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河北定州那位61岁的老农民,在自己地里拢了拢枯草树叶,拢共也就11平米,点了把火想清理干净。结果呢,一张罚单甩过来,2000块,顶格。
这事儿一出,全网炸了锅。有人在骂执法太死板,有人说这钱罚得冤枉,还有人在替老爷子算账——种一亩地一年才挣多少钱啊,这下全赔进去了。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谁心里不咯噔一下? 从法律条文上看,街道办的处罚还真挑不出毛病。老农焚烧枯草的行为,确实踩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的红线,罚款幅度500到2000元,人家街道办也是依法办事。再加上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照片证据一应俱全,老人连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都当天放弃了,流程上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规范。 可问题出在哪儿呢?三个字:不合理。 咱们把情况掰开了看。11平方米是什么概念?差不多就一辆普通汽车的面积。老人家点了把火,目的是把地里的枯草叶子烧干净,又不是偷偷摸摸往大气里排毒。焚烧的烟尘污染能有多大?这点面积,那股烟站在十来米外就基本看不见了。更关键的是,老人家是在自家责任田里烧,周边没引发火灾风险,也没造成什么严重的环境危害。这种情况下直接掏出顶格处罚的大棒,这挥舞的幅度未免也太大了一点。 看看定州市自己的自由裁量标准就明白了。当地政府明确把这类违法分成了三级:烟尘污染较轻、配合调查积极改正的,属于“情节较轻”,罚款500元到1000元;污染较重或不配合调查的,上浮到1000到1500元;只有污染情况严重、造成较大危害的,才是1500到2000元的“情节严重”。这位老农的11平方米枯草,烟尘量微乎其微,烧完就赶紧配合处理,既没有拒不整改的恶劣态度,也没有引发社会危害,硬生生被定为“情节严重”,法律依据又从何说起? 稍微对比一下同期定州的其他案件就更清楚了。2026年1月,号头庄乡也罚了一个露天烧枯草的村民,同样是触犯同一法条,罚金只有1000元,是这次2000元处罚的一半。同样的违法行为,罚款力度却差了整整一千块,执行的这把尺子到底能不能拉直? 律师们的看法也很统一。处罚的根本原则是“过罚相当”,罚得跟犯的事儿得对得上号。不是说刀架在了法律的脖子上就能随便砍,更得看违法的情节、危害的后果和当事人的主观态度。老人这点小火苗,污染程度微乎其微,既没扩散也没引发事故,态度上更是积极配合,根本够不上法律意义上的“情节严重”。凭什么对最轻微的一类行为,动用最严厉的处罚手段? 在基层治理的很多领域,类似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一些地方因为要应付环保指标、防止问责,动不动就来个“一刀切”执法、“顶格罚款”,美其名曰“零容忍”,实际上是省事省心的懒政手段。对于一辈子靠天吃饭的老农民来说,这两千块几乎相当于好几个月的收入。把这么重的负担压在一个轻微违法的老人身上,是不是真的公平? 好在当地的做法还算有回旋的余地。定州市政府办已经发声说正在组织街道办和环保部门认真研判此事。长安路街道办也启动了行政处罚的“回头看”核查,要重新审视执法程序是否合规、处罚裁量是否公平。 查程序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处罚回归到合理和温暖的轨道上。如果经过核查发现这次处罚确实不合理,该退钱的退钱,该道歉的道歉,千万别让基层百姓对政策寒了心。如果核查后仍然认定顶格罚款无误,那街道办最好也要把话说明白:这11平方米的枯草到底如何构成了“情节严重”,哪些危害符合法律上的重罚条件。否则,乡亲们心里的这口委屈劲怕是没那么容易咽下去。 总的来说,法律的权威不应该来自冷冰冰的罚款单,而来自于公平和温度。咱们不就是要个“过罚相当”嘛。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止沸新闻解读官#
这事儿一出,全网炸了锅。有人在骂执法太死板,有人说这钱罚得冤枉,还有人在替老爷子算账——种一亩地一年才挣多少钱啊,这下全赔进去了。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谁心里不咯噔一下? 从法律条文上看,街道办的处罚还真挑不出毛病。老农焚烧枯草的行为,确实踩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的红线,罚款幅度500到2000元,人家街道办也是依法办事。再加上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照片证据一应俱全,老人连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都当天放弃了,流程上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规范。 可问题出在哪儿呢?三个字:不合理。 咱们把情况掰开了看。11平方米是什么概念?差不多就一辆普通汽车的面积。老人家点了把火,目的是把地里的枯草叶子烧干净,又不是偷偷摸摸往大气里排毒。焚烧的烟尘污染能有多大?这点面积,那股烟站在十来米外就基本看不见了。更关键的是,老人家是在自家责任田里烧,周边没引发火灾风险,也没造成什么严重的环境危害。这种情况下直接掏出顶格处罚的大棒,这挥舞的幅度未免也太大了一点。 看看定州市自己的自由裁量标准就明白了。当地政府明确把这类违法分成了三级:烟尘污染较轻、配合调查积极改正的,属于“情节较轻”,罚款500元到1000元;污染较重或不配合调查的,上浮到1000到1500元;只有污染情况严重、造成较大危害的,才是1500到2000元的“情节严重”。这位老农的11平方米枯草,烟尘量微乎其微,烧完就赶紧配合处理,既没有拒不整改的恶劣态度,也没有引发社会危害,硬生生被定为“情节严重”,法律依据又从何说起? 稍微对比一下同期定州的其他案件就更清楚了。2026年1月,号头庄乡也罚了一个露天烧枯草的村民,同样是触犯同一法条,罚金只有1000元,是这次2000元处罚的一半。同样的违法行为,罚款力度却差了整整一千块,执行的这把尺子到底能不能拉直? 律师们的看法也很统一。处罚的根本原则是“过罚相当”,罚得跟犯的事儿得对得上号。不是说刀架在了法律的脖子上就能随便砍,更得看违法的情节、危害的后果和当事人的主观态度。老人这点小火苗,污染程度微乎其微,既没扩散也没引发事故,态度上更是积极配合,根本够不上法律意义上的“情节严重”。凭什么对最轻微的一类行为,动用最严厉的处罚手段? 在基层治理的很多领域,类似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一些地方因为要应付环保指标、防止问责,动不动就来个“一刀切”执法、“顶格罚款”,美其名曰“零容忍”,实际上是省事省心的懒政手段。对于一辈子靠天吃饭的老农民来说,这两千块几乎相当于好几个月的收入。把这么重的负担压在一个轻微违法的老人身上,是不是真的公平? 好在当地的做法还算有回旋的余地。定州市政府办已经发声说正在组织街道办和环保部门认真研判此事。长安路街道办也启动了行政处罚的“回头看”核查,要重新审视执法程序是否合规、处罚裁量是否公平。 查程序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处罚回归到合理和温暖的轨道上。如果经过核查发现这次处罚确实不合理,该退钱的退钱,该道歉的道歉,千万别让基层百姓对政策寒了心。如果核查后仍然认定顶格罚款无误,那街道办最好也要把话说明白:这11平方米的枯草到底如何构成了“情节严重”,哪些危害符合法律上的重罚条件。否则,乡亲们心里的这口委屈劲怕是没那么容易咽下去。 总的来说,法律的权威不应该来自冷冰冰的罚款单,而来自于公平和温度。咱们不就是要个“过罚相当”嘛。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止沸新闻解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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