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结婚一年多后,丈夫床上的事就不给力,后来干脆不行了,女子忍受不了了,连孩子都给不了的男人有何用?为了哄妻子缓和关系,丈夫决定将父母在婚前赠与自己的房子加上妻子名字,想以此稳固婚姻。谁知,又维系了2年,妻子仍以丈夫的功能障碍剥夺了她生育权起诉离婚并分割房产的50%。男子答应离婚,可房子是为了保住婚姻给她的,要离婚就不能分她一半!那是婚前财产!法院判决意想不到!
王先生收到妻子赖女士的离婚诉状,彻底傻眼了! 他为了稳固婚姻,挽留住妻子的心,将婚前父母赠与他的房子加上妻子的名字,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可这也只维持了不到2年,妻子就迫不及待地要离开他,和他离婚,自己已黔驴技穷,真的没留不住妻子的能力,也没了挽回婚姻的最后幻想。 妻子去意已决,王先生也不得不直面这段早已支离破碎的婚姻,还有随之而来的房产分割纠纷。 2020年2月,赖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本以为能开启温馨的婚后生活,可这份甜蜜没持续多久,就被残酷的现实浇灭。 婚后赖女士渐渐发现,丈夫存在性功能障碍,两人根本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每到夜晚,都让她备感煎熬和落寞。王先生也很愧疚和懊恼。 起初赖女士还宽慰丈夫,觉得他或许是工作压力大、身体调理不当,可都有一年了,王先生的身体状况没任何改善。 赖女士心里的期待一点点被磨灭,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失望。 丈夫不能尽丈夫的义务,还不能让自己生儿育女,满足她做母亲的权利,给她个完整的家! 因为这事,夫妻间的矛盾彻底爆发,两人开始频繁争吵,曾经的温情荡然无存,家里常年充斥着压抑的氛围。 赖女士再也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王先生心里比谁都清楚,问题根源在自身,对妻子满是愧疚。 为了留住赖女士,弥补自己的过错,他思前想后,决定将父母婚前全款给他买的房子加上妻子名字。 这是他最值钱的财产,想着拿出足够的诚意,给她安全感让妻子回心转意。 2021年8月,他主动将房产50%份额赠与妻子,签订了赠与协议,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房产证上正式加上了赖女士的名字。 王先生满以为,价值几百万的房产份额,足够体现挽回婚姻的决心,妻子看在他诚意上,会和他好好过日子。 可万没想到,物质的弥补根本填不满感情的裂痕,加名之后,两人的关系没有丝毫好转,依旧是无休止的争吵和冷战。 僵持到2023年4月,两人彻底分居,赖女士对这段婚姻不再抱有任何幻想,毅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她认为这样的婚姻,让自己的生育权被剥夺,身心都遭受了巨大伤害,她要求离婚并分割房子的一半份额。 王先生同意离婚,却坚决反对对半分房,他坦言,这套房子是婚前父母赠与他的个人财产,赖女士没有丝毫出资,加名只是为了挽回婚姻,并非无偿赠与。 而且赖女士婚后长期对自己言语冷暴力,也未尽夫妻义务,本身也有过错,凭啥拿走他一半房产?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民法典》第659条:不动产赠与依法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办理登记 。 王先生自愿签订赠与协议并办理产权变更,加名行为合法有效,他个人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赖女士享有相应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分割应综合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生育情况、双方贡献等因素,不搞“一刀切” 。 法院审理综合多方因素考量:两人婚姻存续仅3年,共同生活时间短,且未生育子女。 赖女士无法提供丈夫性功能障碍的医学证明,不构成法定重大过错,王先生主张的冷暴力也无法影响财产分割,双方均无法律上的重大过错。 且房产由王先生父母婚前全款出资,赖女士未做任何贡献。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按照房产市价的25%向赖女士支付补偿款。 这起案件也打破了很多人的认知误区,婚前全款房产婚后加名,并不意味着离婚就能平分。 有人说,男的都不行还结什么婚啊!这不让人家守活寡吗? 有人说,男人苦,男人累!为了留住媳妇,把房子都给人家了,还是留不住,钱也不好使啊!
王先生收到妻子赖女士的离婚诉状,彻底傻眼了! 他为了稳固婚姻,挽留住妻子的心,将婚前父母赠与他的房子加上妻子的名字,给她足够的安全感。 可这也只维持了不到2年,妻子就迫不及待地要离开他,和他离婚,自己已黔驴技穷,真的没留不住妻子的能力,也没了挽回婚姻的最后幻想。 妻子去意已决,王先生也不得不直面这段早已支离破碎的婚姻,还有随之而来的房产分割纠纷。 2020年2月,赖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本以为能开启温馨的婚后生活,可这份甜蜜没持续多久,就被残酷的现实浇灭。 婚后赖女士渐渐发现,丈夫存在性功能障碍,两人根本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每到夜晚,都让她备感煎熬和落寞。王先生也很愧疚和懊恼。 起初赖女士还宽慰丈夫,觉得他或许是工作压力大、身体调理不当,可都有一年了,王先生的身体状况没任何改善。 赖女士心里的期待一点点被磨灭,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失望。 丈夫不能尽丈夫的义务,还不能让自己生儿育女,满足她做母亲的权利,给她个完整的家! 因为这事,夫妻间的矛盾彻底爆发,两人开始频繁争吵,曾经的温情荡然无存,家里常年充斥着压抑的氛围。 赖女士再也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王先生心里比谁都清楚,问题根源在自身,对妻子满是愧疚。 为了留住赖女士,弥补自己的过错,他思前想后,决定将父母婚前全款给他买的房子加上妻子名字。 这是他最值钱的财产,想着拿出足够的诚意,给她安全感让妻子回心转意。 2021年8月,他主动将房产50%份额赠与妻子,签订了赠与协议,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房产证上正式加上了赖女士的名字。 王先生满以为,价值几百万的房产份额,足够体现挽回婚姻的决心,妻子看在他诚意上,会和他好好过日子。 可万没想到,物质的弥补根本填不满感情的裂痕,加名之后,两人的关系没有丝毫好转,依旧是无休止的争吵和冷战。 僵持到2023年4月,两人彻底分居,赖女士对这段婚姻不再抱有任何幻想,毅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她认为这样的婚姻,让自己的生育权被剥夺,身心都遭受了巨大伤害,她要求离婚并分割房子的一半份额。 王先生同意离婚,却坚决反对对半分房,他坦言,这套房子是婚前父母赠与他的个人财产,赖女士没有丝毫出资,加名只是为了挽回婚姻,并非无偿赠与。 而且赖女士婚后长期对自己言语冷暴力,也未尽夫妻义务,本身也有过错,凭啥拿走他一半房产?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民法典》第659条:不动产赠与依法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办理登记 。 王先生自愿签订赠与协议并办理产权变更,加名行为合法有效,他个人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赖女士享有相应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分割应综合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生育情况、双方贡献等因素,不搞“一刀切” 。 法院审理综合多方因素考量:两人婚姻存续仅3年,共同生活时间短,且未生育子女。 赖女士无法提供丈夫性功能障碍的医学证明,不构成法定重大过错,王先生主张的冷暴力也无法影响财产分割,双方均无法律上的重大过错。 且房产由王先生父母婚前全款出资,赖女士未做任何贡献。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按照房产市价的25%向赖女士支付补偿款。 这起案件也打破了很多人的认知误区,婚前全款房产婚后加名,并不意味着离婚就能平分。 有人说,男的都不行还结什么婚啊!这不让人家守活寡吗? 有人说,男人苦,男人累!为了留住媳妇,把房子都给人家了,还是留不住,钱也不好使啊!
家里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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