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中国篮协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条“对CBA第三轮江苏和天津比赛的技术代表暂停选派其工作三轮比赛”的通知。通知表示,技术代表到赛区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准确地反映赛区、赛场的真实情况。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违反赛风赛纪的情况,技术代表必须在赛后与主裁判一起及时观看比赛录像,将违反赛风赛纪的过程及人和事(包括不限于比赛时间、当事教练员、运动员、球队席人员姓名等)书面详细描述报告给联赛办公室。对第三轮江苏与天津比赛的技术代表提出批评,暂停选派技术代表工作三轮(因赛后提供的主场球迷扔杂物的书面报告不准确)。

外界对此有些意外,按照以往的经验,中国篮协如果处罚裁判或技术代表,都是内部处理,除非出现重大错漏判,才会公开处罚。而此次处罚内容涉及的技术代表并没有犯下什么严重过失,最多就算不够尽责,内部批评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处罚,结果却直接公开处罚,还被停赛三场。

因为在以前,中国篮协对于在赛场上出现疏忽或出现执法问题的裁判或技术代表,绝大多数都是进行内部处理。除非像是上赛季青岛队和八一队出现的裁判和技术代表的严重错、漏判情况,中国篮协才会公开处罚。而如今,对于外界看似不能称得上是重大错、漏判的技术代表,为何也进行了对外公告?公告中甚至还强调:一、裁判员在赛场上必须加强有效的移动,观察到位,协调配合,判罚准确,处理有据。如对没有看清楚的出界球,要实事求是判罚,不能凭感觉吹哨,必要时可以询问技术代表。二、裁判员在赛场上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六项规定”处罚的执行力度,不能出现任何理由的懈怠,不能以所谓“人性化管理”为借口而淡化或放弃对“六项规定处罚的执行”原则;每一位临场裁判员必须坚决执行。这些似乎有所指,似乎又无所指,让人想对号入座都难。

对于这次处罚,中国篮协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这不能说是处罚,只是通知。“这名技术代表只是工作没有完全尽到职责,并没有违反联赛处罚条例,因而不能说是处罚。我们委派技术代表,是根据其能力在每轮前选派的,每一轮前有可能选上,也可能选不上。而针对该名技术代表,只能说是从第4轮到第6轮,我们肯定是不选他。其次,之所以中国篮协会将此事对外公告,是一种主动揭短,提醒其他裁判或技术代表对此要加以注意的行为。”这个赛季中国篮协对于裁判和技术代表的管理变得空前严格。特别是对待出现问题的裁判和技术代表,中国篮协在处罚力度上是历年中最重的一次。而截至目前,中国篮协对于本赛季的裁判和技术代表的整体评价是:基本上达到了预期。这名篮协负责人说:“我们的裁判工作基本还是不错的,但也有一些问题。像是这次,我们就主动发出通知,给裁判和技术代表一些压力,让他们认真对待裁判工作,这有助于我们的联赛。”只是不知道公告中所指“书面报告不准确”是如何核实的?看录像?媒体报道?球迷论坛议论?还是另有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