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韶旭 陈桂兰)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共6项,其中,规定二手房严格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业内人士认为,沪版“国五条”明确发出了政策从严执行以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的信号。
  实施意见明确,根据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物价水平,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在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方面,实施意见称,“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对于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则将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并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对于“国五条”中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在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面,将按照全年供应量不低于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行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除建立土地出让前研判制度外,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此外,上海今年全年新开工建设、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旧住房综合改造将达10.5万套、75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万套、730万平方米。在市场监管方面,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各项制度规定,房屋管理与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配合,进一步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住房销售方案备案审核等规定。对预销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指导的,可暂不予受理销售方案备案、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对擅自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违反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的,采取暂停网上签约等措施,并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还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走势研判,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
  昨天,北京市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也出台,从7个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政策措施。京版“国五条”最引人关注的是,自3月31日起,京籍单身人士限购一套房。此外,出售非唯一住房征收20%个税,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