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张慧 通讯员 李维江 马宗忠)近日,五莲县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山东省园林城市”。至此,该县提出的3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圆满完成。
自2011年申请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以来,五莲县先后调整完善城市总体规划、风貌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各类规划53项,投资近10亿元进行环境建设与改造。
目前,该县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7.12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743公顷,园林绿地面积663公顷,公共绿地面积189.93公顷,拥有各类绿地广场120多处、省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60个,建成绿地广场500米服务半径体系,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54平方米,一个“山水灵秀,宜居宜业”的近海山城已基本形成。在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调查中,全县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