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看完的书9本。

01 |Nina Simone's Gum‍‍‍

喜欢程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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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2022年最喜欢的书之一,这个月又看了遍。

书的篇幅不长,一个下午翻完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讲了一个关于物件的动人故事——你那些在别人看来很普通的东西,对你来说,却可能是无价的,并且还可能不止于此……

再加上这本书有关Nina Simone,谁不爱Nina Simone呢。

书的作者Warren Ellis是Nick Cave的老搭档,Bad Seeds乐队的小提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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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ren Ellis 和 Nick Cave

他自己也有个乐队,Dirty Three。

Warren Ellis视为至宝的这样东西,是Nina Simone嚼过的一块口香糖。初听有些离谱,看完故事就不觉得了——‍‍‍‍‍‍‍‍‍‍‍‍‍‍‍‍‍‍‍‍‍‍‍‍‍‍

1999年7月1日,Nina Simone受Nick Cave之邀,担任伦敦Meltdown音乐节的压轴表演嘉宾。Nina Simone是音乐人中的音乐人,艺术家中的艺术家,在她面前,Nick Cave和Warren Ellis都化身小迷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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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Cave和Nina Simone当年的合影

上台的时候,Nina Simone嚼着一块口香糖,等到坐在钢琴前要演出了,她把那块口香糖取了出来,贴在了钢琴上。

这是Nina Simone生前最后一次在伦敦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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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一结束,Warren Ellis就冲到了钢琴那,取走了这块口香糖。

那之后很多年,他都把这块口香糖带在身边,如同一个护身符,再后来,他把它放在了一个地方,和他那些视为精神源泉的东西放在一起,一直保存着,没再看过……

直到21年后,Nick Cave要办个展了,想让Warren Ellis贡献一两样有意义的物品。Warren Ellis想到了两样东西——

一件是跟随了他多年的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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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就是Nina Simone的这块口香糖。

在决定展出这块口香糖后,Warren Ellis 还请一位珠宝设计师制作了一些金属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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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ren Ellis 把这些复制品送给了一些朋友,有的是戒指,有的是项链。

这本书的封面上,就是一条这样的项链。

就是这么一个故事。

一块嚼过的口香糖,一个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东西,先是成了一个人的护身符,后来又成艺术品一样的存在。

看这本书时,打动我的除了Warren Ellis对Nina Simmone的爱,还有那些像Warren一样珍视这块口香糖的人,比如那位珠宝设计师,还有Nick Cave个展的主办方,后者用了最高规格来展出这块口香糖。他们没有把Warren Ellis如此宝贝一块口香糖当作一件幼稚或者可笑的事。

也许就如Warren Ellis所说,最终造就这个迷人故事的,是人们的同理心,他们的爱,投射在了这块口香糖上。

此外,还有想象力。

02 |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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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买了这本书。

去三亚出差,在那儿的书店先是买了本工作有关的书,在小说区域翻到这本《蓝花》,想到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书以前只看过一本,而蓝色又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于是就买了。‍‍‍‍‍‍‍‍‍‍‍‍‍‍‍‍‍‍‍‍‍‍‍‍‍‍‍‍‍‍‍‍‍‍‍‍‍‍‍‍‍‍‍‍‍‍‍‍‍‍‍

没想到那之后一口气看完了。

《蓝花》是以诗人诺瓦利斯对少女索菲的一见倾心的故事为蓝本所写的小说。 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文字简洁、清晰,但又很生动,像在听音乐。

书里说诺瓦利斯曾为13岁的索菲做了一枚订婚戒指,上面有索菲的肖像,还刻着“索菲是我的心灵向导”,但两年后索菲就因病去世,年仅15岁。诺瓦利斯活得也不长,28岁去世。

看到后记里写,这枚戒指现在收藏在魏森费尔斯的市政博物馆。好奇那是什么样子,于是上网搜了下,还真找到了。戒指上的索菲,小小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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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想看看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有什么非虚构作品,找到一本《A House of Air》,里面有一篇《我为什么写作》,她在开头写道:

首先,我内心的某种东西迫使我去讲故事。我的意思是,让人们相信某件事真的发生了,我能获得极大的满足感。和历史不同的是,小说能够以信念进行下去。比如说:几年前,我们曾住在泰晤士河的一条驳船上,隔壁住了一位优雅的年轻男模特。他见我这么个中年妇女一副衣冠不整疲惫不堪的样子,于是带我去布莱顿的海边玩了一天。我们玩了所有的娱乐设施,所有的老虎机。我们也在沙滩走了走,然后搭了一辆敞篷巴士沿着海滩前行。真是快乐!几天后,他一个人回到布莱顿,走进了海里,直到海水漫过他的头顶,他淹死了。但当我把他写进我的一本书里时,我不忍心让他自杀。那样会意味着他的人生失败了。而实际上,他的善良,使他在我眼里,完全是成功的象征……

我这两天其实还在看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另一本书,《天使之门》。 感觉渐渐领会佩内洛普在写什么。 她似乎是在自己的作品里借着人物去追寻什么永恒的东西。 《蓝花》里,是被常人忽略的美; 《天使之门》,是有关灵魂究竟为何物。

发现我喜欢的作家,都有温柔的心。

03 |邦查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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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本我很喜欢的书。

起初看的时候,有种穿越回儿时看童话历险记的感受。

有情有义的阿美族姑娘古阿霞,邂逅了有阿斯伯格综合征的男孩帕吉鲁。 前者勇敢善良 , 感染着 身边的人; 后者温柔深情,无法正常与人对话,却懂得所有树的语 言…… 两人加 一起 ,让人 有种 天大困难 也会 跨过去的乐观。

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在朋友圈分享了一段,有个朋友回复说,“故事越到后面越悲惨,慎看”。

我懂 他的意 思,也猜到这本书后 面 大概会 如何。 结局不至于是 这位朋友所说的“ 悲惨”,或者我们对“悲惨”的定义不同,但看到最后那儿,我还是长长叹了气……

喜欢书里的人物,跟人物建立起了联系就是这样的。 你会 矛盾, 一方面你不希望“完美结局”削弱故事的力量,另一方面你又不希望书里的人物因为故事而受到伤害。

古阿霞和帕吉鲁,就像Nina Simone的那块口香糖一样,我们把我们好的那部分,投射到了他(它)们身上。 古阿霞和 帕吉鲁还是一座桥梁,连接的是《邦查女孩》里那些更古老的事物——树木和原始森林。它们是这本书的另一个主要角色,在通过人类讲故事,讲述它们的经历。

那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大原因。

04 |一千种绿,一万种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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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宣传语是“一个印度女人的‘月亮与六便士’“,但看着看着,会发现它的内容更丰富,也更复杂。

书里的确讲了一个叫嘉亚的印度女人为了追寻美追寻理想,和一位德国艺术家去了巴厘岛,最后因战乱失踪的事情,但不只是在讲理想和现实的个体冲突,还有女性生存的艰难背景。嘉亚早早就被艺术启蒙,但在父亲死后,被包办婚姻——这是无数印度女性的人生缩影。

书的前面部分,是借嘉亚儿子之口,追溯家庭的历史,描绘近代印度社会的图景。 “母亲下落不明,她遭遇了怎样的命运?”这个悬置了半本书的问题,在后面以母亲的信铺陈开来……

感觉特别适合拍成电影。

PS:书里母亲跟随的那位艺术家是真有其人,瓦尔特·施皮斯。一个对巴厘岛的艺术文化有贡献的艺术家。他后来因为是德国人被捕,被驱逐往锡兰,但他搭乘的船遭到日军飞机轰炸,最后死在了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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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特·施皮斯的画

05 |一个人消失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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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德罗·巴里科的另一本书也许大家会更熟悉,《海上钢琴师》。 那本书曾被改编为电影,常年高居各大电影榜单的前列。

《海上钢琴师》像是大笔绘就的巨幅画作,《一个人消失在世上》则像是小心翼翼的工笔,它们都有关天才的孤独,前者囿于命运,后者则跟命运开起了玩笑。

《一个人消失在世上》说的是——一个知名作家,突然有天决定不写书了,转而画肖像画……

这让我想到冯内古特的《蓝胡子》里有段互为镜像的情节,那本书里是画家不再画画,去上了创意写作课。

不过,《一个人消失在世上》里作家画的”画“,也并非我们平常所认知的画,他是用写的,具体说就是——

让人连续来画室32天,每天4小时,旁若无人地待着,随便干什么。他观察,最后写出这个人的”肖像“,再让人把这幅“肖像”带回家。 这 个过程,付费。 不是他给模特钱,而是相反。 就跟你平时请人给你画像一样。

有意思。

06 |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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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人》的改编剧已经出了三季,原著的中文版这才来了。

(原著目前一共八本,剧今年会出第四季。听出版社说争取9月前出完前三本,今年内赶上剧的进度。)

正好剧情有些忘了,于是刷了一遍书。‍‍‍‍‍‍‍‍‍‍‍‍‍‍‍‍

看完不得不佩服剧的选角,Gary Oldman演兰姆太出彩了,完美还原了书里的形象 —— 一个看起来邋遢、毒舌、日常摆烂……但又不动声色地“补锅”的老头。他这个角色塑造得太好,以至于其他人都有点像工具了。

《流人》系列的确会让人想到勒卡雷的“史迈利”间谍小说,恰好Gary Oldman也演过史迈利。但“史迈利”的故事背景毕竟是冷战时期,有点远了,而《流人》近得多。表面看在讲特工,骨子里就是一帮“加强版”的苦*打工人的故事,让人感同身受。

现实里有些公司的办公室斗争,看清了,也不逊色。

(补充:看完《流人》的“后遗症”是这两天翻出了1979年剧版的《锅匠,裁缝, 士兵,间谍》在看,太好看了,推荐。可能接下来就要把勒卡雷的小说翻出来重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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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三部曲

喜欢程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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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本书时,总想到卡拉瓦乔的那些画,写实、暴力…… 但这本书要更阴冷,也没有那么强的明暗对比。人的命运像是被浇灌了水泥,起初还在挣扎,渐渐动弹不得。

它的情节不复杂。

人为了活下去,杀了人,隐姓埋名,但还是无法逃脱,最终送了命。

整本书都压抑。

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对话,简短、磕磕巴巴,像是一开口,就用掉了所有的气力。

还怎么活呢。

08 |时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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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本书一开始还觉得有的地方挺有趣。

当时间线反过来的时候——

吃东西就成了吐;给小朋友礼物,成了一把抢走他的东西,然后看到他哭;本是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一个暴虐的地方,比如生孩子,成了把孕妇怀里的小孩抢过来,把她们推进手术室,再把小孩塞了回去……

但后来这种有趣就越来越黑色了。

因为叙述者是个纳粹,于是在他眼里,集中营的屠杀,成了收集犹太人骨灰,创造出生命,给他们衣物,再把他们送上火车,安置到各个城市……

一项善举。

于是主题也就浮现了,那些残忍的暴行,也许只有反过来看,才有道理。

跟时间旅行有关的文艺作品很多都是穿越到过去或未来,叙事时间线跟我们的现实认知一致。《时间箭》妙在,它的正反叙事都讲得通,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把当前看的一段再反过来读一遍,特别是那些对话。绝了。

马丁·艾米斯真是厉害。

(对了,今年奥斯卡最佳国际电影《利益区域》的原著,就是马丁·艾米斯写的。)

09 |烈焰焚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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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之前说过了。这儿

四月看完的书就是这些,谢谢看我的分享。

我们下个月再见。

夏天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