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我去苹果专卖店买东西,听说我是报道火箭的记者,一位店员的话匣子砰地打开了。他问我姚明当年和一位很矮的黑人女星拍拖是怎么一回事,他用手势比划着,手一下拉到天上,一会快落到地面,还坏笑着。意思很清楚:姚明那么高,女星那么矮,怎么能搞到一块去?

这哥们说得是七年前的一桩八卦。美国《体育画报》在2007年1月透露,身高2米29的姚明和身高1.57米的黑人女星尼娅-朗拍拖,说得很邪乎,姚明很小就看尼娅-朗主演的电视剧《贝莱尔的新鲜王子》。朗是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明星,这事若属实,说明大姐朗得有多老,姚明口味得有多重,中国当时得有多开放(那时就播美剧了?)啊。当然,这是荒唐的“拉郎配”,姚明都懒得辟谣,不过到现在,在美国坊间还流传着呢。

一年后,面临另外一则流言,姚明不得不站出来慎重解释。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姚明曾接受上海媒体采访,透露他在美国NBA赛季期间偶尔会陪队友穆托姆博去夜店消遣放松。穆大叔在中国球迷中无人不知,是典型的NBA“老杆子”,2007年“黄金俱乐部案“东窗事发,他被揭是其中玩得非常嗨的欢客,NBA的水有多深,”老炮“穆大叔自然是门儿清。跟着这样的人混,能学好吗?姚明被批了,而且很重,有球迷体谅说去夜店放松很正常,不影响比赛就行,但有更多的球迷认为姚明是公众人物,也是球队核心,老去夜总会太不注意影响,也容易学坏。最后,姚明不得不庄重正色解释说,只是在客场和队友一起去放松,仅仅是喝点酒听听歌聊聊天而已,没干其他任何不好的事儿。

作为驻站休斯敦多年的一名资深记者,我得说姚明如此解释很靠谱,他是非常洁身自好的一个人。说姚明不被“腐朽的资本主义“拉下水,可能显得大姚太”高大全“,但至少是“有贼心没贼胆”。他不是不知道休斯敦脱衣舞俱乐部的艳名,有时候私下还和记者开玩笑,“最近去科罗拉多(当地一家脱衣舞俱乐部)了吧?”也会逗女记者,“也有专门为女士表演的脱衣舞俱乐部啊。”说得如此内行,不去过看似不可能,但姚明坏笑后赶紧补充一句,“我也是听说得啊,没去过,真的。”

姚明还真的没有堂而皇之地去过脱衣舞俱乐部,他所说得陪穆大叔泡吧,也就是去正常的夜店放放松。诱惑其实很多,刚来火箭,弗朗西斯、莫伯利这些火箭队友都是夜店魔王,恨不得住在店里那种,也怂恿过姚明去脱衣舞俱乐部,“姚,那里非常好玩,去吧,戴一副墨镜,没人认出来。”姚明不傻,戴墨镜是认不出脸,但身高戳在那呢。2007年拉斯维加斯全明星,光怪陆离的赌城,天空里都飘着五个字:吃喝嫖赌抽。姚明不是不想见识一下这里风情万种的俱乐部,一度也想去,但最后时刻还是打了退堂鼓,原因是树大招风,再黑的夜色也藏不住他太过伟岸的身躯。

姚明还被“钞票雨”吓过。有一次,他在酒店大堂看到喝醉的弗朗西斯抛洒钞票,以为老大疯了,好好地扔钞票,脑子真是有病。但后来也明白了,弗老大也不傻,洒得都是一叠的一美元钞票,一小捆(Stack)也就是一百块。前面专栏提过,哈登喜欢玩“美元雨”,就是换好几百甚至几千的一元钞票,一百一捆,在舞女们激情表演后,向空中抛洒钞票,让大家争先恐后地弯腰捡钱。

这样的“钞票雨”行话叫“Make it rain”,说得就是在脱衣舞俱乐部拿成捆的钱往舞女(Stripper)身上抛洒,因为饶舌乐明星肥仔乔(Joe Fat)在一首歌里提过这个词儿,在社会上逐渐流行开来,具备了“炫富挥霍”的延伸含义。

等到姚明后来退役,大半时间在中国度过,也逐渐享受生活,光顾一些高级会所。但可以肯定的是,姚明不会在那里“Make it rain”(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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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