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8月10日大连报道:

8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孙国文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该判决书认定:双方工作合同中的续约条款合法有效,如孙国文不按照合同提供劳动,俱乐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2013年1月1日,孙国文与大连一方俱乐部的前身大连阿尔滨俱乐部签订了一份3+1的合同,合同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但附加条款中的“1”明确提出:在合同期满前十个月,未经书面通知对方的视为合同期满后自动续约一年(见图)。

当时大连一方俱乐部提出合同中明确:“在合同期满前十个月,未经书面通知对方的视为合同期满后自动续约一年”。孙国文在去年12月某一天,向大连一方俱乐部寄来一封来自2015年2月28日的信函。不过,孙国文的信函有造假嫌疑,因为落款日期是2015年2月28日,告知函中却写出了“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的字样,因为大连一方是在去年7月8日入股大连阿尔滨的(见图)。

今年年初,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向中国足协、大连市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中明确提出3点请求事项:1,依法裁决大连一方俱乐部与孙国文签订的书面合同(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依然裁决孙国文立即到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工作;3.依法裁决孙国文未经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同意在2016年12月31日前的到国内外同行业单位工作。

今天,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孙国文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据辽宁杰仕孚律师事务所的康波律师介绍,该判决书认定:双方工作合同中的续约条款合法有效,合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届满。在此期间,双方应当履行合同。如孙国文不按照合同提供劳动,俱乐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据了解,孙国文目前正效力于西丙2组球队皇家社会B队,该队上赛季排名第6无缘升级。

作者:丁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