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贵耕:800万“运作”费究竟运作了谁?—— 出资7000万者出局,“零出资”的退休民警却执掌2亿园区
据澎湃新闻9月18日报道,长沙鑫创安智能物流园估值超2亿元,这处入驻200家企业、日吞吐量超8000吨的成熟园区,控制权最终落到退休民警黄某鑫手中。前合伙人阳冠军自称累计投入七千余万元,却被踢出项目;黄某鑫被指项目中“一毛未出”,依靠一份股权代持协议赢得股权诉讼。随着800万元“运作”账本曝光,一桩交织着公职人员违规经商、股权纠纷、资金疑云的复杂事件,摆在公众面前。 整件事件充满戏剧性的反转。阳冠军称,当初看中地块区位优势,计划打造物流园区,希望借助黄某鑫的人脉协调土地、审批等事项。项目土地租赁、基建建设、对外招商的全部资金,均由阳冠军以及三十多名民间投资人筹措。阳冠军表示,项目初期按对方要求支付合计约800万元的各类“运作开支”,用于宴请、转账疏通关系。为压低中小投资人股权收购价格,双方倒签一份虚假股权代持协议,约定杨冠军作为名义持股人。不曾想,原本用来对外演戏的协议,反过来成为黄某鑫索要全部股权的法律凭据,“假代持” 演变为真实的股权夺取。 两场民事诉讼、一次检察院抗诉之后,法院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将物流园主体公司 80% 股权判归黄某鑫。判决书同时留了一道口子,确认阳冠军享有对应的财产性投资权益,可另案起诉主张自身权利。也就是说,股权归属和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被切割成两个独立案件。认缴制下,即便没有实际出资凭证,内部代持约定就可以确认隐名股东身份。这一裁判逻辑,也让不少旁观者心生疑惑。 更值得警惕的是公职纪律红线。资料显示,黄某鑫早在退休六年之前,就已经通过他人代持涉足商业经营活动。按照公务员法,人民警察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黄某鑫也曾因违规经商,先后受到行政降级、降低退休待遇、收缴违法所得的处分,但针对800万元“运作”账本反映的资金去向问题,相关部门并未给出明确调查结论。这本写满宴请、转账记录、带有签名的账本,资金究竟用于项目公关,还是被个人占有,是涉嫌行贿还是涉嫌诈骗,至今仍是悬而未决的谜团。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这笔巨额资金不同去向,对应完全不同的刑事定性,理当彻查清楚,给出资人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退休不是违纪的“安全出口”,股权代持更不能成为公职人员“亦官亦商”的隐身马甲。现实当中,部分公职人员在职期间借用他人名义开办“影子公司”,手握公权力积累人脉资源,等到临近或者办理退休之后,再走到台前收割商业果实,试图实现“当官发财两头占”。倘若相关线索得不到深挖,就会挫伤民间投资者的信心,破坏营商环境的根基。 民事审判确认协议效力,不等于对事件背后违纪违法线索画上句号。股权纠纷可以交由民事诉讼厘清,但是公职人员在职时期是否利用身份影响项目推进、800万元巨额资金真实流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不能只停留在当事人单方面的举证陈述。民事归民事,纪检查纪检查,两条轨道不能互相替代。 七千多万真金白银的民间资本投入,不能败给一份倒签的协议。期待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账本线索完整核查,厘清资金迷雾,既维护商事契约的规则,也守住公职廉洁的底线,保护民间投资人合法权益,不让权力的余温,成为攫取商业资产的工具。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据澎湃新闻9月18日报道,长沙鑫创安智能物流园估值超2亿元,这处入驻200家企业、日吞吐量超8000吨的成熟园区,控制权最终落到退休民警黄某鑫手中。前合伙人阳冠军自称累计投入七千余万元,却被踢出项目;黄某鑫被指项目中“一毛未出”,依靠一份股权代持协议赢得股权诉讼。随着800万元“运作”账本曝光,一桩交织着公职人员违规经商、股权纠纷、资金疑云的复杂事件,摆在公众面前。 整件事件充满戏剧性的反转。阳冠军称,当初看中地块区位优势,计划打造物流园区,希望借助黄某鑫的人脉协调土地、审批等事项。项目土地租赁、基建建设、对外招商的全部资金,均由阳冠军以及三十多名民间投资人筹措。阳冠军表示,项目初期按对方要求支付合计约800万元的各类“运作开支”,用于宴请、转账疏通关系。为压低中小投资人股权收购价格,双方倒签一份虚假股权代持协议,约定杨冠军作为名义持股人。不曾想,原本用来对外演戏的协议,反过来成为黄某鑫索要全部股权的法律凭据,“假代持” 演变为真实的股权夺取。 两场民事诉讼、一次检察院抗诉之后,法院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将物流园主体公司 80% 股权判归黄某鑫。判决书同时留了一道口子,确认阳冠军享有对应的财产性投资权益,可另案起诉主张自身权利。也就是说,股权归属和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被切割成两个独立案件。认缴制下,即便没有实际出资凭证,内部代持约定就可以确认隐名股东身份。这一裁判逻辑,也让不少旁观者心生疑惑。 更值得警惕的是公职纪律红线。资料显示,黄某鑫早在退休六年之前,就已经通过他人代持涉足商业经营活动。按照公务员法,人民警察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黄某鑫也曾因违规经商,先后受到行政降级、降低退休待遇、收缴违法所得的处分,但针对800万元“运作”账本反映的资金去向问题,相关部门并未给出明确调查结论。这本写满宴请、转账记录、带有签名的账本,资金究竟用于项目公关,还是被个人占有,是涉嫌行贿还是涉嫌诈骗,至今仍是悬而未决的谜团。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这笔巨额资金不同去向,对应完全不同的刑事定性,理当彻查清楚,给出资人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退休不是违纪的“安全出口”,股权代持更不能成为公职人员“亦官亦商”的隐身马甲。现实当中,部分公职人员在职期间借用他人名义开办“影子公司”,手握公权力积累人脉资源,等到临近或者办理退休之后,再走到台前收割商业果实,试图实现“当官发财两头占”。倘若相关线索得不到深挖,就会挫伤民间投资者的信心,破坏营商环境的根基。 民事审判确认协议效力,不等于对事件背后违纪违法线索画上句号。股权纠纷可以交由民事诉讼厘清,但是公职人员在职时期是否利用身份影响项目推进、800万元巨额资金真实流向、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不能只停留在当事人单方面的举证陈述。民事归民事,纪检查纪检查,两条轨道不能互相替代。 七千多万真金白银的民间资本投入,不能败给一份倒签的协议。期待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账本线索完整核查,厘清资金迷雾,既维护商事契约的规则,也守住公职廉洁的底线,保护民间投资人合法权益,不让权力的余温,成为攫取商业资产的工具。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