意识,规范基层治理
问题:村委会以“租地协议”违规分配宅基地,反映出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淡薄。
启示:
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将《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纳入必修课,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村务提供法律审查,降低违法风险。
四、畅通村民参与渠道,保障民主权利
问题:村民对村委会违法行为监督乏力,参与治理的渠道有限。
启示:
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一事一议”,保障村民对重大村务的知情权、决策权。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财务审计公示制度,鼓励村民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
五、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题解决
问题:国家信访局要求解决宅基地问题,但未彻底落实,反映出部分基层干部担当缺失。
启示:
建立乡村治理责任清单,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对土地纠纷、信访积案等问题的化解责任。
推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避免推诿扯皮。
结语:
杨涛案警示我们,农村基层治理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强化权力监督与村民自治结合,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需要从制度设计、干部培训、监督机制等多方面协同发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西梁村杨涛案
原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旭东及公诉人王军泽为小梁乡西梁村“黑恶势力”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