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一男子以自己或亲戚家需办喜事为由,以赊购方式连续两次骗取两名被害人名贵中华香烟合计38条,其骗得的香烟均被其低价出售,得款用于个人花销。5月14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了该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22年11月底,陈某向经营喜铺的被害人程某谎称,自己四日后要再婚,欲从程某处预定花车、婚礼摄像服务、糖果礼盒及香烟等。因为陈某前两次结婚均在程某处预定过花车和婚礼摄像等,程某对陈某较为信任,遂同意了陈某的订购需求,但提出自己没有经营香烟资质,便在其他商家处购买了8条“中华”牌香烟,又同意陈某在其店内取走了30份糖果礼盒。陈某许诺婚礼当天结清所有钱款,但此后便失联。

次月初,陈某以隔天亲戚家办酒席为由,欲从被害人杨某处购买14瓶酒和20条“中华”牌香烟,并要求杨某送货上门,杨某认为送货时刚好能够核实是否确有办酒席一事,便没有起疑心。随后,陈某又以香烟需装入礼盒为由,提出先把香烟带回家,次日再送酒,到时货款一并结清,并主动出示微信二维码要添加杨某为好友,但随即又借口称手机坏了无法马上验证好友请求,需要晚些通过。如此,遂取得了杨某信任,成功拿走了20条香烟。

次日早上,陈某又联系杨某,要求再增加10条“中华”牌香烟,并说酒水由酒店提供,不需要买酒了,故又从杨某处拿走了10条香烟。杨某要求其微信转账付款,但陈某借口称手机损坏还未修好,需待中午酒席结束后付现金,此后便玩起了失踪。

前述香烟均被陈某低价销赃,糖果礼盒被其自用。经鉴定,香烟零售价为450元/条,合计价值17100元。2023年1月初,陈某被抓获归案。后,陈某分别退赔了两名被害人13000元、4000元。庭审中,陈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

据了解,陈某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诈骗罪、盗窃罪,分别于1997年10月、2003年9月、2006年10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曾因犯罪多次受到刑事处罚,可从重处罚;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系坦白,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陈某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零售业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以最大程度降低交易风险。但现实场景中,当买家提出要求先赊购后付钱,亦或采取分次取走商品,再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卖家往往为了揽住生意而做出妥协。本案中,陈某正是利用了其与两被害人系同乡或者熟人关系,并抓住被害人的经营心理,此简单骗术却屡屡得逞。少数不法人员或以公司、单位名义签单、赊账,或利用店家与居民日常买卖商品形成的良好购销氛围,以短时间赊账为借口“空手套白狼”,在降低被害人警惕、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犯罪,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广大经营者务必要擦亮“火眼金睛”、提高警惕,商品交易最好当面结清,钱货两清。

大皖新闻记者曹庆 通讯员 冯晶蕊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