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12月30日报道:

12月28日,深圳男篮在客场以93-83击败了北京男篮,这本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常规赛,却因为昨晚北京男篮的一纸诉状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大致就是北京男篮发现深圳男篮总经理王珏在赛前与CBA公司赛事运营总监、该场竞赛巡视员方伟有过1分钟的“密谈”,认为此举违反联赛纪律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向CBA纪律委员会提告。而深圳男篮则表示“清者自清”,赛前接触只是因为方伟忧心深圳男篮板凳席后就坐人员太多,可能会发生影响联赛形象的事,要求深圳男篮加强板凳席管理。

此次事件在CBA历史上十分罕见,也让竞赛巡视员岗位破天荒地进入了普通球迷的视野。《2018-2019赛季CBA联赛竞赛工作规定》对竞赛巡视员一职的定义是:由CBA公司选派的CBA公司工作人员,代表CBA公司检查、落实、协调与联赛竞赛有关的工作。

由于竞赛巡视员的职能与竞赛工作有关,方伟又是从裁判休息室被王珏叫出,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所谓“瓜田李下”就是这么个道理。

《2018-2019赛季CBA联赛纪律准则》虽未明确对竞赛巡视员的处罚规定,但明确禁止技术代表和裁判员与俱乐部以及有关的人员有任何非工作接触,并进一步规定,如果裁判员因工作事宜需单独与俱乐部以及相关人员接触,“必须事先向联赛公司报告。”

据此,我们也可以大体推知北京男篮提告的底气和依据。

既然规则白纸黑字写在那里,合理使用规则“维护CBA联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环境”自然无可厚非,而深圳男篮通过社交媒体为自己辩护,同样是题中应有之义。接下来,CBA公司介入调查,发布调查结果,该处分处分,该澄清澄清,一切似乎顺理成章。

然而,这件事就是无端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出哪里奇怪。在切入核心论点之前,我们不妨先来看个故事。

A拿着1张借条到法院起诉B欠债不还,B掏出一张一模一样的借条辩称已经还钱。经过鉴定,A手里的是原件,而B手里的是高仿件。法官经过一番思考,判决A败诉。

不明就里的吃瓜群众可能就会问了:怎么反而是拿着原件的A输了官司呢?

这是因为,法官经过了如下思考:

1、如果B一直没有偿还借款,A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可能让B有机会接触到原件来用以仿冒的;

2、B只能在打印借条并签字的一瞬间接触到原件,而A是全程在场监督的;

3、B手里高仿件的签名存在重描现象,如果是他自己伪造,没有必要重描自己的笔迹。

法官的思维方式是正常人的思维方式,也就是所谓的“自由心证”。

自由心证原则由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法学家迪波尔最早提出,并于1791年以草案的形式固定下来,并逐渐成为法律界通用的原则。迪波尔之所以提出这一原则,是因为中世纪后期,“欧洲盛行法定证据制度,法官只能用法定的某种证据来认证事实,而不问其是否符合实际,不问法官内心是否确信。这种制度严重地束缚了法官,使其不能自如地进行合理裁判。”

自由心证原则要求法官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内心的良知、理性等对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进行判断。换言之,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而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经验和自己的理性良知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自由心证并非无底线的变通。

自由心证原则的确立,无疑让冤假错案的发生率降低了不少,同时也维护了社会正义。

回到首钢诉深圳案的本身。如果王珏真如自媒体揣测的那样,有心找方伟“走后门”以讨得判罚上的偏袒,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京媒居多的媒体工作间问路吗?可能在到处都是监控探头的场馆走廊里将方伟叫出且并肩行走吗?但凡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可能如此光明正大地行那暗室亏心之事。这是我们作为旁观者,一个基于理性的判断。

但是(这里总会有个但是),规定就是规定,如果王珏和方伟的行为确实违规,接受处罚也是天经地义,不妨以此为契机将联赛规定吃透,避免以后再授人以柄。

一个健全的社会的公民,应该敬畏那些合理的规则,也应该主动尊重那些合理的规则。有些规则本身,就是散发着“不近人情”的光芒,严格按照规则行事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个人便利,甚至使个人利益局部、暂时受损,但规则本身却是为了社会安定有序,最终促进体系中每个人的福利。

最后需要澄清的是,共同维护联赛形象不等于订立攻守同盟,互相包庇,对违规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者:赵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