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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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觉醒的吹好人,独立思考者。
IP属地: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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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元国际新城电梯招投标前夕,居委会三个代表甄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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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元国际新城电梯招投标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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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业主去走“法律程序”是利益集团最喜闻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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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市观山小区青孟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上门威胁“举报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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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意调查迷思:当“满意度调查”成为侵权行为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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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街道办为什么乐于承担不良物业的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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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市金元国际新城电梯更换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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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贵州元龙物业公司公开警告函
    贵州元龙公司: 近期,贵司作为本小区物业服务人,对由金元社区居委会违规启动、程序严重违法的“电梯更换项目”所表现出的暧昧乃至坚持在某第三方平台进行招投标,并直接导致与业主需求的一线品牌电梯相悖,已引起全体业主的严重关切和高度警惕。 我们严正声明: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更新改造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目前,由居委会单方面指定的所谓“评标专家组”及其第三方招投标公司产生的“评标结果”,自始未获合法授权,属于无效决定。贵司对此理应知晓,并负有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基本职业责任。 鉴于此,本函代表金元国际新城广大业主,向贵司发出不可撤销的正式警告: 任何试图使前述非法程序“合法化”或“既成事实”的行为,均构成对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权的直接侵害。 倘若贵司在任何与该非法电梯更换项目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协议、中标确认函、采购合同等)上予以盖章确认,该行为将被全体业主一致认定为:贵司已主动放弃其物业服务人的基本立场,公然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程序绑定,蓄意损害业主核心利益。 故此盖章行为将构成贵司严重违约及侵权的明确证据。 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赋予业主的权利,我们将立即依法启动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就解聘贵州元和新纪物业管理公司(原物业合同单位名称)、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题进行表决。全体业主将以法律赋予的选票,捍卫自身权利,坚决驱离失职背信的物业服务机构。并对此侵害行为以及过往的损害业主利益行为,进行坚决追责。 贵司应立即与当前非法的电梯更换程序进行切割,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配合或背书。 这是基于法律和事实的最后清晰警告。 全体业主的眼睛是雪亮的,维权的意志是统一的,行动的能力是具备的。勿谓言之不预! 请贵司深刻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慎重权衡,好自为之! 金元国际业主权益发起者联属签名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 金元国际新城业主对话电梯招投标公司,二线品牌中标结果恐成事实……
  • 金元国际新城电梯千万电梯项目,焉能任性“集中”代行民意
    金元国际新城电梯千万改造项目程序争议升级,业主拟以法律武器捍卫“业主共同决定权”。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元国际新城小区因涉及上千万元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引发业主对程序合法性与公正性的广泛质疑。在多次沟通无效后,事件迎来重大进展:部分业主代表已正式向金阳街道办事处提交《履职尽责申请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责令居委会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业主方明确指出,若街道办不予受理或履职不到位,将果断启动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坚决反对任何以“集中”为名、代行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权的违法行为。 本次电梯改造项目资金规模逾千万元,并需动用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依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明确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然而,项目自启动以来,在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投标平台使用、专家组成等多个环节被指存在严重程序瑕疵。 业主指出,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泰公司”曾有多次行政处罚记录,其选定过程未公开透明;所使用的“黔云招采”平台专家库规模小、抽取机制不透明,存在“控标”风险;评标专家中包括电梯公司股东及平台关联人员,涉嫌违反《招标投标法》中关于利益回避的规定。 尽管业主多次提出异议,并强烈要求将项目移交至贵州省或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但居委会仍坚持在“黔云招采”平台推进招标。 在昨晚召开的业主代表遴选会议上,居委会继续以“自由报名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考核,并限定代表仅从更换电梯楼栋业主中产生。当有业主现场质询“公平的前置条件是什么”时,会议被突然宣布散会。此举被业主视为对程序合法性质问的回避,加剧了业主对“程序不公”的担忧。 金元国际新城小区的广场,是贵阳市著名的法治宣传广场,对宣传法治常识,具有重要作用。 一切有法,业主已明确指出下一步法律路径:从行政监督到司法救济方案,法治意识让僵局变成活局,业主维权行动已规划出清晰的法律路线图: 1. 行政履职申请: 业主已依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正式向金阳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监督职责。这是启动后续法律程序的前提和关键一步。 2. 行政复议: 若金阳街道办事处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或作出不予受理等决定,业主将依法向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裁决街道办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行为违法。 3. 行政诉讼: 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或情况紧急需直接寻求司法干预,业主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金阳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通过司法判决强制其责令居委会召开业主大会。 4. 民事侵权诉讼预备: 同时,业主已准备民事侵权诉讼。一旦在程序不合法的前提下强行推进招标并签订合同,业主将以“项目决策程序侵犯业主共同所有权和共同决定权”为由,对相关责任方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招标结果及后续合同无效。 5. 多渠道监督并举: 在整个过程中,业主将持续通过向住建、财政、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实名举报,以及寻求媒体舆论监督等方式,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有业主表示:“涉及全体业主上千万的电梯项目,焉能用‘民主以后再集中’表述,这里偷换了一个核心法律概念——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集中’代行。居委会的代行职责仅限于组织与执行,绝不能替代业主的决策权。我们捍卫的不仅是一部电梯,更是《民法典》和《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赋予每一位业主的法定权利。” 参与制定新《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贵州民大法学院张教授分析认为,金元国际电梯项目的争议核心在于基层社区治理中“行政指导”与“业主自治”的边界界线。 由居委会及其自由报名业主组成的专家组,宣誓一定“公平公正公开”。有业主表示,我们完全信任他们的初心肯定是好的,但“公平公开公正”的前置条件是依法,否则,就是悖论。 业委会缺位的情况下,居委会代行职责应严格局限于组织、协助和监督,确保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共同意志的形成,而非越俎代庖,自行作出实质性决策。否则,不仅程序违法,更可能因程序违法导致整个项目及国债资金的使用面临被上级叫停或审计追责的巨大风险。因为居委会只是一个自治组织,并无行政权力,因此其决策行为,业主不能对居委会进行行政复议,而街道办具有监督居委会工作的法定职责,因此,向街道办发出《履职信》的行为,即可以让业主有了依法追溯的权利。 目前,事件下一步的发展取决于黔云招采的实质性投标过程,取决于街道办事处是否依法履职受理并支持业主的依法诉求。
  • 驱离侵害业主利益物业的正确操作
  • 金元国际新城电梯更换引发的思考……
  • 金元社区居委会袁书记曾提议当晚紧急修改招标文件,但遭专家明确否决,称短时间内无法完成专业修订。
    沟通期间,前期招投标“专家组”多名成员突然对提出质疑的业主进行责难,声称其“破坏项目”,当众辱骂业主。据悉,涉事人员中两人为同一个电梯公司股东,二人均为报名“专家组成员”,另一人为前业委会“监委”关某。 冲突发生后,警方到场……
  • 致全国业主的第二份公开信
  • 致全国业主公开信:贵州首例“物业直选景怡苑”有话对您说!
    全国业主朋友们: 见字如面。 你也许刚刚还在问物业“本月公共收益明细在哪”,却只得到一句“后续会公示”的敷衍;或许正对着小区破损的门禁叹气,想起反映了半年仍没下文的投诉;又或许曾看着物业摆烂却无力改变,默默告诉自己“算了,大家都这样”——如果这些瞬间你觉得熟悉,那今天,我们想和你聊一段关于“不妥协”的故事,一段属于景怡苑,也可能属于你的故事。 景怡苑像很多小区一样,陷在“物业霸权”的泥沼里:原物业深圳住宅物业合同2019年到期后,六年拒不撤离;小区公共收益被悄悄侵占,初步估算数千万,本该用于修监控、补消防、整门禁的钱,成了少数人的“肥肉”;我们想选新物业,选聘公告被撕、声音被压制,甚至有人说“业主选保姆,还要看监督者脸色”——这荒唐的处境,是不是让你想起自家小区里“公共收益查不到”“物业摆烂管不了”的无奈? 你的困境,我们感同身受了十年,当我们的选聘公告被撕毁、声音被压制,甚至街道办一纸《在管证明》成为利益集团的“护身符”。这难道不是我们许多小区的缩影吗? 这是一场关于尊严、规则与觉醒的共同斗争,更是一面映照千万中国业主命运的镜子——当法律赋予的权利被践踏,当家园的尊严被侵蚀,当“主人”沦为“羔羊”,我们是否还能用理性、团结与智慧,夺回属于我们的一切? 景怡苑的痛,是全体中国业主的痛! 当我们用一生积蓄换来的“家”,成为他人牟利的“肥肉”,沉默即纵容,忍耐终将铸成更大的悲剧。 我们用规则,击碎了“潜规则”,我们用三项铁律写入合同:公共收益全归业主、物业费不涨价、严格按二级标准履约——每一条都是对潜规则的精准爆破! 这场胜利超越了小区围墙,为什么“主人选保姆”,竟要浴血奋战?景怡苑的胜利背后,藏着更深刻的时代之问: 中央整治物业乱象,贵阳市纪委副书记、贵阳市两名住建局局长落马释放强烈信号; 全国网友、法律学者、媒体人持续声援,浏览量总计已上亿,微光正在汇聚成星河! 今天,景怡苑的业主们站在国庆的阳光下,向全国发出宣言: 这束贵阳照出的珍贵阳光,正在撕裂所有侵害业主的“潜规则”。当无数景怡苑站起来,当千万业主觉醒,我们终将夺回的,是每一个中国人对“家”的定义权! 我们捧着《民法典》当武器,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当防线:在《贵阳日报》登公告、请第三方机构公证票务、线上线下同步表决,最终用100%的业主参与率、“沉默即赞同多数”的智慧设计,完成了贵州省首例业主直选物业的突破——全国“贵州省红色物业服务优秀品牌”“中国西部物业服务品牌企业”贵阳欣和逸居物业当选,更把“公共收益全归业主、物业费不涨价、严格按二级标准履约”写进了合同核心条款。 其实,真正的硬仗才刚开始:盘踞十年的利益共同体还在垂死挣扎,用拖延交接、隐匿账目、制造矛盾的方式阻挠新物业进驻。请记住“利益共同体”这个名词,物业公司只是站在前台而已。 因为景怡苑的事,从来不是一个小区的事。 景怡苑的光,不该只亮在贵阳。当我们一起为“业主当家做主”发声,当更多小区学会用法律和规则捍卫权益,那些“物业摆烂、收益被吞”的乱象,才会真正被打破。 景怡苑的光,从来不是为了照亮自己。我们追讨的不是那千万公共收益,是“业主本该说了算”的尊严;我们坚持的不是“换个物业”,是想把“服务者归位”的规则立起来——而这些,需要每一个你的参与。 景怡苑的光,盼与你并肩,让每一个小区,都能真正属于住在里面的人;让每一份“家园主权”,都不用靠“妥协”来换。 历史的辩证法从不同情沉睡者,时代的洪流永远眷顾觉醒者! 致敬每一位觉醒的业主!让我们彼此照亮,前路不孤! 请转发这封信,让景怡苑的故事传遍中国;
  • 贵州业主自治破冰!
    ——景怡苑小区业主启动物业服务人直选 瘫痪的业委会、物业合同到期六年未有监管绝不是权利的终点。 2025年是新《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的首年,今天(2025年7月16日),贵阳市观山湖区景怡苑小区迎来了一个具有颠覆性意义的时刻——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由业主自发组织、依法启动物业服务人直选投票。这不仅是对新《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生动实践,更是对“小区治理必须依赖业委会或行政力量”这一传统路径的强力突破,彰显了业主作为产权人行使共同管理权的本源力量。 一,破局:从“官方领导筹备失败”到“业主自发成功启动” 景怡苑小区的业主权利之路并非坦途,其标杆意义恰恰在于克服了双重困境: 业委会长期瘫痪的常态,小区业委会已瘫痪多年,物业合同早已到期,却仍然提供强制服务,无法履行基本职责。 行政主导尝试的失败: 此前并非没有尝试改变。由街道办人员担任组长的筹备组曾试图推动相关工作,但最终宣告失败,小区治理困局依旧。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业主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实践显得尤为可贵和具有开创性: 业主们没有坐等“被组织”或依赖行政力量再次介入,而是深刻认识到自身是权利的最终拥有者和行使主体。 面对管理真空和过往的失败,热心业主自发组建“物业选聘统筹小组”,严格依据新修订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独立自主发起了本次公开、公平、公正的物业选聘程序。 这一行动以事实宣告:没有业委会,业主群体依然能够依法、有效地组织起来,行使选聘物业这一核心共同管理权! 这为新条例的落地提供了最具说服力的实践样本。 二,业主觉醒的力量:自发组织的规范化运作 权利意识的觉醒催生了规范的行动,热心业主依法成立“物业选聘统筹小组”,针对小区的痛点,凭借: 1公共收益全归业主 2物业费不涨价 3严格按二级标准履约 这三项基本原则,通过公开遴选,“品源禾、欣和逸居、长城”三家优质物业企业入围。 投票安排: 初期在景怡苑小区设立三个线下投票工作站(后续可增加),采用线上(微信小程序)+ 线下(纸质)+ 电话短信等多渠道并行方式,最大程度便利业主自主行权。投票期从7月16日至9月16日,并可根据情况延长。 第三方服务: 此次特别引入“贵州方正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全程进行专业的投票服务,确保程序公正,体现对规则和透明的自觉追求。该公司承接过观山湖区多个小区的全体业主大会投票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 三 用好规则:业主智慧的体现 为保障选聘的决策效率,本次投票依据小区《议事规则》引入关键机制: 在双过半情况下,未参与投票的业主将被视为参与会议,其意见自动计入多数票。这一规则是在深刻理解权利与义务基础上,为避免“沉默的大多数”做出的关键要素,是“物业选聘统筹小组”充分考虑法律与规则的成熟度的体现。 四 超越过往:自发实践规避历史痛点 此次直选是为了解决景怡苑小区长期不正常的情况下而做出的,面对景怡苑业委会瘫痪,物业合同到期六年,此间,世纪城街道办一直未指导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给深圳物业开出《在管证明》,被深圳物业当成“合法”的护身符。世纪城街道办更是在业委会的换届选举过程中,派出工作人员,直接担任筹备组组长,导致选举换届失败。 《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街道办仅能在首次全体业主大会筹备组担任组长。 多年来,景怡苑的深圳住宅物业长期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贵阳市住宅二级服务,以“包干制”为名,却将公共收益作为“补贴”。该公司因物业服务被行政部门进行过多次处罚,小区发生多起火灾、盗窃,延误业主生命通道事宜,严重侵害了业主的生命权和财产权。 为解决这一痛点,景怡苑业主依法自行组织、灵活用好规则、引入监督、提供多元渠道这一整套源于权利主体内在驱动的操作流程,有效规避了外部主导可能带来的争议和依赖街道办。 这证明了权利主体自身的觉醒与规范行动,是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最可靠的力量。 一位参与统筹的业主代表道出了此次实践的灵魂:“过去总说没业委会就办不成事,是基于对法律的误导,业委会仅是“全体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全体业主大会”才是最高权力机构。 业主自己站出来了,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靠自己把这件事推动起来。这证明了一点: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有没有业委会,都不能阻挡我们依法行使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次投票,我们投的不只是物业公司,更是投给我们业主自己当家作主的信心和能力!” 投票结果预计于9月下旬公布。无论最终哪家物业企业胜出,景怡苑小区业主们在无业委会背景下,自发组织并成功启动全省首个规范物业直选的实践本身,已经创造了历史。 它撕掉了“无业委会=无作为”的标签,为贵州省乃至全国无数面临类似困境的小区点亮了一盏明灯:业主权利意识的觉醒和依法自主行动,是破解治理僵局、实现有效自治的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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