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城管的"人",但更要求他当好"执法者"
武汉司门口天桥的冲突视频还在发酵。摊贩暴力抗法在先,城管情绪失控反击在后——视频里那名城管用物品猛砸倒地摊贩的画面,让舆论炸了锅。骂的人多,但我想说的是:这事的对错,得分三层看。 第一层,人之常情:城管动手,可以理解。 他首先是人。被两个人围殴,头部挨砸,眼睛被打得流血,任何一个普通人被这样对待,都会有情绪崩溃的瞬间。人性不是机器,愤怒和失控是本能反应。就这一点而言,我们不必把城管想象成冷血的暴徒——他只是个被激怒的普通人,这是人之常情。 第二层,身份约束:正因为他是人,所以他更不该动手。 可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不仅是人,你是国家工作人员,是穿着制服的执法者。老百姓可以情绪化,因为老百姓只代表自己;你不行,因为你一举一动代表的是公权力。同样的失控,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是"纠纷",发生在执法人员身上就是"暴力执法"。身份给了你执法的权力,也给了你比普通人更高的要求:别人可以冲动,你不能。这不是苛责,这是这份职业的代价。 第三层,司法逻辑:连正当防卫都可能被认定成打架,何况是执法者? 这些年有个现象很讽刺:普通人在被侵害时还手,正当防卫被认定为互殴,法官反问当事人:"你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要还手?"——言下之意,法律不鼓励个人以暴制暴,遇事要交给公权力处理。那么问题来了:城管自己就是公权力,你手里有程序、有法规、有报警求助的渠道,被打了该做的是固定证据、呼叫支援、依法处置,而不是当场还手把执法变成互殴。你自己都不走程序,又怎么要求别人尊重程序? 所以结论很清楚:理解他作为"人"的失控,但正因为他是"人",他更该懂得克制;更因为他穿上了这身制服,他必须克制。 同情归同情,处理归处理。这次事件里涉事的城管,该查的要查,该处理的要处理——这恰恰是对执法队伍最大的保护。因为公信力这东西,一旦碎了,比眼睛上的伤难愈合得多。
武汉司门口天桥的冲突视频还在发酵。摊贩暴力抗法在先,城管情绪失控反击在后——视频里那名城管用物品猛砸倒地摊贩的画面,让舆论炸了锅。骂的人多,但我想说的是:这事的对错,得分三层看。 第一层,人之常情:城管动手,可以理解。 他首先是人。被两个人围殴,头部挨砸,眼睛被打得流血,任何一个普通人被这样对待,都会有情绪崩溃的瞬间。人性不是机器,愤怒和失控是本能反应。就这一点而言,我们不必把城管想象成冷血的暴徒——他只是个被激怒的普通人,这是人之常情。 第二层,身份约束:正因为他是人,所以他更不该动手。 可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不仅是人,你是国家工作人员,是穿着制服的执法者。老百姓可以情绪化,因为老百姓只代表自己;你不行,因为你一举一动代表的是公权力。同样的失控,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是"纠纷",发生在执法人员身上就是"暴力执法"。身份给了你执法的权力,也给了你比普通人更高的要求:别人可以冲动,你不能。这不是苛责,这是这份职业的代价。 第三层,司法逻辑:连正当防卫都可能被认定成打架,何况是执法者? 这些年有个现象很讽刺:普通人在被侵害时还手,正当防卫被认定为互殴,法官反问当事人:"你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要还手?"——言下之意,法律不鼓励个人以暴制暴,遇事要交给公权力处理。那么问题来了:城管自己就是公权力,你手里有程序、有法规、有报警求助的渠道,被打了该做的是固定证据、呼叫支援、依法处置,而不是当场还手把执法变成互殴。你自己都不走程序,又怎么要求别人尊重程序? 所以结论很清楚:理解他作为"人"的失控,但正因为他是"人",他更该懂得克制;更因为他穿上了这身制服,他必须克制。 同情归同情,处理归处理。这次事件里涉事的城管,该查的要查,该处理的要处理——这恰恰是对执法队伍最大的保护。因为公信力这东西,一旦碎了,比眼睛上的伤难愈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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