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中的职责与任务:
1.设置心理服务场所 按要求开设心理门诊,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设独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落实心身同治 各临床科室将心理健康理念融入诊疗,对常见心理问题早识别、早筛查、初步干预。 3.承接基层转介 接收社区、村社、学校、社会机构转介的有心理医疗需求人员,提供专业诊疗。 4.配备专业人员 配齐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技师、心理咨询人员等;医护人员接受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并纳入考核。 5.参与危机干预 加入属地心理危机干预与援助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心理救援、日常高危个案干预。 6.提供技术支撑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等提供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培训与业务支持。 7.配合平台与热线联动 对接12356心理援助热线、12355青少年平台,做好热线转介个案的诊疗与随访。 政策依据:国卫医政发〔2026〕8号《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1.设置心理服务场所 按要求开设心理门诊,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设独立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落实心身同治 各临床科室将心理健康理念融入诊疗,对常见心理问题早识别、早筛查、初步干预。 3.承接基层转介 接收社区、村社、学校、社会机构转介的有心理医疗需求人员,提供专业诊疗。 4.配备专业人员 配齐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技师、心理咨询人员等;医护人员接受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并纳入考核。 5.参与危机干预 加入属地心理危机干预与援助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心理救援、日常高危个案干预。 6.提供技术支撑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等提供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培训与业务支持。 7.配合平台与热线联动 对接12356心理援助热线、12355青少年平台,做好热线转介个案的诊疗与随访。 政策依据:国卫医政发〔2026〕8号《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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