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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法治调查记者,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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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贵耕:合规岂能替诚信背书 ——胆敢伪造年龄的法官,能提拔执行局长吗?
    据封面新闻 8 月 1 日报道,陕西咸阳泾阳县法院审管办主任张某某拟提拔为执行局局长,干部考察公示期间遭群众实名举报:其当年为通过公务员招录篡改出生日期,长期持有两套年龄档案;同时存在主审丈夫代理案件、拒不执行法官回避规定的问题。 面对两项直指司法公信力的举报,当地纪委、组织部给出的回应看似有理:持法律职业资格证可放宽年龄限制,早年回避违规问题已作处理。可一句 “招录条件合规”,根本掩盖不了档案造假、司法失范的硬伤,更无法为一名失信法官走上执法关键岗位背书, 档案年龄是干部身份最基础、最严肃的原始记录,篡改年龄属于触碰组织纪律红线的弄虚作假行为。举报人提供材料显示,张某某真实出生年份为 1978 年,为满足招录 28 岁以下门槛,刻意办理 1980 年虚假身份证入职,待顺利进入法院后,又将档案年龄改回真实年份,长期留存两套冲突年龄信息。 当地称其持有法考证可放宽至 35 岁,即便不改年龄也符合招录标准,以此淡化造假行为,实则混淆了“资格达标”与“诚信履职”的边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无论最终是否满足招录条件,刻意伪造身份信息、欺瞒招录机关的行为本身已定性违纪。干部选拔任用“凡提四必”首要审核档案,核心就是筛选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的干部,一个从入职之初就靠造假闯关的人,先天缺失公职人员最核心的诚信底色。 违规回避审案,更是直接伤害司法公正根基,暴露其职业操守缺失。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法官法》等相关规定,法官与案件诉讼代理人存在夫妻关系,必须自行主动回避,这是保障案件中立审判的硬性底线。举报人手持多份判决书,证实张某某在丈夫担任案件代理人时,未依法回避、继续担任主审法官。当地仅以“多年前案件、已处理完毕”轻描淡写带过,却忽略了该行为的恶劣影响:法官手握裁判权,配偶代理案件极易滋生利益勾兑,让当事人对判决公平性产生根本质疑。执行局局长手握财产查控、强制措施、案款分配等重要权力,直面大量债权债务纠纷,若任职者连基础回避制度都不愿遵守,群众如何相信其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司法队伍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不仅要业务合格,更要品行过硬、守牢诚信底线。张某某曾被法院树为先进典型,多次获评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起草多项审判管理机制,业务能力值得肯定,但业务突出从来不能抵消品行瑕疵。干部提拔绝非只看工作业绩,更要全面核查廉洁底线、个人诚信、纪律意识。档案造假代表对组织不老实,违规回避代表对法律不敬畏,两大短板叠加,足以说明其不适合执掌执行局这一关键岗位。 “合规” 是最低门槛,“诚信” 是立身根本,二者绝不能混为一谈。招录条件达标,只代表她具备入职的纸面资格,却不能洗白当年刻意篡改年龄、欺瞒组织的违纪事实;早年违规已处理,不代表其完全根除漠视司法程序的陋习。群众在提拔公示阶段实名举报,正是干部考察机制发挥监督作用的体现,组织部门不能简单以“合规”搪塞质疑,应当重启全面深度核查,完整公开档案核查、回避案件处理的全部细节,严格对照干部选拔标准综合研判。 法官手握天平,一言一行都代表司法形象。一名靠造假踏入公职队伍、无视回避法定规则的法官,难以扛起执行局长的重任。干部选拔必须严把“诚信关”,不能让纸面合规掩盖品行污点,唯有把忠诚老实、敬畏法律作为提拔任用的硬标尺,才能选出真正让群众信服、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干部。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黄贵耕:合规岂能替诚信背书 ——胆敢伪造年龄的法官,能提拔执行局长吗?

    1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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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贵耕:谁该对这起冤案负责?——河南亿元企业毁于无罪羁押之问
    1天前
  • 黄贵耕:中国机器人“出圈”世界 ——王兴兴登上《时代》封面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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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特高课”7月31日开张,暗示“731” ——暴露日本国家情报局成立背后的军国主义回潮
    黄贵耕 据新华社东京 7 月 31 日电,日本政府当日正式挂牌成立 “国家情报局”,由首相高市早苗担任主席的 “国家情报会议” 同步召开首次会议,这套集权化情报新机制全面启动。该机构由内阁情报调查室升格而来,统筹全国各部门情报工作,表面宣称用于防范间谍渗透,但选定 7 月 31 日这个极易关联侵华 731 部队的敏感节点,架构复刻二战时期 “特高课” 职能,整套布局清晰暴露日本右翼势力推动军国主义回潮的危险野心。 731 与特高课,是刻在全体亚洲受害国人民心底的战争伤痛。侵华日军 731 部队以人体实验、细菌战残害数十万平民,犯下反人类滔天罪行;而特高课作为军国主义特务爪牙,在占领区监控民众、抓捕爱国志士,为日军侵略扫荡提供全套情报支撑。历史上,情报集权是日本发动对外战争的前置套路,当年正是依靠遍布东亚的特务网络完成渗透测绘,日本才毫无顾忌发动侵华战争。如今日本刻意在 7 月 31 日推出国家级情报中枢,绝非时间巧合,而是带有挑衅意味的政治信号,2013 年安倍晋三搭乘编号 “731” 战机挑衅在先,此次选定同日挂牌,两次试探叠加,释放出漠视受害国历史伤痛的危险信号。 从机构架构来看,新成立的国家情报局堪称现代化升级版 “特高课 2.0”。按照法案规定,首相直接掌握情报最高决策权,九名内阁阁僚组成决策层,情报局拥有跨部门情报统筹调取权,打破战后日本情报分散制衡的制度设计,重现战前情报权力高度集中的格局。首任局长原和也出身警察厅警备系统,长期负责维稳监控工作,机构初期定员 730 人,对内可深度监控科研院校、企业与民间舆论,对外将大幅拓展海外秘密情报搜集。日本政府还规划完整扩张三部曲:完善间谍防止法、设立海外情报机构、让情报体系直接服务自卫队 “对敌反击能力”,情报工作彻底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侦察、为先制打击服务。 这套情报扩张计划,与日本全方位军事松绑形成完整组合拳。近年来日本持续大幅上涨军费、放宽武器出口、谋求放弃 “无核三原则”,积极靠拢 “五眼联盟” 共享情报,再叠加集权情报中枢落地,一整套动作直指重构战争动员体系。战前教训清晰证明,不受约束的情报集权极易催生军国主义暴走,如今日本新情报机构缺乏完善人权约束机制,日本媒体也坦言,权力扩张与公民人权的冲突将成为长期隐患,已有大量日本民众集会抗议该机构设立,担忧重蹈思想高压监控的覆辙。 历史不容篡改,教训必须铭记。亚洲受害国人民不会忘记 731、特高课带来的深重灾难,国际社会更不会纵容日本重走侵略老路。日本右翼妄图借情报机构复活军国主义,既违背战后国际秩序,也背离本国民众追求和平的心声。亚太各国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持续施压日本正视、反省侵略历史,严格约束其情报与军事扩张行为,共同筑牢地区和平稳定防线,绝不让战争悲剧再度上演。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多年经济往来如何突变刑事诈骗? ——民事纠纷“形式化”的边界之问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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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特高课”7月31日开张,暗示“731” ——暴露日本国家情报局成立背后的军国主义回潮
    2026-07-31
  • 黄贵耕:建议设立冤案纠错中心 ——彻底终结涉诉信访“程序空转”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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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贵耕:华为智驾“紧急避险”——阿维塔12“冲入路边水田”,反获车主好评
    据今日头条号·科技东方红发布的网文,阿维塔12华为智驾主动驶离县道、冲入路边水田的行车系列图片刷屏全网,颠覆了大众对智驾出险的固有认知。不同于常规智驾故障引发的维权争议,此次车辆虽产生外观损伤,车主却全程知情、主动辟谣并点赞认可,这场看似“违规越线”的行车意外,实则是一次堪称典范的智能驾驶紧急避险操作。 紧急避险是严谨的法律专用术语,绝非普通的躲避险情,其核心要义是:当重大高危损害无可规避时,主动取舍、以最小的合理损害,规避更大、更致命的安全事故,实现风险最小化处置。这起暖心事件,也让大众真切看到国产高阶智驾成熟、理性的安全决策内核。 本次险情发生在路况复杂的乡村双向单车道,路面狭窄、视野受限,无应急避险通道。事发瞬间,前方车辆突发相撞事故,受损车辆横亘路面,彻底阻断通行路线。彼时阿维塔12车速约45km/h,系统测算剩余有效制动距离仅18米。结合行车安全数据,该车速下理想路面全力制动距离便需14米,叠加人类反应滞后、突发险情应激慌乱等因素,人工操作几乎无法稳稳刹停,追尾事故已成定局。依托华为乾崑ADS全栈智驾能力,全车40颗传感器搭配激光雷达感知矩阵,仅用200毫秒便完成360°全域环境扫描,快速锁定三大处置方案:全力制动直行硬撞、向左变道驶入对向车道、向右驶入水田缓冲避险。 面对三重风险,智驾系统做出了最审慎、最安全的取舍。道路两侧院墙、林木遮挡视线,对向车道暗藏未知车流,贸然变道极易引发正面对撞,风险等级极高;若死守车道全速制动,以当前车速撞击静止事故车辆,属于高强度刚性碰撞,极易造成车身架构形变、乘员舱受损,威胁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甚至引发二次连环事故。而驶入水田田埂,可借助泥土阻力高效缓释车速,以极小的车辆刮蹭损伤,换取全员安全。更显专业的是,系统精准预判周边环境,从容避让路边行人,在事故车辆与路人之间精准开辟避险通道,深刻践行了“人身安全优先于车辆完好、生命权重高于通行规则”的智能驾驶核心准则。 人机应急处置的差距,在这场极限险情中展露无遗。专业数据显示,普通人面对突发事故,从感知风险到完成操作,平均反应时长接近1秒,应激慌乱状态下甚至会大幅延长,极易出现僵直刹车、粗暴打方向等失误,进而引发车辆失控侧翻。而华为智驾无情绪干扰、无决策滞后,可瞬间量化各类方案的风险权重,精准分配四轮制动力,以平稳、精准的极限操作,完成人类难以企及的应急避险。车主之所以坦然接纳车辆损伤、不予追责,本质是清晰地区分了主动应急避险与系统故障失灵的核心差异:此次越线驶离,是系统预判风险、主动止损的智慧决策,绝非智驾失效的失控失误。 长久以来,大众评判智能驾驶的优劣,多聚焦日常通勤的平顺性、泊车的便捷性等基础体验。而此次乡村极限避险事件,为国产智驾立下了全新的价值标尺:真正成熟的高阶智驾,不只是优化行车体验的辅助工具,更是危急关头守护生命的安全防线。其核心能力,不在于全程完美合规行驶,而在于绝境之中敢于打破刻板规则、动态权衡利弊,以“最小损害”原则守住安全底线。这一决策逻辑,深度契合自动驾驶安全伦理,是科技向善、技术护人的生动体现。 当然,理性看待智驾技术,仍需厘清清晰的权责边界。目前所有量产车载智驾均为L2级辅助驾驶,驾驶员始终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智驾仅作为应急兜底的安全辅助,无法完全替代人工值守。这起事件也为行业敲响警钟:车企在精进智驾算法、打磨极限避险能力的同时,更需向用户普及智驾技术边界与应急决策逻辑,破除大众“行车不可越线”的刻板认知,让用户读懂智驾的“取舍智慧”。 从常规行驶的平顺赋能,到极限险情的主动避险,国产智驾实现了技术能力与安全理念的双重进阶。阿维塔12这一次“破例驶离路边”的温柔避险,看似是车辆受损的小遗憾,实则是科技守护生命的大担当,充分彰显了国产高阶智能驾驶的成熟底蕴与人文温度。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黄贵耕:“终本”不是“老赖”的护身符 ——律师教你如何撕开失信被执行人的资产伪装
    一纸胜诉判决,却因被执行人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进入 “终本程序”,不少债权人就此认定债权沦为 “法律白条”。事实上,终本不等于执行终结,大量 “老赖” 并非无履约能力,只是通过代持、隐蔽流水、隐性经营等手段藏匿资产,唯有打通全维度财产调查渠道,才能让隐匿财产无处藏身。 法院 “总对总” 网络查控系统仅能覆盖标准化登记资产,天然存在盲区:对外应收账款、亲友代收账户、非上市企业股权、自媒体经营收益、公积金理财等资产无法自动抓取;不少被执行人更是深谙规避套路,判决前后通过虚假离婚、低价过户房产至子女名下、空壳公司过账、借用第三方支付收款等方式转移财产,表面一穷二白,实则照常高消费、经营获利。 深挖隐形资产,要搭建 “查、控、追” 完整闭环。其一,依托律师调查令穿透资金脉络,调取被执行人及其配偶、近亲属、关联企业全量银行、微信、支付宝流水,筛查大额异常转账、长期固定代收款项;通过美团、电商收货地址锁定实际居住地,配合实地走访、物业访谈,揪出借名经营、隐蔽出租收益。其二,活用审计、悬赏、拘传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虚假申报财产时,可申请法院委托财务审计,刺破关联企业资金混同;对拒不配合的失信者拘传问询,依托限制高消费监督网络固定违规消费证据。其三,民事撤销权与刑事追责双向发力,对无偿、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起诉撤销,追回转移资产;针对有能力履行却刻意隐匿财产、情节严重的,通过公安移送或刑事自诉追究拒执罪,以刑事威慑倒逼主动清偿。 财产核查不能只依赖法院系统,债权人更要主动拓宽线索渠道。借助企查查、招投标公示、不动产平台等公开信息,排查股权、工程债权;紧盯被执行人社交平台动态,捕捉旅游、奢侈品消费等反常线索;同步核查保险、知识产权、土地林权、运营指标等新型可执行资产,数百条核查路径相互印证,方能突破单一查控的局限。 根治执行难,既要完善多部门数据协同查控机制,打通互联网平台、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通道,也需厘清各方权责:法院应当穷尽线上线下调查手段再裁定终本,律师善用调查令开展穿透式尽调,债权人持续追踪被执行人生活、经营轨迹。 终本是程序暂停,而非权利终点。执行回款从来不是被动等待,而是一场精细化证据博弈。唯有打破 “只查名下显性财产” 的固有思维,多维度深挖隐性资产、多措并举强化惩戒,才能斩断 “老赖” 逃避执行的路径,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兑现公平正义。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黄贵耕:“终本”不是“老赖”的护身符——律师教你如何撕开失信被执行人的资产伪装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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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贵耕:从四轮车到两条腿 ——比亚迪"造人"背后的全能生产力密码
    2026-07-29
  • 无罪刑拘只为破产——撕开太子奶被“死亡”黑幕!
    2026-07-29
  • 黄贵耕:民办学校岂是“唐僧肉——河北安平志臻中学资产不容“权力分肥”
    据澎湃新闻7月27日报道,河北安平志臻高级中学创办人韩士辉实名举报,当地多名在职、退休公职人员借助职权影响力,通过亲属代持的隐蔽方式,以仅2元的极低对价,强行攫取学校估值高达8亿元的40%股权,同时违规干预学校经营、转移办学资金,致使这所投资20亿元、年利润超2亿元、在校生超两万余名的省级优质民办名校,深陷数亿元债务危机。目前,衡水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全面深入核查,严查相关违纪违法问题。 该案堪称教育领域权力寻租、侵占民办资产的典型乱象。作为衡水系标杆民办学校,安平志臻中学自2018年办学以来,办学成果斐然,连续四年高考600分以上人数破千,拥有稳定的生源和营收体系,本应深耕教育、持续赋能地方教育发展。然而,这所兼具社会公益属性与市场价值的民办学校,却沦为少数公职人员权力分肥的“唐僧肉”。 据悉,学校筹建初期,当地退休干部、在职公职人员以项目指挥、副指挥身份统筹协调土地、审批、政务资源,手握项目绝对话语权。待学校发展成熟、盈利稳定后,相关人员利用职权形成的强势地位,逼迫创始人低价转让股权,通过高龄无履职能力的亲属挂名持股,化身“影子股东”,彻底规避公职人员禁止经商营利的法定禁令,幕后掌控学校核心经营与财务大权。 从法律层面而言,涉事人员的一系列操作,既违反公职人员纪律规定,也严重触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刚性法治底线。《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财产权,举办者投入资产、办学积累、学费收入等全部资产,归学校法人独立所有,学校存续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抽逃民办学校资产与办学经费。同时,法律明确民办学校资产、收益必须专款专用,仅可用于教育教学、师资建设、校园运维等办学相关用途,严禁任何个人利用职权侵占、瓜分办学收益。 反观本案,相关人员掌控学校经营权后,大肆突破法律红线,将学校学费、餐费等核心办学收入,违规分流至多家校外无关公司及私人账户,频繁安排大额转账、物资采购等非办学支出,长期掏空学校经营性现金流。正是这种肆无忌惮的资产侵占,让原本盈利能力稳定的学校资金链彻底断裂,无力偿还银行5.33亿元存量贷款及各类债务,陷入被法院强制执行、股权面临司法拍卖的绝境。此举不仅恶意侵占创始人合法投资权益,更直接损害两万余名在校生的教育权益,严重破坏民办教育公益属性,扰乱正常办学秩序。 与此同时,涉事公职人员的行为,完全违背《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核心规定。法律严禁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亲属代持暗股牟利,退休干部也不得利用原职权、职务影响力干预民营企业经营、谋取不正当利益。该案中,公职人员深度参与学校股权变更、债务处置、土地审批、学籍办理等核心事务,通过幕后操控实现权力变现,是典型的权力越位、以权谋私,属于隐形变异的违纪违法乱象。 这起极端个案,深刻暴露了县域民办教育监管的系统性漏洞。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主管部门需对民办学校股权变更、财务收支、资产处置实行常态化监管,大额股权调整必须履行审核、备案、清算程序,办学资金流向需全程审计公示。但在本案中,价值8亿元的股权低价转让、巨额办学资金体外流转、违规代收学费等多项违法操作长期无人监管、无人核查,法定监管机制形同虚设。部分公职人员将政务服务职权异化为牟利工具,政企边界彻底模糊,不仅重创民办学校发展根基,更严重破坏地方营商环境,极大挫伤社会资本投资民办教育的积极性。 衡水市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核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彰显了纪检监察、教育部门整治教育领域权力腐败、守护民办教育法治底线的坚定决心。该案为全国民办教育监管敲响警钟,各地需以此为戒,补齐监管短板、筑牢制度防线。一方面,从严整治公职人员涉教牟利乱象,全面排查亲属代持、影子持股、干预民办办学等隐性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追责问责;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民办学校资产监管制度,健全股权变更审批、财务审计、资金流向公示机制,杜绝办学资产被侵占、挪用。 民办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公益属性与市场属性,绝非权力肆意瓜分的私有蛋糕。法治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唯有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资产保护条款,厘清权力与市场边界,斩断权力与教育的利益勾连,严查侵占民办学校资产的违法行为,才能守住教育初心、维护市场公平,让民办办学真正回归育人本源。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黄贵耕:民办学校岂是“唐僧肉”——河北安平志臻中学资产不容“权力分肥”
    2026-07-28
  • 口供孤证下的死刑判决 ——陈满案中客观性证据的缺失与程序正义之问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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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贵耕:“两高”新司法解释今日落地 ——内幕交易入刑升级,股市“暗箱操作”迎来最严追责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7 月 27 日,最高法、最高检修订的内幕交易刑事司法解释正式施行。这份沿用 14 年后的系统性大修文件,补齐资本市场刑事监管短板,从信息认定、抗辩限制、量刑标准三方面收紧法网,对内幕交易、信息泄露行为开启全方位从严追责,直击并购重组、股权运作中的各类股市暗箱操作。 新规最核心的突破是前移内幕信息敏感期认定节点。针对实控人、控股股东提前口头吹风、私下传递意向再借时间差交易的灰色操作,新规明确:只要相关人员向亲友透露重组、收购初步意向,该时点即算作内幕信息动议起点。以往不少主体以“未形成书面方案”规避追责的空间被彻底封堵,从源头斩断内幕信息私下传递链条,压实资本决策关键主体保密责任。 同时,司法解释大幅收紧免责抗辩门槛,杜绝借虚假合同、违规收购掩护 “暗仓” 套利。新规划定清晰边界:上市公司收购交易必须贴合真实收购目的,预设交易需留存完整合法书面材料,单纯依靠未公开小道消息交易不再具备合法抗辩空间。以往部分机构、实控人虚构长期计划掩盖内幕交易的套路,如今无法作为脱罪理由,大幅压缩违法者法律规避渠道。 量刑标准实现分层精准打击,构建梯度追责体系。新规统一与公安立案标准衔接,普通情形下证券成交额 200 万元、获利 50 万元即达 “情节严重”;而内幕知情人、倒卖内幕信息、有证券违法前科者,交易金额减半即可入刑。“情节特别严重” 门槛提升至证券成交 2000 万元、获利 500 万元,大额内幕交易将面临更重刑罚,兼顾打击小微违规与严惩大额资本套利。 本次修订同步对接新版《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理顺行政查处与刑事追责衔接机制,解决过去办案尺度不一、证据认定模糊等痛点。内幕交易是破坏市场 “三公” 原则的顽疾,少数人依靠未公开信息收割中小投资者,严重侵蚀市场诚信根基。 此次新规落地,释放资本市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监管与司法协同发力,倒逼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实控人完善信息保密、交易隔离制度。唯有持续织密刑事追责法网,严厉打击各类暗箱内幕操作,才能重塑公平交易环境,稳定广大普通投资者信心,为注册制下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黄贵耕:“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信访施压定敲诈罪背后的悖论与权力博弈
    据大河报报道,山东淄博宋家兄弟因二十年前拆迁补偿争议,与时任村支书协商拿到 180 万元,两审均认定构成敲诈勒索,近期再审申诉亦被淄博中院驳回,一桩民事拆迁纠纷彻底走入刑事审判通道,也抛出信访维权与敲诈勒索的法理悖论。 案件脉络充满矛盾张力:1998 年宋家老宅未完整协商即拆除,仅发放四千余元补偿,兄弟认为面积、宅基地补偿缺失,常年信访反映诉求。2020 年双方经十一次磋商签订补偿协议,村支书个人出资加借款凑齐 180 万元交付;三年后该干部因违纪被查处,随即报案称遭敲诈。检方先以寻衅滋事起诉,后变更罪名,一审分别判处十年、七年,二审维持,申诉再次被否。法院核心裁判逻辑为:二人无合法补偿权利基础,以举报违纪为要挟,迫使村干部因恐惧支付私人款项,符合敲诈勒索构成要件。 此案最核心的法理悖论在于公民监督权的边界划分。法律明确信访、举报是群众法定监督渠道,但若将举报线索当作与个人谈判的筹码,就会跨越维权红线。二者关键区分点清晰:正当维权诉求对象是村集体、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正规渠道主张补偿;而本案 180 万并非集体拆迁拨款,是村干部个人资金,兄弟以持续举报其违纪施压,利用公职人员惧怕处分的心理逼迫私了,手段具备胁迫属性,主观上指向占有私人财产,法院据此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有据可依。 但案件也折射基层治理与司法裁量的现实困境。一方面,早年拆迁补偿流程存在瑕疵,补偿标准、面积认定长期存在争议,当事人持续维权具备客观事由,家属始终主张 180 万元是协商补偿,属于民事合意;另一方面,基层干部面对信访压力时,选择个人出钱私了而非走行政复核、司法裁决正规渠道,事后再通过刑事追责反转民事协议,形成权力博弈闭环,让一纸补偿协议瞬间变为勒索凭证,极易引发群众对维权空间的担忧。 司法实践一直严格区分 “合理维权” 与 “要挟索财”:若基于真实财产损失、向责任单位协商,即便索要金额偏高,多认定为维权过度,不入刑;若无对应民事权利,专门以举报胁迫公职人员私人出钱,则落入刑事规制范围。本案判决清晰划定红线:监督权不能当作交易筹码,不能拿举报换取个人钱款。 此案兼具普法与治理双重警示。对普通群众而言,信访维权需对准责任主体,不能针对个人以举报相胁迫;对基层治理来说,拆迁补偿、群众诉求应建立规范化处置机制,避免干部私下私了埋下刑事隐患。平衡群众维权权利与公私财产保护,厘清民刑边界,才能化解此类维权与追责的对立悖论,让法治兼顾情理与尺度。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黄贵耕:离岸信托征税——给富人跨境逃税戴上“紧箍咒”
    据光明网7月24日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离岸信托个税专项公告,针对离岸信托设立、存续、清算全链条明确征税细则,补齐长期存在的跨境资产税收监管短板,为隐匿境外、借信托避税的大额财富套上制度约束,重塑税收公平格局。 长期以来,开曼、BVI 等低透明度离岸地区成为部分富豪的财富 “暗道”。不少企业家搭建离岸信托架构,将股权、房产等境内资产转移海外,借助地域税制差异、信息壁垒规避资本利得、传承相关税款,造成巨额税源持续流失。普通人工资薪金足额完税,少数资本借助复杂跨境架构悬空纳税义务,长期形成税负不公,也造成国内资本无序外流,损害全民共同发展利益。本次新政落地,正是基于《个人所得税法》居民全球所得征税基本原则,从源头封堵避税漏洞。 新规构建全流程征税体系,统一适用 20% 税率,规则清晰可落地。设立环节,居民将资产装入离岸信托,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存续期间每年申报信托收益,区分股息、转让所得规范征税;信托终止清算时统一核算全部收益完税。同时配套明确申报时限、分期缴税机制,并衔接 CRS 全球信息交换、穿透式稽查手段,借助多部门数据比对,实现离岸资产透明化监管,不存在信息盲区。针对存量信托设置过渡期补缴安排,2023 年以来未申报离岸资产、历年未完税收益,要求 90 日内完成清缴,逾期依法追责,兼顾政策平稳过渡与税收追缴。 市场部分声音将新政曲解为“杀富”,实则完全偏离政策初衷。本次征税是国际通行征管规则,欧美多国早已实施离岸资产追征、弃籍税等制度,核心是“堵漏而非限富”。合法跨境资产配置、合规财富传承不受限制,规制的只是借离岸架构隐匿资产、恶意逃税的行为。新政同时设置境外税款抵免、避免重复征税条款,保障合规纳税人合理权益,区分合法跨境规划与恶意避税的边界。 从深层价值看,离岸信托征税打通跨境税收监管闭环。依托全球涉税信息共享,以往藏于离岸壳公司、信托的隐形资产无处遁形,打破“离岸等于免税”的固有侥幸心理。这不仅能挽回流失税源,缩小贫富税负差距,更引导资本扎根国内市场,抑制无序资产外流,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税收公平是社会公平基石。离岸信托征税新规以法治化手段约束跨境逃税行为,为资本划定纳税底线。未来依托常态化穿透式监管,将持续压缩灰色避税空间,让创造于国内的财富依法承担纳税义务,实现普通人与高收入群体税负均衡,筑牢公平有序的财税治理体系。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 黄贵耕:长沙律协做律师最硬的“娘家人” ——依法撤销恶意投诉,守住行业的尊严底线
    近日长沙市律师协会出具长律协惩〔2026〕第 15 号《撤销案件决定书》,全盘驳回河北宽城法院、检察院联合对两名湖南律师的投诉,这份裁决在法律圈引发广泛热议。面对两地司法机关的联合举报,长沙律协坚持以事实、规则为标尺,清晰划定律师合法履职边界,真正扛起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的法定职责,成为守护行业尊严的坚实后盾。 本次投诉源于律师承办刑事案件引发分歧,宽城两院提出两项指控:一是律师在短视频平台普法,涉嫌违规炒作案件;二是律师致信最高法申请监督、异地审理,认定属于越级信访。经律协全面核查取证,两项投诉事由均不成立。针对网络发声问题,两名律师此前多次通过正规渠道提交法律意见均无回应,短视频仅泛谈司法程序共性问题,未披露个案具体信息、未指向办案单位,不存在歪曲事实、制造舆论施压的违规情形,完全属于合法普法范畴。而就致信最高法一事,该文书是代理人针对错案线索申请审判监督、变更管辖的专业履职行为,不属于信访,更谈不上违规。 依据行业处分程序规则,律协全体惩戒委员集体表决,最终作出撤销投诉案件的决定。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投诉主体是法院、检察院,本应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公权力机关,却在庭审辩论之外动用投诉渠道约束辩护律师,极易引发“以投诉压制辩护意见”的不良导向。倘若律协一味迁就司法机关诉求,模糊合法维权与违规执业的界限,将大幅压缩刑事辩护空间,动摇控辩平等的诉讼基础。 长沙律协此次裁决,厘清了长期模糊的执业边界。其一,区分“泛化普法”与“个案炒作”,律师可就司法共性问题线上普法,只要不泄露个案细节、不歪曲案情,便受法律保护;其二,明确向上级司法机关递交监督材料是辩护权的延伸,是当事人寻求纠错的法定路径,不能简单等同于越级信访;其三,重申律协中立审查定位,无论投诉人身份高低,均以证据和行业规范作为唯一评判标准,拒绝权力干预。 律师协会法定核心职责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行业合法权益。面对公权力机关不实投诉,长沙律协没有和稀泥、没有简单妥协,严格核查证据、逐条对照规则说理,用正式文书为合法履职的律师撑腰,生动诠释 “娘家人” 的应有担当。反观部分地区,律师正常辩护、线上普法动辄遭遇投诉,行业自律机构不敢旗帜鲜明维护律师权利,最终导致辩护环境收缩,不利于司法公正。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是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而非一方利用职权打压另一方。控辩双方在法庭内理性辩论是应有之义,庭审之外滥用投诉渠道限制律师履职,既浪费行政资源,也削弱司法公信力。长沙律协的撤案决定树立标杆:行业自律不是单向约束律师,更要抵御无依据的权力施压,守住辩护权不受不当干预的底线。 此次裁决不仅是两名律师个人权益的维护,更对全国律师行业形成示范。唯有各地律协敢于依法撑腰,清晰界定履职红线,才能让律师敢于独立发表辩护意见,构建真正平等、理性、制衡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推动司法公正落地生根。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治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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