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去世前给男人留下了一份家业,
可男人却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狂魔。
“走啊!”
“你走不走?”
“再不走我揍你了!”
中年男人狠狠盯着不远处十岁出头的男孩。
男孩虎头虎脑的,脸蛋圆圆,眼睛狭小。
在中年男人的催促下,男孩就是不肯说话,也不肯往前走。
中年男人怒了,“啪”一巴掌打肿了男孩的脸,忿忿骂:“不就是给你找个后妈,她又不吃人,你见一面能咋的了?”
男孩没有哭,眼神倔强,像个狼崽子。
在中年男人又一巴掌挥下后,男孩“呸”一下,吐了口带血丝的唾沫:“你不准娶,你要是娶了,我把你们两个都砍死!”
明明是高温下的艳阳天,中年男人突然不寒而栗。
十年后。
耿成义是个屠夫,不仅小孩看见他害怕,就算猪一听见他的脚步声都会嗯嗯直叫。
耿成义没上过学,父亲离世前给他租了一个猪肉摊,说耿成义五大三粗、满脸横肉,正好适合做屠夫。
干这一行如果干得好说不上大富大贵吧,至少也能奔小康了。
可耿成义不争气,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干了几个月铺子倒闭了,还倒欠了房东一笔钱。
兄弟乔三后悔不迭:“哥你这铺子要是不做可以让给我啊!”
因为那铺子地理位置很好,在菜市场靠大门的位置,人流量很大。
耿成义一口气吹了瓶啤酒,醉醺醺的说:“那狗屁猪肉摊子,老子早就干够了!走!去歌舞厅玩会儿。”
大手大脚、不务正业的耿成义最终还是丢了乔三这个兄弟。
乔三和他二表姐夫开长途汽车去了,走之前朝耿成义喊:“哥!那猪肉摊子挺好的,你再接着干吧!”
耿成义摆摆手:“滚吧。”
失去兄弟的耿成义感觉有点孤单,所以把全部时间都打发在了歌舞厅、电玩城和台球吧。
这天他在歌舞厅遇到了一个人,耿成义忽然觉得人生很美好,然而这个人的出现直接把耿成义逼成了真正的屠夫。
要说白莎有多美?
那是整个歌舞厅的女人都比不上的,瀑布般的大波浪卷发,火焰山一样的烈焰红唇,还有一袭夺目的红裙。
耿成义一瞬间就被吸引了,而被吸引的也包括在场的所有男士。
当白莎坐在吧台的那一刻,几乎同时有七八个男人上前搭讪。
那么如此受欢迎的白莎为什么能看上耿成义呢?
他长得并不帅,五官说不上丑吧,更准确来说是平平无奇。
其实要多亏了他的一身腱子肉。
当时刚好是夏天,耿成义颇具男子气概的身材便引起了白莎的注意。
但耿成义自己不知道。
白莎坐到他身边时,他特别受宠若惊,牛高马大的身材居然显得有一些羞怯。
白莎笑了,红唇犹如香艳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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