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张家然)当地时间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声明表 示,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所以作出复审裁定,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根据WTO 规则,在“双反”关税实施5年后,美国必须取消该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双反”关税将导致倾销、补贴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对征收产品“双反”关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被称为“日落复审”。
据悉,美国政府于2008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双反 ” 关税,反倾销税率为零至210.48%,反补贴税率为2.45%至14%。2013年8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此进行第一轮“日落复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2013年11月同意对此作出快速复审。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中国连续20多年是贸易保护主义最大受害者。此次美国继续征收惩罚性关税,我国非公路轮胎产品可能基本上没办法直接出口美国市场 ,建议相关企业可以采取直接投资生产、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方式来对风险进行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