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中国足协通过官方渠道宣布,中超梅州客家俱乐部球员潘喜明因在中超联赛第11轮国安主场对阵客家队比赛期间实施暴力行为,脚底蹬踏对方倒地球员裆部,被处以罚停赛6场、罚款6万元的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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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日晚进行的中超第11轮角逐中,梅州客家队在领先2球的情况下,最终被国安队连入3球,从而以2比3失利。比赛第74分钟,客家队球员潘喜明因踩踏已经倒地的国安队外援法比奥裆部,被当值主裁金京元出示红牌,罚出场外。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赛后经调查确认,潘喜明的动作属暴力性质,因此决定对其加以追加处罚。

潘喜明的这次不理智举动不仅给自己带来了损失,实际也给本队、本俱乐部带来了不可挽回的利益损失。国安队的3粒进球恰恰都发生在他被罚出场后。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肖赧

编辑/徐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