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赛季,我驻扎迈阿密,全程目睹了詹姆斯和热火如何费劲千辛万苦最终登顶。而在赴美之前,因为旷日持久的NBA停摆,我临时客串CBA记者,跑过一个月左右的北京队比赛,巧合的是,北京队这个赛季也获得队史首个总冠军。倒不是说我是“福星”,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情是那时经常和北京队大个子外援、这几年立下汗马功劳的兰多夫-莫里斯聊天,后来赴美和他告别,透露自己将去迈阿密驻站时,莫里斯半开玩笑地说,“哥们,少去南海滩(South beach),那里会有很多麻烦,尤其是那里的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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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詹皇将天赋带去的旖旎南海滩,全世界最著名、最有魅惑力的海滩之一,那里的夜店无论质量和数量都排在全美前列。本文的主角詹姆斯-哈登2012年总决赛发挥失常,让雷霆在迈阿密连输三场,1比4丢冠,据说就是“夜店小王子“哈登在南海滩玩得太凶,大受影响,结果比赛中表现崩盘。

莫里斯在NBA打过四年球,逛夜店是NBA球员中生活的一部分,他自然知道南海滩的深浅,所言的麻烦并非妄指。首先是烧钱,有报道称NBA球员退役五年后至少有60%的人破产,说得就是习惯在夜店一掷千金、生活奢靡的NBA球星在个人财务方面的放纵无度,最终雪崩。像詹皇在南海滩去得都是顶级夜店,消费惊人,去年夏天,他在南海滩招待几位在洛杉矶道奇打棒球的球员朋友,去了著名的“LIV”夜总会,点了大量名 贵酒水,一晚豪掷两万美元。这样的消费对于年入6000多万美元的詹姆斯来说,只是毛毛雨。但一般的球星能扛得住吗?当奢靡成为浸入骨髓的因子,大手大脚成为消费惯性,扛不住也硬撑, 破产只是个时间问题。

相比之下,像哈登这样在夜店消耗一点体力,在NBA业内根本不是个事儿,算不了什么。熟悉他的人都明白,哈登2012年总决赛发挥失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首登这样的大舞台,腿肚子不由自主地发软,而心理素质不强一向是他的软肋。这里插句题外话,哈登能力和天赋高过林书豪至少一个档次,但他的心理素质其实不如拥有大心脏的林书豪(我会在日后专栏详述这一点)。以NBA球员的体能和身体素质,前一个晚上去夜店玩几个小时,回去后睡三四个小时,晚上打比赛,基本不会受任何影响。更何况,比赛规格越高,球员自律越强,这是NBA主教练根本不需担心的事情,说哈登总决赛萎靡是因为去夜店,只是八卦媒体渲染的噱头而已。

没错,只是“八卦媒体”而已,美国的主流媒体完全不会把球员去夜店玩耍视为新闻,更不会大肆渲染。上赛季,哈登加盟火箭,流连于航天城的夜店,出手阔绰被舞女发推感谢、被舞女讥讽“家伙小”等小道漫天飞扬,但只是局限于美国不入流的八卦报道。我和转播火箭的CSN跟队记者霍华德-陈探讨过这种现象,他表示像他们电视台和其他美国主流媒体绝对不会播报这样的新闻,因为这是球员再普通不过的生活一部分,又涉及个人隐私,完全没有任何新闻价值。

NBA教练组也不会去干涉球员们的私生活。哈登出入夜店再频繁,麦克海尔从没有找过他谈话,也无任何暗示之语。打得好就打,打很长时间,打不好,就打短一点时间,再不好,直接坐冷板凳。这样的球场铁律无需教练宣示,作为职业人的NBA球员都知道如何自控。

时至今日看来,哈登两年前放弃雷霆,转投火箭,是一个完美的决定——拒绝雷霆4年5200万的合同,接过火箭5年8000万的肥约,是难以抗拒的诱惑。更不要说,他在德州可以交更少的个人所得税;连续两年入选全明星,成为火箭的领袖,率领球队杀向光明的未来,脚下铺陈的是一条宽广的巨星之路。

还有一点,“夜店王子”哈登告别俄克拉荷马,登陆休斯敦,是私生活方面升级版的“高大上”。俄城虽然毗邻德州,也是俄克拉荷马州的首府,但经济落后,城市荒蛮,基础设施落后,在那里开车,高速公路都坑坑洼洼、颠簸不平,和全美第四大城市、移民增长最快的休斯敦完全不能等量而观。更重要的是,休斯敦的脱衣舞俱乐部在全美都名声在外,德州大妞放得开,风情万种,尺度之大,一度遭到休斯敦“严打”,这里有许多在全国都有艳名的脱衣舞俱乐部。

所以,火箭两年前招募休斯敦,考虑到哈登“夜店王子”的名头,有内部人员开玩笑说,呈递给哈登的“计划书”(Plan presentation)一定要对休斯敦的夜店浓墨重彩地渲染,投其所好。

话虽戏言,但加盟火箭后,哈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夜店生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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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