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6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游泳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推动全民游泳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主办,江阴市体育局承办的“2016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将于4月22日至24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江斌波(总局游泳中心)

委员: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 张健(江阴)

二、安全检查官:张伟(总局游泳中心)

三、裁判

总裁判: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马吉光(上海)、倪小焰(江苏、女)、周萍(江苏、女)

裁判长:高捷(北体大)、李睿(山东)

编排记录长:姚利(江苏)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4月21日12:00前到江阴来富岛大酒店报到,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朝阳路105号。联系人:江勇,电话:13915235508。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22日12:00前,到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办理报到手续。

(三)请报名参加50米救生全能赛的代表队于4月22日13:00-14:00到比赛池适应场地,由专家进行培训。

(四)4月22日14:00进行13-17岁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设置项目的比赛。

(五)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22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六) 请各队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下载住宿宾馆等相关信息。

(七)请各代表队自带队旗。

2016年2月24日

作者:中国游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