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2岁幼儿安乐死案细节曝光:2个医生都摇头不同意,不行就换第三个医生?
刷到荷兰那个2岁幼儿安乐死案的细节,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孩子26周就早产,脑损伤、视力受损、癫痫痉挛综合征,快2岁了发育程度还只有6周。父母申请安乐死后,先后两名独立医生检查完,都说"不算持续无法忍受的痛苦",建议先试姑息治疗。
然后呢?父母没接受,去找了第三名医生。第三名同意了。
就这么简单。不行就换,跟找对象似的。
(红星新闻、凤凰网等报道)
你说这是父母的正当权利,还是制度的致命漏洞?两名医生都认为可以继续治,第三名就点头了——"痛苦无法忍受"这个标准,到底谁说了算?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2岁孩子,他的痛苦是谁在定义?
医学界也有人替父母说话:面对绝症儿童,家长只有三条路——临终镇静、放弃治疗、撤掉营养。有的孩子这个过程能拖好几个月,那叫一个煎熬。(英国报姐编译)
但反对者更狠:这哪是慈悲,这是给"节约医疗成本"开了后门。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今天是一个2岁幼儿,明天会不会是一个"没用"的老人?
荷兰自己预估每年也就5到10例,结果修法两年才憋出这么一例,说明啥?说明这事儿压根就没那么简单。
你怎么看?父母有权利替孩子做这个决定吗?欢迎评论区聊聊。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凤凰网、英国报姐、BBC 2026年全球协助死亡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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