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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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枚勋章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国十佳诉讼律师,畅销书《别在异乡哭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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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官上任三把火。但是火还没有烧到司法环境。说明新领导不重视法治。@庐山市融媒体中心 @庐山旅游官方微博 @青春庐山

  • 非必要,不说谎 易胜华 带小伙伴一起出差,聊起工作上的事情。我注意到,他的神情有些不自然,说话逻辑混乱,前言不搭后语。在我连珠炮一般的追问下,他面红耳赤,沉默不语了。 我问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他小声回答:“怕您生气,怕挨骂。” 我说:“工作出现纰漏是正常的,挨几句批评也应该。用说谎来掩盖失误,性质就变了。” 我问他:“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小伙伴说:“您经常说,是信任。” 我说:“怎样才能取得他人的信任呢?” 小伙伴说:“尊重他人,努力工作。” 我说:“说谎,是对他人极大的侮辱。不说谎,是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你侮辱了别人,工作再努力也是白费。” 小伙伴说:“但是也有善意的谎言啊。” 我说:“绝大多数人还是分得清好歹的。只有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你才能说谎。而且,善意是你唯一的退路。” 很多时候,真相很残酷,令人不安,说出真相,会引发我们无法承受的后果。所以,我们选择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说出谎言。 然而,真相并不因为我们的谎言而消失,迟早会暴露。而且,我们的谎言漏洞百出,在明眼人看来荒唐可笑,感到智商被低估,人格被侮辱。在残酷的真相之外,叠加了被羞辱的愤怒,雪上加霜,火上浇油。 一句“对不起”可以化解的失误,在谎言的催化下,可能演变为熊熊燃烧的怒火,势不可挡的天雷滚滚。说谎的人,看似精明,实则愚蠢至极。 信任,是人世间最稀有的珍宝,可以点石成金,化险为夷。产生了信任,就可以委以重任,甚至托付身家性命。我们都愿意和靠谱的人相处,不费脑子,不用担心。 信任,是人世间最脆弱的幼苗,需要用真诚来呵护,长期滴灌。谎言是饮鸩止渴,短时间可能有效,但对信任的杀伤是致命的,犹如暴风骤雨,将它连根拔起,让它奄奄一息。说谎的代价巨大,不如直面真相。 小伙伴说:“有些事情不能说啊。” 我说:“你有权保持沉默。” 小伙伴点点头,问:“您是不是从来没说过谎?” 我笑道:“说谎太累了,我记性不好。” 2026.6.17 北京

  • 潮热的天气,回到老家办案。 马路边,陶渊明坚毅、深情地注视远方。他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高风亮节,“田园将芜,胡不归”的家乡情怀,深深地影响了我。
  • 关于江西省九江市原市委书记刘文华
    违规干预司法案件,导致九江市中院枉法裁判 致使127名农民工1000多万元薪资被拖欠的 举 报 材 料 举报人: 易胜华、曹龙,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九江市中院(2026)赣04民终2号案件上诉人胡大玮的代理人。 被举报人: 1.江西省九江市原市委书记刘文华,现任江西省政协秘书长; 2.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武; 3.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黄丽丽、审判员陈小江; 4.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王为银。 举报诉求: 1.对原九江市委书记刘文华违规干预司法的行为立案调查,依照党纪做出严肃处理; 2.对九江市中院院长黄武、民三庭庭长黄丽丽、审判员陈小江等人徇私枉法、严重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根据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3.责令九江市中院对(2026)赣04民终2号案件进行复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误; 4.对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事实及理由: 本案是一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127名农民工的1000多万元工资,属于重大民生保障类案件。因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10,855,504.71元,逾期利息1,098,245.38元,胡大玮依法向江西省庐山市人民法院起诉。2025年4月21日,庐山市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采信合法证据的基础上,以(2024)赣0483民初164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被告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利息及鉴定费。 一审败诉后,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九江市中院提起上诉,同时公然对外宣称,他们找了时任九江市委书记刘文华出面,二审一定会胜诉。胡大玮对此毫不相信,中央三令五申,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标的才一千多万,市委书记怎么可能过问? 出乎意料的是,2025年7月7日,九江市中院以民三庭庭长黄丽丽为审判长的合议庭做出(2025)赣04民终1113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庐山市法院原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并做出错误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庐山市法院根据九江市中院的意见重新做出判决,错误地驳回原告全部诉请。 胡大玮不服庐山市法院重新做出的判决,向九江市中院提起上诉。九江市中院民三庭黄丽丽、陈小江等人组成合议庭。庭审中,陈小江多次粗暴打断胡大玮代理人的正常发言和依法对被上诉人的提问。胡大玮代理人提出上厕所的要求,也遭到陈小江的蛮横拒绝。黄丽丽、陈小江的行为,不但导致本案关键事实没有查清,也严重损害了代理律师的合法权益。九江市中院最终做出维持原审错误判决的决定,导致127名农民工共计1000多万元的血汗钱没有着落,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在第二次的二审期间,上诉人胡大玮的代理律师多次前往九江市中院,核实是否存在“市委书记刘文华插手案件”的情况。九江市中院副院长王烜城在接访时承认: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经通过九江市委“民声通道”网站写信,控告庐山市法院原一审判决不公,九江市委将该信批转给了九江市中院。 根据《江西省委民声通道网站受理须知》:“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于民声通道受理范围。本案属于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市委民声通道无权受理、转办、干预。九江市委在收到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来函后,应当退回或者不予受理。如果没有相关领导的指示,九江市委不可能将违反规定的信函批转给九江市中院。九江市中院在收到九江市委转来的函件后,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如实记录、存档、上报,不应批转给承办法官,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 胡大玮的代理人向九江市中院督查室主任王鑫及承办法官黄丽丽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查看函件内容及各级领导批示意见,并要求提供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外部人员过问信息专库”对该事项录入、留存、上报的记录。王鑫在接访时明确承认:九江市中院在收到市委转来的函件后,由院领导批转给民三庭承办人,该函件系内部文件,不能提供给代理人查看。 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五条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以外的组织、个人在诉讼程序之外递转的涉及具体案件的函文、信件或者口头意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均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领导干部以个人或者组织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案件处理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人民法院均应当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人民法院应当每季度对外部人员过问信息专库中涉及领导干部过问的内容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一级人民法院;记录内容涉及同级党委或者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干部的,应当报送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节严重,可能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为此,举报人请求: 1.原九江市委书记刘文华接受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请托,指使市委工作人员以“民声通道”群众来信的名义,将涉诉来信批转至九江市中院,插手干预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违反中央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2.九江市中院在收到市委批转的涉诉来信后,本应按照规定记录、留存相关材料,报送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九江市中院非但没有遵守上述规定,反而将该函件批转给承办法官,干扰该案的公正审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九江市中院院长黄武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3.九江市中院民三庭庭长黄丽丽、审判员陈小江严重违反“三个规定”,对于明显存在领导干预的案件没有按照要求记录、上报,在案件审理中无视事实和证据情况,做出枉法裁判,损害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4.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逃避支付工程款,指使相关人员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干预正在审理中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由于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工程款,导致127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长达十年,多名农民工因长期欠薪无钱就医导致病情恶化;农民工子女因家庭贫困辍学;数十个家庭因失去收入来源导致矛盾激化、濒临破裂。农民工多次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无果,如不及时纠错追责,极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严重危害地方社会稳定。 举报人恳请中央巡视组对此高度重视,依法立案核查,督促有关部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还原案件事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举报人: 年 月 日 附件: 1.本案涉及的判决书复印件 2.易胜华、曹龙律师代理意见 3.调取证据申请书(“民声通道”函件) 4.举报人律师证复印件 @最高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九江中院 @九江发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小时候,我家管奶奶叫“阿妈”,管妈妈叫“奶奶(一声)”。长大之后觉得好土,同学家都叫“婆婆”“妈妈”。我在外人面前不好意思叫出口,叫得面红耳赤。 那时候,阿妈已经过世了,我们回忆她的时候,还是这么叫她。我们改口管妈妈叫“娘”。有时候说快了,“奶奶”还是脱口而出。 今天查了一下资料,原来“奶奶”自古以来就是南方吴楚之地对母亲的称呼。庐山保留了很多古代的方言。把母亲叫“奶奶”,显得更有文化啊

  • 还没来得及看这部电影,据说很不错。我是一定会去看的,就因为“阿嬷”的读音是“阿妈”。 在我的老家江西庐山,方言里把奶奶称作“嗯妈”。虽然后来随着普通话的普及,年轻人开始出现“奶奶”“婆婆”这种称呼,但老一辈还是保持着“嗯妈”的叫法。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这个称呼的由来,现在知道了,“嗯妈”就是“阿嬷”。 阿嬷在我十九岁那年去世。我和她之间的很多往事历历在目,我很爱很爱她,这些年经常会梦见她。我要写下来。

  • 律所边上的十字路口,一起小型交通事故,好在似乎没有造成重大伤害后果。 每次在路口,看到那些无视红灯、勇往直前的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车,我都会捏了一把冷汗。有什么火急火燎的事情呢,就差这几秒钟? 在马路上,我最怕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他们风驰电掣一般从身边冲过,如果把我撞飞,伤害后果不亚于汽车。我最终很可能不忍心要他们赔偿。他们大概率是赔不起的,我只能自认倒霉。 用生命换速度,是一件愚蠢的事。生活再难,也要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 九江中院的院长接待形同虚设。需要预约,填表预约了差不多一个月,没有任何反馈。再过来,还是说要预约。 黄武院长,你就这么不愿意接待来访群众吗?在忙啥呢? @九江中院 @九江发布 @新法治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太阳底下无新事。十几年前,北京也出现了“雪碧汞中毒”事件,这个案子的被害人居然也成了被告人,因“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判刑。我是他的辩护律师,详见《勇者不惧》的《雪碧清白》一文。 食品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异物、杂质,但出现水银的概率几乎为零,只能是有人下毒。有机会下毒的,大概率是身边亲近的人。在科技手段越来越发达的今天,故意杀人案的侦破变得越来越容易。 所以,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再缜密的犯罪手段,都算计不过高科技。再聪明的犯罪分子,也逃不过法律的手心。

  • 重温十几年前的一部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三个好兄弟,其中一个爱上了兄弟的女朋友,忍无可忍,才引发了一系列的故事。 这种事情很常见。我当年总是遇到。兄弟喜欢的女孩,也是我喜欢的。而且,好像似乎大概,她们对我也有点意思。我做的经常是:兄弟优先,移情别恋。 即使兄弟泡不到她,我也不能接力。宁可被别人泡了去。兄弟得不到的,我也不能得到,否则就会失去兄弟。 即使很多年后遇见,因为圈子太小,她也许已经成为另一个好朋友的太太,也会装作没认出来。 虽然确实二三十年没有见过,没有任何联系。虽然我们都老了。怎么可能认不出来?但我们都有演技。眼神不会有意去对上,即使不小心对上了,也会默契、丝滑地溜走。 都一大把年纪了。故事埋在心里,眼神看向远处,笑容留给大家,祝福互相知道。够了够了。
  • 2017.3.7《法制日报》第10版。《律政题材是影视创作富矿》,作者:易胜华。

  • 我喜欢买点便宜的小摆件,放在桌子上,没事的时候把玩一下。 今天在@闲鱼 下单了一个达摩祖师的小铜像。晚上收到@拼多多 发来的消息。突然脑子有点乱了。 首先,三十多块钱的东西,在另一个平台只要十块多?在闲鱼只能买一个,在拼多多可以买三个?那我还用闲鱼干嘛呢? 其次,我从来没有下载过拼多多,更没有注册过,它是从什么渠道拿到我的手机号码的,而且精准知道我在闲鱼买了什么东西?我的交易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有关部门是不是要好好查查?我肯定不是唯一被泄露信息的人,是不是达到刑案条件了? 最后,商业竞争都打成这样了吗?前不久才巨额处罚过的“幽灵店铺”,这么快就死灰复燃了? @北京市场监管 @中国市场监管报

  • 打架 易胜华 上海地铁上,32岁女子和66岁老妇因抢座发生互殴。看到这段视频,勾起了我的回忆。 小时候,我经常因为一点小事跟姐姐们打架,在不借助任何工具的情况下,最常用的战术就是薅头发,骂骂咧咧地僵持半天,直到大人来解围。每次打完架,总是头皮发胀,脑袋嗡嗡的,好几天才能恢复。 后来我学聪明了,每次理发都是剪平头,这个习惯保持到了现在。姐姐抓不住我的头发,我却能得意洋洋地一招制敌。 姐姐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任我宰割,于是升级武器,向我伸出了魔爪,锋利的指甲挠得我血迹斑斑。手臂和身上还好,穿上长袖衣服,别人看不见。最要命的是挠在脸上,打完架后羞于见人,不敢去上学。 班上有位男生,家里也有姐姐,某天带着一脸的血印子来上学。我明知故问这是怎么回事,他面不改色地说,在外面玩的时候被树枝划的。我信你个鬼,树枝能在脸上划出那么多月牙形伤口?我家又不是没有战斗力爆表的姐姐。 我不习惯留长指甲,只能拿出终极大杀器,张开血盆大嘴,露出獠牙,咬住姐姐的魔爪。 这一招虽然实用,也有很大的弊端。在激烈的打斗中,只能用鼻子呼吸,显然会影响战斗力发挥。而且没法说话,不能形成语言威慑,摧毁敌人的心理防线。更重要的是,在大人出现的时候,不能哭诉打斗的起因和自己遭受的重创,丧失了自我辩护的权利,极有可能导致裁判结果不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姐姐们突然不打了,最多就是吵几句架。后来连吵架都没有,我们都长大了。 很多年过去,姐姐们的头发还是那么茂密,只是开始有了白发,可见当年薅头发并不影响头发的生长。我的手臂上,还有姐姐的魔爪给我造成的伤疤,可见她们当年并没有对我手下留情。 伤疤好了,我早就忘了疼。只有那一幕幕你死我活、鬼哭狼嚎的打斗场景,刻在记忆深处,永不磨灭。 而且,每次看到留长指甲的女生,我总是情不自禁地牙根痒痒……

  • 近日的这两则社会新闻,是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画面。可能因为天气渐渐暖和了,大家的内心都在躁动,有能量要释放,生活压力需要宣泄的出口。 世界上一大半的刑事案件、治安纠纷,起因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问题,非要闹到头破血流、人财两空。虽然这些人给我们律师提供了赚钱的机会,但我还是为他们感到不值。 古人说: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道理都懂,遇到事了还是忍不住。认为自己占理,必须要有一个说法。甚至借题发挥,显示自己的能力,或者发泄心里的情绪。 因为知道代价太大,在生活中我经常妥协、认怂。马路上、地铁中、饭馆里,有什么磕磕碰碰的,不管谁是谁非,我先说对不起。看到别人因为点小事横眉怒目、一触即发,我也会过去劝他们息事宁人。 “对不起”,绝大多数时候就是保财消灾的三字真言,比念“南无阿弥陀佛”还管用,而且一句顶一万句。

  •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我的领导@李映红律师 ,我的学生。 明天要回老家云南生孩子了。在京的同事们为她饯行。六个月之后才能见面,那时候就是两个人来了。 我很不舍得。我会想她的。 从她大学毕业到现在,七年了。我看着她,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被我骂哭,被我冷遇,一直不离不弃,然后成长为勇者律所的党支书、主任,业务上独当一面,让我安心,律所管理上尽心尽责,把勇者视为自己的事业。 对于年轻人,我走过他们的来时路,所以我不考虑他们的感受。这是一种筛选。恨我也无所谓,我又不怕。爱我也可以,我能接得住。因为你们的成长、成功,就是我最大的面子。你们做得不好,就是打我的脸。 不要辜负跟你一起的努力的人,不要亏待他们。他们值得。 小伙伴已经很好了,我很满意。她是我的脸,未来一定会带给我更多的骄傲,吹牛的资本。她归来的时候,所有她已经有的,都留着。也许还会有惊喜。 这样的学生,多给我几个吧。
  • 无意中又听到了这首歌。四十年前的一部港剧,亚视拍的《八仙过海》。
    那时还是黑白电视机,我还是无知少年。剧情完全不记得了,拍得也挺粗糙,但主题歌和片尾曲超级赞。虽然是仙剧,却满满的能量,给少年的我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 可惜的是,这个剧播了一半就因为观众举报而停播了。据说有些偏远地区的群众看了这个剧后,到处散布封建迷信思想,电视台压力极大,只好停了。但这两首歌却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里。 “奋斗流汗血,得失笑傲然”~~ 粤语版: 仙山隔云海,霞岭玉带连 据说世外有天仙 天仙休羡慕,世人刻苦干 何难亦有欢乐园 有志能自勉,艰辛不用怨 奋斗留汗血,得失笑傲然 但求为世上更添温暖 尽发一分光,进取一分暖 困扰无愁虑,努力谋实践 日日度过,开心快乐年 玉楼仙宫,金堆玉砌 俗世比仙境,也不差一线 国语版: 人说天上好,神仙乐逍遥 成功的背后泪多少 都说人间苦,辛辛劳劳 汗珠干了有欢笑 神仙是人做,修炼不辞劳 吃得苦中苦,正果才修到 要像神仙,心一条 人间天堂,定来到 神仙没烦恼,名利脑后抛 要像神仙,得失都忘掉 天上人间,都一样 天上好,人间好

  • 明天到九江,公开举报原九江市委书记刘文华,九江中院院长黄武,以及九江中院某些法官。 @新华社中国网事 @人民日报 @江西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九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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