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8月29日报道:

因认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运营公司)”在官方微博中发布使用自己肖像配图的微博,雅典奥运男子110米栏冠军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滴滴出行”运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链接及图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26万元。不过真实的情况是,刘翔的主要诉求是要求“滴滴出行”进行道歉,绝非外界炒作的是针对126万元的赔偿款。

对于“滴滴出行”的行为,刘翔诉称该公司的官方微博,发布过内容为“#刘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栏!每一段结束,都是另一个开始,加油!”的配图微博。微博内容先是介绍刘翔赛跑成绩,之后转而介绍“滴滴出行”软件,并使用了六幅刘翔肖像作为配图。

在刘翔看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刘翔系“滴滴出行”代言人或与“滴滴出行”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使刘翔蒙受外界诸多误解,故起诉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链接及侵权图片,并赔礼道歉,,并由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此前法制晚报曾对此事进行过报道,报道称刘翔方面希望得到来自“滴滴出行”方面赔偿的经济损失达126万元。不过实际上,刘翔的主要诉求是要“滴滴出行”在官方微博上置顶道歉,经济赔偿并非刘翔的目的,他还是希望“滴滴出行”认错道歉。

8月29日晚间20点左右,“滴滴出行”微博发布给刘翔先生的致歉信,信中指出,“刘翔先生是世界顶级的运动员,在田径赛场取得了伟大成绩,也是奇迹的创造者。他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展现出的坚忍、执着、拼搏,也引起了我们强烈共鸣,我们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文章未经刘翔先生同意,使用刘翔先生赛场上照片用于滴滴品牌宣传推广,这一行为给刘翔先生本人造成诸多误解,我们在第一时间删除了含有刘翔先生肖像的所有侵权链接,对于此次侵权行为,我们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而刘翔-LX工作室的官方微博,也随之转发这篇道歉信,并表达了“合理维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外界所称赔偿126万和恶意炒作,我们表示不接受!”的意思。

作者:莱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