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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再审,首要目的是为了启动再审
    申请再审,结果是启动再审或者不启动再审,启动再审,结果是改判或者不改判。也就是这是一定的逻辑顺序,一环扣一环的。 你申请再审,你是为了先启动再审,为再审翻案做准备的。你的材料准备的方向,是为了启动再审的,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而启动再审后,你准备的思路,类似于应对升级版初次一审案件的思路,针对你的诉讼请求,证据、论述先全面化再细化。
  • 你的新证据,别作为案件启动再审的唯一希望
    经常发现不少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书,是将新证据作为重点论述对象的,甚至是唯一论述对象。而将案件启动再审与否几乎全指望在了新证据上,是很风险的事情。 因为大多数当事人提供的所谓的新证据,都不是新的证据,甚至不少都不是证据。也就是在为了准备新证据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出现了为新证据而凑证据的思维。况且更重要的是,新证据哪有这么好找。那如果你的新证据直接不认定为证据,认定也不认定为新的证据,那启动再审就无望了。因此你必须看下是否有其他再审事由。
  • 关于后期维权,你最难受的一种案件
    这种案件是一审你完全胜诉或者大部分胜诉,但二审直接改判到你完全败诉,即过山车案件。那么你的心态可能有会很崩,甚至这种感觉比一审二审都败诉还难受。 但你还是要清醒认识到,二审之所以直接改判,而且是你完全败诉,肯定是出现了在一审时没有出现过的情节。这个情节可能是对方是不是有什么新证据、或者你这边二审是否出现大失误、或者你寄遇到了有新想法的二审法官、或者是否出现了案外干预等。你如果继续,则一定弄清楚这个事。
  • 再审要举行听证,证明你的再审申请书写得好
    你申请再审后,没举行听证也不一定是你的再审申请书的问题,但如果有听证则证明再审申请书就是高质量。因为再审申请书的敲门砖作用太明显,几乎就是否举行再审听证的最重要的因素。 再审听证来之不易,要珍惜,更不能大意。这基本相当于案件来到是否要启动再审的关键一击,过了就启动再审,不过则启动不了再审。
  • 二审后的维权,还是要就案件说案件
    很多当事人,在二审结束后的后续程序中,会出现思维杂糅的情况,甚至还没有其在一审时的思路清晰。也就是随着案件进展,其对案件的理解反而更模糊了。注意:即使案件往后,也要回归案件本身,就案件说案件。 静下心来,分析败诉原因,是证据问题、还是证据裁量问题、还是就是很实质错的问题,后针对性想解决办法。而不能像大杂烩开始,东一句西一句。总之,思维越到后期是要越发散,但发散后是的聚焦和筛选更重要。
  • 维权路上,你最好能找到类似的人
    维权路上,你的亲属甚至你的家人能理解或者说能不发表意见就不错了...更别提反对,划清界限的了,太多了。越往后,越可能就你一个人在坚持,这确实更需要毅力,但如果你能找到有类似案件的也在维权的当事人,你会倍受鼓舞,压力会小很多。 而且绝大多数的维权案件,是存在类案的,这里面就可能存在在进行或者已经解决的案件,这都对你有帮助。特别是现在网上联系这么方便,你想找到,更有可能性。
  • 没有二审,可以申请再审吗?
    比如一审后,当事人都没有上诉,没有二审。那之后某当事人又想申请再审,这样可以吗?或者申请抗诉等,这样可以吗? 可以,而且这种现象大量存在,都是因为当时没想通但后来想通了。但有的法院会将你没有上诉作为驳回你再审申请的重要理由或者参考,也就是会认为“你不上诉是认可,现在又不认可,你这是矛盾、你这是浪费司法资源” 在申请再审后,取得联系的话,如果法官有这方面的想法,你的解释就围绕没有上诉并不代表认可一审裁判结果,来说。
  • 维权当事人,你不要害怕
    你针对错案进行维权,你不能怂,不能害怕。这不是指的你要用特殊违法手段怎样怎样,而是说你的心态不能畏惧,不能畏难。 维权要坚持,否则没戏。你的立场要坚定,维权没有容易的,你不坚持、你不相信自己,你也撑不下去。面对错案,只要路走对了,坚持下去,翻案是迟早的事。
  • 后期维权当事人,一定要及时温习自己的案子
    后期维权的时间相对长,且转机发生则时间大多不固定,你作为当事人,你很难预测是哪天案子就会怎么样了。而随着时间的增多,你如果没及时温习案件,则你会遗忘,而你也不要过多相信自己的记性。 那么你在坚定维权的情况下,你需要至少在适当时间去温习案件,以便哪天你就收到新通知或新情况了,到时候你能够及时应对。
  • 错案一定会有逻辑错误,当事人不要错过
    错案,主要就是事实错误、或法律错误、或事实和法律都错误,无论哪一种,得出的过程中都会出现逻辑错误,也就是裁判文书的话语之间的证明、推定、衔接有问题。 对此认真分析,也会让思维在该发散的地方更加发散,从而发现更大的问题,进行串联、并联。当事人要知道,诉讼案件毕竟是人文活动,其中的过程都包含了明显的逻辑,特别是裁判文书这种文书材料。注重逻辑分析,能让你看得更远。
  • 你申请再审后,对方会知道此事吗
    你申请再审后,法院最迟会在申请再审被受理(比如民事案件是民申案号出来)前,至少会以短信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对方通知你已经申请再审了。上诉、申请抗诉等也是同理。 你作为再审申请人,你没有任何必要担心对方知道你申请再审了怎么办。对方早晚会知道的,这也是对方的诉讼权利。你该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维权到后期,你们的矛盾本就越来越深,你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心态一定要坚定。
  • 维权的坚持,源动力来自于你自己
    遇到冤假错案了,你决定维权,那么你坚持的每天,都是需要你自身提供源动力。你坚定维权,则你自己需要坚持下去,这个坚持归根结底是你自身要坚持,你的心态要稳定。 你不要寄希望于别人一直陪你走下去,维权路上,你的亲属都不一定一直能理解你,更别提能一直帮助你了,这不多的,很多亲属都是躲避,对这些你必须要有清晰认知。
  • 关于一审后好几年没管,现在你想继续的案件
    比如一审或二审后你没有再继续,过了好多年后,突然发现当年的这个案件有问题,后你向继续这个案件。那么此时,申请再审、申请监督等程序的时效问题风险大,你可以选择申诉,即X法赋予你的对错案的申诉的权利。 当然,成功率是没连续维权的成功率高,毕竟你都搁置了太长时间,而且可能中途的诉讼程序你也没走过。但毕竟是存在申诉这一继续的途径,而并不存在你不能继续维权的说法。
  • 申请再审等后期阶段,关于新证据
    很多当事人错误认为没有新证据则事实就改不了,更错误认为有新证据才能翻案,也就是过于相信新证据的作用。 但现实是,新证据虽是一个突破口,但绝大多数申请再审的案件都找不到新证据。因为你要有的话你在一审和二审时早提交了,而且后续产生新证据的难度很大的,甚至有些案子没有此的任何可能性。证据有就有,没有就没有,没有新证据,翻案的案件也是大量存在。
  • 二审、申请再审等,各自审理侧重点有区别吗?
    很多当事人错误认为二审主要审程序、审法律,或申请再审主要审程序、审法律,其实二审、申请再审,甚至说所有的诉讼阶段,归根到底还是审的主事实、副法律,区别点就是范围问题(根据请求确定)。 诉讼的整体思路是贯通的,不存在思维走向的大变化。也就是说,虽然案件可能已经经过好几个法院了,但是这个案件还是审的主事实、副法律。而这主要靠的就是在案的全部证据,以及你和对方各自的论证说理。
  • 申请再审等后续程序,你有证人则怎么处理?
    二审之后的诉讼程序,明显区别于一二审。很多当事人在申请再审等后续,好不容易找到了新证人,却不知如何处理证人证言。 对此,记住以下几点: 1、将证人证言作为申请再审的事由之一,即新证据。 2、证人出具份书面证人证言,你在申请再审时同时提交。 3、如果证人愿意去法院接受法官询问,则你写份申请,你在申请再审时同时提交。 你作为再审申请人,你有证人,则也更容易得到询问、听证的机会,即你更有和法官面谈的机会。
  • 申请再审后,你的法官换了,这是什么情况
    已经不止一个当事人咨询过这种问题,申请再审期间,承办法官有变化,通知的也没有说太细,只是说换人、审限问题等。 对此你可以联系法院,问问什么情况。要知道申请再审之后的诉讼程序,时间相对一二审会比较长,更容易发生中途更换法官的情况。当然,绝大多数情况都是正常的,主要是职务调动、健康问题。当审限没有大的影响,案件正常往前走时,不要对此有太多顾虑。
  • 二审后维权,一定要坚持,不然一切白谈
    你想下,你和对方一二审耗时一二年,案件错判后,你的维权怎么可能很快,这就不是急于求成的事情。坚持是后续维权必备要件,你要熬得住。如果不坚持,那不如趁早放弃,否则越往后,之前的努力和投入越会感到付诸东流。 正义需要时间,正义需要坚持。后期,时间的不确定、法官的疑问、对方的不配合、程序的繁琐等,都是你面临的困难,你都需要坚持。错案维权到胜利的当事人,都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坚持,战胜了各种压力和困难。
  • 决定维权,则一定注意诉讼阶段的连续不断
    以民事案件举例,比如你对二审结果不服想继续,那么你应该准备申请再审,如果申请再审失败了,你还是不服要继续,你应该去申请民事监督,如果还是不行,你应该去申请民事监督复查。 即一定要注意诉讼阶段的连续性,不要去跨阶段,否则你是浪费自己的机会,而且也给法院或检察院有更多的驳回你的理由。要知道,对于跨阶段的当事人,法院或检察院会容易认为你没有穷尽之前的诉讼阶段、维权不坚定。总体来说,是否连续会影响了你的成功率。
  • 对于两种败诉案件,是可以直接决定上诉、申请再审等的
    败诉后,对于以下两种案件,是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继续,且启动再审的概率较高: 1、对方在庭审或者其文书中自认过对于不利的、影响案件裁判结果的重大事实,而且该相关事实没有记入到原审裁判文书。 2、原审出现严重程序违法的问题,直接影响了你的诉讼发挥。比如没有送达,导致你没有去开庭;比如对方的一些证据被认定,但这些证据没有让你质证过,甚至你都没见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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