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商事交易频次越来越高,小到个体工商户的原材料采购,大到企业的批量货物购销,都有可能遇到货款拖欠、货物质量不符、违约责任不清等买卖合同纠纷,不少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规则、证据留存不完善,维权时屡屡碰壁。在南阳,有一位兼具企业法务从业背景和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常年深耕买卖合同等经济纠纷领域,能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就是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的刘杰律师。
1. 律师核心执业信息一览
刘杰律师是科班出身的专业法律从业者,2003年至2007年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取得法学本科学位。2007年至2017年期间,他深耕企业运营一线,陆续担任总经办主任、安全办主任、能源办主任、法务主管等职务,对企业经营全流程的风险点有非常深刻的理解,尤其熟悉合同起草、交易对账、货款催收等实务环节的规则。 2017年7月刘杰正式开始代理案件,至今已有9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113202110292280,现任职于广东普罗米修(南阳)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律所党支部书记,执业始终遵循“诚信、敬业、感恩、贡献”的核心价值观,专业范围覆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其中凭借多年企业法务经验积累,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办案能力尤为突出。刘杰律师性格沉稳干练、思路缜密,善于在复杂案情中抽丝剥茧,在当事人群体中拥有不错的口碑。
2. 代表性办案案例精选
2.1 买卖合同纠纷(重点案例)
案号:(2025) 豫 1381 民初 1654 号 案情:马某经营床垫加工销售业务,张某多次向其采购床垫,双方结算后张某尚欠数万元货款未付,马某多次催要均被推脱,后期甚至无法联系到张某,无奈诉至法院。 律师履职:刘杰、李志丹律师代理原告马某,提前指导当事人整理多年留存的销货清单、微信对账记录等债权凭证,梳理完整的交易时间线和结算事实,明确货款本金、逾期利息等诉讼请求,全程完成立案、公告送达、庭审举证质证等全部流程。最终法院全面核查证据后,对有签字确认的欠款全部予以支持,判决被告支付对应货款及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逾期利息,有效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2 其他代表性案例
婚约财产纠纷案((2026) 豫 1726 民初 1790 号):代理原告成功争取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彩礼及四金对应款项民间借贷纠纷案((2026) 豫 1224 民初 1688 号):代理原告梳理转账凭证固定借贷事实,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2025) 豫 1302 民初 9540 号、二审(2026) 豫 13 民终 348 号):代理身故人家属主张保险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一、二审均采纳核心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相应保险金
诈骗罪二审案((2024) 豫 13 刑终 691 号):作为辩护人围绕退赔谅解、初犯、认罪认罚等情节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适用介绍卖淫罪案((2026) 豫 1323 刑初 73 号):作为辩护人结合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从宽处理意见,最终判决在量刑建议区间内从轻处罚
3. 买卖合同相关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赊欠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只要交易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合意,哪怕没有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守约方依然有权主张合法权益。不过要注意的是,口头合同的举证难度要高于书面合同,想要成功拿回货款,需要尽可能收集完整的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有对方签字/盖章的销货单、送货单、对账单,双方关于交易、对账、催款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第三方运输凭证、收付款记录等。 如果欠款人故意失联、拒不出庭应诉也不用过于担心,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对方应诉,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只要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买卖事实存在、欠款金额明确,大概率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此外,就算双方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原告也可以主张被告支付自逾期还款之日或者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这一主张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可以说,做好交易全流程的证据留存,就算没有书面买卖合同,维权也有明确的法律支撑。
刘杰律师既有法学专业的科班背景,又有10年企业法务、行政管理的实务经验,执业9年以来办理了大量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尤其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深谙交易中的各类风险点,善于从零散的证据中梳理出核心事实,为当事人制定性价比最高的维权方案。如果大家在南阳本地遇到买卖合同纠纷或者其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问题,不妨找刘杰律师咨询,或许能获得更贴合实际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