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巨野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22”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鲁政字〔2025〕185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菏泽巨野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2”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菏泽巨野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22”较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叠氮化钡,工艺技术不可靠、安全设施未设计、安全条件不具备、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培训走形式,刮铲离心机内叠氮化钡时操作不当,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力,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企业存在谎报情形。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人员(2人):
1.张军利,帝捷化工技术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2.丁军卫,帝捷化工二车间班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4人):
1.张勤,帝捷化工总经理,2025年4月27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巨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丁红军,帝捷化工生产部总监,2025年4月27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巨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田永杰,帝捷化工安环部总监,2025年4月27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巨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魏玉祥,帝捷化工销售部总监,2025年4月29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巨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20人):
1.孔璇,群众,巨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股股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2.孙振兴,中共党员,巨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3.左璐,中共党员,巨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4.王子先,中共党员,巨野县董官屯镇应急办主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逯心杰,中共党员,巨野县董官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建议给予其诫勉。
6.张先才,中共党员,巨野县董官屯镇人大主席。建议给予其诫勉。
7.赵英伟,中共党员,巨野县董官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8.谷海林,中共党员,巨野县董官屯镇党委书记。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9.张岩,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股负责人。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10.单海丽,中共党员,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1.于维峰,中共党员,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12.孙贵丽,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巨野县政协副主席。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13.孟凡秋,中共党员,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王静,中共党员,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董传经,无党派人士,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6.王广德,中共党员,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7.李逢伦,中共党员,巨野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8.袁赞明,中共党员,巨野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19.端木祥志,中共党员,巨野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巨野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20.张文婷,中共党员,巨野县委常委、副县长。建议给予其批评教育。
(四)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
对帝捷化工及其董事长王尚启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五)建议移交外省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的单位:
建议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将海宁市佳吉电光源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六)其他处理建议:
责成巨野县董官屯镇党委、政府,巨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巨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巨野县应急管理局、巨野县交通运输局、巨野县商务局,向巨野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巨野县委、县政府向菏泽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菏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教育培训,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菏泽市要组织巨野县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权限及程序,抓好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事故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