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失地之痛:文山355名农民就业用地遭强夺,三级部门踢皮球何时休?》
“这18.4亩地是我们355户失地农民的活命地,如今却成了烂尾楼,连产权都被偷换了!”云南省文山市卧龙街道文昌社区灰土寨一组的村民们攥着失效的不动产权证书,19年的维权路满是血泪。这块地是地方政策明确的“就业用地”——按政府征地5%下达的开发用地指标,专为保障失地农民就业设立,属村集体经济资产,却从合法开发沦为他人囊中之物,暴露出一连串程序黑洞与权力失范。 2006年7月28日晚,时任组长李某祥的一纸协议埋下祸根。在未通知小组党政班子和组代表的情况下,他擅自召开村民大会,次日便与无房产开发资质的天驰运输经贸公司签下《联合开发协议》。此次会议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规定,全组355名成年村民仅到84人,参会率仅29.6%;108户户代表仅到32人,参会率仅16.6%,远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参与”的法定要求。签名中更存在25人由李某祥安排原支书罗秀林代签的造假问题,昆明中介机构出具的司法笔记鉴定书已对此予以证实,且二审时罗秀林出庭作证,终审法院却拒不采信。明知实际仅有20亩就业用地,李某祥却虚构“50亩开发”名义,约定村民仅获828㎡房产,折合价值不足实际地价零头,且未涉及失地农民法定的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障。这份程序违规、内容违法的协议,背后暗藏的利益输送昭然若揭。 2008年新组长上任后,村民们发现协议猫腻,100%村民拒绝认可这份“卖地协议”。经社区、街道、市级部门同意,2013年村民公开招商开发农贸市场,合规缴纳722.4万元土地款,先获划拨用地证书,后依法转为出让用地,投入770万元完成前期建设。此时土地用途已按合法程序变更为商业服务用地,旨在通过农贸市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完全符合规划要求。 但司法枉判击碎了村民的希望。文山市法院、终审法院及省高院“三审”均涉嫌不顾事实真相,附会牵合,文山市法院在(2013)文民二初字第636号等判决中,涉嫌无视协议违法且已失效7年的事实,强行认定其有效,将与村民无关的290万元款项伪称为“用地款”,判决土地过户给天驰公司。而根据法律规定,就业用地法律主体归“灰一组”,本质属失地农民集体所有,不得变相买卖,法院本无权利判决划拨土地归属。更荒谬的是,文山市资源局作为國土法执法主体,混淆划拨与出让用地性质——划拨用地转让需经政府批准且补缴出让金,其却以“协助执行”为由,2019年注销村民合法持有的云(2016)第0000043号不动产权证书,将土地过户给未实际缴清款项的天驰公司,属典型的执法违法、知法犯法。 19年间,这场闹剧已酿成沉重恶果:村小组3000余万元投资血本无归,30余名失地农民含恨离世仍未享受到政策优待,部分家庭被迫背井离乡、家破人亡。今年6月,村民向政府驻云南第6巡事组递交举报材料后,信访办、法院、然资源局等部门密集对接却涉嫌只谈不办,恢复产权、再审纠错的诉求被来回推诿,司法局亦拒不受理行政复议。如今,农贸市场成了烂尾楼,土地因天驰公司债务面临拍卖,村民的生存根基岌岌可危。 就业用地是失地农民的“救命田”,却在权力操作下沦为利益输送工具;本应守护公平的执法与行政机关,竟成违法行为的“帮凶”。我们恳请政府,以及云南省公开网站等延伸发布呼吁,寻求上级关注。更恳请上级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彻查李某祥违规签协议、相关部门涉嫌枉法裁判与乱作为问题,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文山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案,资源局恢复村民合法产权。 基于巡事组高度重视,恳请文山州委书记、市委书记高度重视,抽出一两天时间亲临街道、社区、小组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停止推诿,尽快为这起持续19年的民生冤案划上句号,还355名失地农民一片安身立命之地!
“这18.4亩地是我们355户失地农民的活命地,如今却成了烂尾楼,连产权都被偷换了!”云南省文山市卧龙街道文昌社区灰土寨一组的村民们攥着失效的不动产权证书,19年的维权路满是血泪。这块地是地方政策明确的“就业用地”——按政府征地5%下达的开发用地指标,专为保障失地农民就业设立,属村集体经济资产,却从合法开发沦为他人囊中之物,暴露出一连串程序黑洞与权力失范。 2006年7月28日晚,时任组长李某祥的一纸协议埋下祸根。在未通知小组党政班子和组代表的情况下,他擅自召开村民大会,次日便与无房产开发资质的天驰运输经贸公司签下《联合开发协议》。此次会议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规定,全组355名成年村民仅到84人,参会率仅29.6%;108户户代表仅到32人,参会率仅16.6%,远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参与”的法定要求。签名中更存在25人由李某祥安排原支书罗秀林代签的造假问题,昆明中介机构出具的司法笔记鉴定书已对此予以证实,且二审时罗秀林出庭作证,终审法院却拒不采信。明知实际仅有20亩就业用地,李某祥却虚构“50亩开发”名义,约定村民仅获828㎡房产,折合价值不足实际地价零头,且未涉及失地农民法定的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障。这份程序违规、内容违法的协议,背后暗藏的利益输送昭然若揭。 2008年新组长上任后,村民们发现协议猫腻,100%村民拒绝认可这份“卖地协议”。经社区、街道、市级部门同意,2013年村民公开招商开发农贸市场,合规缴纳722.4万元土地款,先获划拨用地证书,后依法转为出让用地,投入770万元完成前期建设。此时土地用途已按合法程序变更为商业服务用地,旨在通过农贸市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完全符合规划要求。 但司法枉判击碎了村民的希望。文山市法院、终审法院及省高院“三审”均涉嫌不顾事实真相,附会牵合,文山市法院在(2013)文民二初字第636号等判决中,涉嫌无视协议违法且已失效7年的事实,强行认定其有效,将与村民无关的290万元款项伪称为“用地款”,判决土地过户给天驰公司。而根据法律规定,就业用地法律主体归“灰一组”,本质属失地农民集体所有,不得变相买卖,法院本无权利判决划拨土地归属。更荒谬的是,文山市资源局作为國土法执法主体,混淆划拨与出让用地性质——划拨用地转让需经政府批准且补缴出让金,其却以“协助执行”为由,2019年注销村民合法持有的云(2016)第0000043号不动产权证书,将土地过户给未实际缴清款项的天驰公司,属典型的执法违法、知法犯法。 19年间,这场闹剧已酿成沉重恶果:村小组3000余万元投资血本无归,30余名失地农民含恨离世仍未享受到政策优待,部分家庭被迫背井离乡、家破人亡。今年6月,村民向政府驻云南第6巡事组递交举报材料后,信访办、法院、然资源局等部门密集对接却涉嫌只谈不办,恢复产权、再审纠错的诉求被来回推诿,司法局亦拒不受理行政复议。如今,农贸市场成了烂尾楼,土地因天驰公司债务面临拍卖,村民的生存根基岌岌可危。 就业用地是失地农民的“救命田”,却在权力操作下沦为利益输送工具;本应守护公平的执法与行政机关,竟成违法行为的“帮凶”。我们恳请政府,以及云南省公开网站等延伸发布呼吁,寻求上级关注。更恳请上级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彻查李某祥违规签协议、相关部门涉嫌枉法裁判与乱作为问题,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督促文山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案,资源局恢复村民合法产权。 基于巡事组高度重视,恳请文山州委书记、市委书记高度重视,抽出一两天时间亲临街道、社区、小组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停止推诿,尽快为这起持续19年的民生冤案划上句号,还355名失地农民一片安身立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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