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女子可怜弟弟没有房子住,就把价值千万的房子赠送给弟弟,然而4年后,弟弟就直接把房子卖了1400万元,570万元偿还贷款,790万元打入了女子账户,事后,女子弟弟讨要570万解押款,以及打入女子账户的790万元,说女子把房子送给他,1400万的卖房款就应该归他,女子不同意,其弟弟就把她告上法庭,女子做法让弟弟傻眼。
福建厦门的女子张丹(化名)心疼弟弟张浩(化名)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生活居无定所,便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将自己名下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无偿赠与弟弟。
为表诚意夫妻俩还专门向弟弟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书》,明确表示自愿将这套房产赠予张浩,并且随时可以配合办理赠与公证手续。
之后张丹夫妇还将房屋的出售等相关权利公证委托给了张浩,让他能自由处置弟弟一家也顺利搬入房子居住,只是碍于房子仍有银行抵押等问题,双方一直没有正式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赠与的公证手续也始终没有落实。
这份基于亲情的赠与持续了四年,期间姐弟俩的相处也算平静,直到四年后,房产市场行情变化,房子价值上涨,弟弟张浩便动了卖房的心思。
他多次找到姐姐和姐夫,要求他们偿还银行剩余的抵押贷款,注销房产上的抵押登记,方便自己顺利出售房产,但张丹夫妇考虑再三后,并没有同意弟弟的要求,他们当初赠与房子是为了让弟弟有安身之所,并非让他随意变卖套现。
遭到拒绝后张浩并没有就此作罢,他凭借着之前姐姐夫妇公证委托的授权,直接以张丹的名义,将这套房产以14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第三方买家林某,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
1400万购房款分三期支付:首期570万元存入置业担保公司指定账户,专门用于涤除房产的抵押登记,也就是解押款;第二期40万元直接支付到张浩自己的账户,第三期790万元则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发放到了房产权属人张丹的名下账户。
房子顺利卖出后买家也依约支付了款项,银行的贷款也顺利到账,此时,张浩认为,姐姐既然已经把房子赠与自己,那么卖房所得的全部1400万元都理应归他所有。
他开始向姐姐张丹讨要两笔钱:一笔是用于解押的570万元,认为这笔钱本该由姐姐承担,现在用卖房款支付,姐姐应当返还给他,另一笔则是打入张丹账户的790万元,要求姐姐全额转给自己。
张丹面对弟弟的要求既心寒又气愤,她当初出于手足情深,无偿送出价值千万的房产,本是一片好心,没想到弟弟不仅私自卖房,还想将全部房款占为己有,丝毫不念及当年的帮扶之情,她果断拒绝了弟弟的所有要求,认为自己从未正式将房子过户给弟弟,赠与并未最终完成,房款自然不该全归弟弟。
多次索要无果后张浩恼羞成怒,直接将姐姐张丹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姐姐清偿570万元的解押款,并协助支取790万元的房款,他在法庭上坚称,姐姐已出具赠与承诺书,房子就是自己的,卖房款理应全部归其所有。
面对弟弟的起诉,张丹夫妇也不再顾及姐弟情面,当庭明确表示要撤销当初对弟弟的房产赠与,案件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丹夫妇出具的《承诺书》虽构成赠与合同,但案涉房产的产权始终登记在张丹名下,并未变更至张浩名下。
根据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本案的房产赠与不属于不可撤销的公证赠与或公益性质赠与,因此张丹夫妇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弟弟张浩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结果一出,让原本以为胜券在握、笃定能拿到全部房款的张浩彻底傻眼,他不仅没能要到一分钱,还落得个与亲姐姐对簿公堂、亲情破裂的结局,而张丹则凭借法律的支持,守住了属于自己的财产权益,这场因房产赠与引发的亲情闹剧,也以这样令人唏嘘的方式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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