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报告: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网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对网民的定义为: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

2.手机上网网民:指将手机作为终端接入互联网,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彩铃彩信下载、收发邮件、浏览新闻、在线聊天等网络服务行为的网民。

3.网站:指有独立域名的web站点,其中包括CN和通用顶级域名(gTLD)下的web站点。此处的独立域名指的是每个域名最多只对应一个网站“WWW.+域名”。如:对域名cnnic.cn来说,它只有一个网站www.cnnic.cn,并非它有whois.cnnic.cn、mail.cnnic.cn……等多个网站,它们只被视为网站www.cnnic.cn的不同频道。

4.上网计算机:指至少有1人通过该台计算机连入互联网络。

5.静态网页:指URL中不含?和输入参数的网页,包括:*.htm、*.html、*.shtml、*.txt、*.xml等。

6.动态网页:指URL中含?或输入参数的网页,包括:ASP,PHP,PERL,CGI等在Server方进行处理的网页。

7.网页的编码形式:分为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和其他。其统计方法是根据网页本身的信息分析得到的,而不是通过一个网页在HTML中的声明来判断的。

8.网页的内容形式:分为文本、图像、音频和视频。其统计方法是通过文件后缀获得的。关于图像、音频、视频的文件后缀定义标准参考了MIME标准。

9.网页的更新周期:指网页的最后更新日期与当前时间之间的时间差。

10.关于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划分如下:

东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11.除非明确指出,本报告中的数据均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内。

12.本次调查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