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伦敦首次成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东道主——那是第四届夏季奥运会。在当时,这项赛事尚处于雏形阶段,仅有2023名运动员参与角逐,这一数字规模仅与伦敦奥运会中单纯田径项目的参赛人数相当。
那时的奥运会与今日呈现的面貌截然不同。没有神圣的长跑火炬传递,也没有将体育场变幻成英伦田园牧歌画卷的壮丽开幕式。在赛场上,拔河依然是正式的夺金项目,集体体操表演也备受推崇(尤其受到实行兵役制度的北欧国家青睐)。那时的马拉松选手甚至不被鼓励在中途补水,以至于当时的冠军成绩若放在今日,恐怕连现代奥运代表队的入选资格都无法获得。
众所周知,那一年是马拉松首次采用26英里385码(约42.195公里)这一现代标准距离的年份。一个经常被忽视的事实是:这届爱德华时代的奥运会,是历史上首次引入以国家代表团巡游为核心的开幕仪式。简而言之,伦敦见证了“英国队”这一集体身份的诞生。
曾有评论指出,德国人挖掘了古奥林匹亚的遗址,法国人复兴了奥林匹克的精神,而爱德华时代的英国人则致力于将其制度化、组织化。在现代奥运会的早期岁月中,参赛门槛极低,准确地说,任何拥有足够财力抵达赛场的男性运动员都可以报名——奥林匹克之父顾拜旦男爵当时并不赞成女性出现在公共体育竞技场上。
面对日益增长的赛事关注度,负责筹办伦敦奥运会的绅士团体决定提高行政效率:他们规定只接受通过各国奥委会选拔并注册的国家代表团报名。这一管理决策在开幕式上得到了视觉化的强化——运动员们身着运动服或民族服装,以四人一排的队列步入场馆,跟随在“各自的代表、旗帜和国名标牌”之后。
奥林匹克观众的目光由此发生了不可逆转的转移:从关注运动员个体,转向了他们胸前所佩戴的旗帜。正如爱德华时代的筹委会很快意识到的那样,旗帜往往是冲突的火种。
美国奥委会派出了史上规模最大的代表团:122名男运动员(无女性)。他们身着统一队服,胸口印有星条旗。美国队的领队们雄心勃勃,誓要将英国从田径版图上抹去。他们的主战场选在了田径场,而其麾下的现代角斗士们,主要由来自纽约的爱尔兰裔美国田径明星组成。
甚至在赛事开幕前,媒体就披露了美国管理层与英国奥林匹克协会之间关于撑竿跳高规则的龃龉。英国组织者提前寄出了规则手册,并傲慢地认为没有人会提出异议。正如当时的《每日邮报》所写:“我们将我们的晚礼服和我们的游戏规则带到了全世界。”
或许正因如此,为了迎接国王亲临并主持开幕式,白城体育场的准备工作显得仓促而混乱。旗杆上匆忙升起的国旗中包括了日本(这个国家在多年后才正式参加奥运会),却唯独遗漏了瑞典和美国。
瑞典王储古斯塔夫作为瑞典业余田径协会主席,自奥运复兴以来一直是坚定的支持者。瑞典政府与英国政府不同,提供了巨额补贴,派遣了规模位居第三的国家代表团前往伦敦。当时,作为英国国王与王后贵宾的古斯塔夫王子正端坐在皇家包厢内。
面对国旗缺失的尴尬,王子在皇室东道主面前保持了得体与礼貌。美国委员会却怀疑这是一种蓄意的侮辱。他们自行准备了星条旗并将其升上旗杆。而瑞典人则只能在巡游中依靠代表团前方的那一面旗帜来维持尊严。
巡游在运动员方阵面向皇家包厢时达到高潮。随着近卫骑兵团的小号手吹响号角,旗手们理应降下旗帜向国王爱德华七世致敬。就在那一刻,所有旗帜都低头致意,唯独由加州法律系学生、铅球运动员拉尔夫·罗斯所持的星条旗傲然挺立。
尽管当时的英国媒体忽略了这一细节,但纽约的爱尔兰裔报纸《盖尔美国人》却捕捉到了罗斯的举动并大加赞赏。当一名美国体育记者重新发掘这段往事时,故事演变成了拉尔夫·罗斯在开幕式前晚被一群爱尔兰裔运动员“拉到一旁”,他们决心以此抗衡压迫爱尔兰人的英国暴君。据传这位年轻的民主主义者当时高举旗帜宣称:“这面旗帜绝不向任何世俗君主低头。”
尽管历史学家对于罗斯是否真的说过这句话,亦或是后世对故事的润色仍存争议,但事实不容抹杀:国家代表团制度成为了奥运会的常态,而那一年的美国队,也留下了奥运史上首次政治抗议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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