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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望花区人民法院专职委员谢青在办理一起房产纠纷案件时,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原来涉案当事人陈某年逾八十,常年卧床,无法正常参加审理活动。谢青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先后多次到老人家里耐心细致地向老人释法明理,并针对老人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答疑解惑,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双方终于认可了调解方案,达成调解协议。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诉讼材料必须由陈某本人签收,考虑到陈某年事已高,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亲自到人民法院签署调解书困难较大,于是百忙之中谢青、杨小雪、李萍一行三人亲自前往陈某家中为其送去调解书并在家人见证下完成签字确认。至此,一起房产纠纷得到完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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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青为当事人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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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此案只是法院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不仅是法官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表现,更是保证当事人服判息诉的重要环节。

望花区人民法院干警始终怀揣司法为民之心,坚持司法为民,多种方式开展诉源治理,用工作中的实际行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新时代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便利。(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当事人中均为化名)

来源:望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