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3岁男童被狗咬伤后不幸去世,孩子母亲在视频平台连续更新事件进展:“我的芒果(男童小名)因为4月21日下午6点10分左右被狗咬致重伤,在医院治疗,直到5月9日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发生在南阳市新野县上港乡赵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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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的视频显示,袭击男童的狗是一只哈士奇,樊女士说,“我要为孩子讨个说法!一只哈士奇不可能是没人养的狗。”

樊女士称,那条狗还没有找到,此前还咬过几人。

记者注意到,4月22日,当地注明为“赵岗村第五网格群”的微信群里多次发布通知:照片上这只狗已经在香乔,梁埠口,赵岗,咬伤了多人,请大家发现后及时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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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同村村民告诉记者:“关于狗的下落,目前什么说法都有。听说狗跑到另一个村,被几个年轻人打死了。

“孩子的父母我们都认识,他们坚持要找到狗主人。这可能有些不好找,公安派出所都查了监控。”这位村民称,被咬的小孩大家经常看到,长得很好看,还有个小妹妹。“这个事太令人痛心!”

就事件的调查进展,记者联系了新野县多个部门,了解到当地警方就此案已提级调查。

新野县政府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目前南阳市公安局接手了这个事,在寻找狗的下落。”

母亲质疑医院治疗不规范

据悉,4月21日,河南省南阳新野县上港乡男童小星被路边的恶犬咬伤。当天,小星接种狂犬病疫苗首针,注射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因伤情严重还紧急住进医院接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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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小星出院,5月8日小星半昏迷再次住院,5月9日抢救无效死亡。

死亡时,小星还没来得及注射第五针狂犬病疫苗。

按照国家疾控局发布的规范,狂犬病Ⅲ级暴露者应接受处置伤口、注射被动免疫制剂、接种狂犬病疫苗三个步骤的治疗。

5月15日,小星母亲樊女士告诉记者,孩子被狗咬后接受了上述治疗,但最终没有挽救生命,她质疑医院诊疗不规范导致狂犬病病毒未被中和清除。给小星处置伤口和注射免疫球蛋白的是南阳卧龙瑞和医院犬伤门诊部,门诊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按指南要求操作,尽了最大的努力。

南阳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疾控中心已成立了调查组,调查医院在处置这起医疗事件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另据媒体报道,当地村委工作人员称,涉事恶狗已被处置,狗主人仍未找到。

“此类案件通常按民事案件处理”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频引起关注。

《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我国城镇家庭宠物犬数量是5429万只。但另一方面,随着宠物饲养数量不断增加,遭到遗弃的犬、猫数量也在逐年递增。据该白皮书,流浪犬数量高达4000万只。

2019年,国家卫健委在中国动物伤害救治论坛上指出,我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猫犬咬伤。而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有研究表明,动物咬伤伤害中有76%—94%是犬造成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介绍,如经警方进一步调查,该狗有狗主人,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规定,狗主人应当向男童的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赵良善称,如非恶意犯罪,此类案件通常按民事案件处理。但他强调,如该狗系烈性犬,我国法律对烈性犬饲养作出了禁止饲养的规定,狗主人擅自饲养,且放任其进入公共场所,如主观存在故意,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主观上存在过失,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表示,若未找到饲养人,应看该恶犬活动的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尽到义务。

付建提到,恶犬伤人问题治理的一大难点,便在于发生咬人事件后,难以锁定犬主人,后续赔偿难以解决。

在付建看来,实践中,我国只要求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未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而一旦发生狗咬人事件后,其严重程度将会危及生命,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整。

来源:新闻晨报、橙柿互动、中国新闻周刊、红星新闻、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