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作者:黄绍麟 >>>http://tech.163.com/special/0009rt/Column.html

◎开放是互联网的基因

开放与自由本是互联网天性,这特性被当年制定底层通讯技术架构的人们深深烙印在基因里,即分布式架构。虽然这带来一些负面,例如网络安全或垃圾邮件问题,但既然是基因,就注定只能继续走下去。违背此特性而建立的互联网商业体,将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十年前,互联网对于传统商业世界中已习以为常的垄断,造成严重挑战,特别是需要高度资本集中的媒体行业,互联网彷佛打开了一个口。开放,结合更多的内容合作夥伴;免费,快速大量吸引用户进来。网络公司的人们意识到,唯有不断开放自己才能变成更大。

由于互联网的经济型态是规模经济,因此「变得更大」是一种无可避免的内在压力。唯有在用户规模及流量规模上更大,边际成本才会骤减。而快速变大的方法,除了张开双手结合更多夥伴之外,就是免费。在互联网的前十年里,这两招一直管用。

现在,Web 2.0 的时代迎来了第三招,人际网络。透过类似传销的方式,以人带人,社交网络服务快速取得巨量用户数。然而,成长的压力从来就没有停过,顺著互联网的自由基因,知名社交网络公司很自然的寻找出解决方法,那就是开放平台与开放个人资料。

◎不开放就没法垄断

很吊诡是吗?要在互联网上造成垄断的唯一方法,就是开放。在传统的商业世界里,企业在跑马圈地之后就把商业帝国的围墙建立起来,筑高竞争的壁垒。当然,Yahoo!等第一代互联网公司在发展起来以后,也免不了形成新的垄断,似乎是历史的宿命。

若能持续这种垄断,Yahoo!是根本没有必要推行开放战略的(Yahoo! Open Strategy)。有本事垄断的人为什么要开放?然而,Google出来了,接下去MySpace和Facebook 出来了。新的商业力量不断革去老商业力量的命,而且只有在互联网上,这种革新速度飞快得惊人。

开放本身就是互联网的基因,因为分布式的架构是很难垄断的。网际网络公司有必须不断变大的压力,然而,筑一道墙把自己围起来是有害于变大的,因为再强的互联网公司自身网站都不可能垄断全世界的流量,因为最大量的流量在自己的网站以外。

更有甚者,后起之秀会运用开放力量对既有成功者造成威胁。Google 最成功的产品之一,是无所不在的Adsense ;而Facebook率先开放平台,MySpace 率先开放用户资料,都让Yahoo!以及Google同感震动。更加的开放,变成一种强大的竞争手段。

◎技术变革是重要推手

第一代互联网所聚合并开放的是媒体内容,以Yahoo!等门户网站为代表,涉及版权,内容交易与大众传播型态变迁等议题。第二代网际网络所聚合并开放的是人际关系,以MySpace 等社交网络服务为代表,涉及隐私权,个人资料财产权与人际传播形态变迁等议题。

技术变革是促成这一切实现的重要推手,包含资料交换的标准化以及应用程序交换的标准化。前者主要是 XML等文件交换标准的普及;后者指的是Web Service 的高度发展。前者让某个网站的内容可以内嵌到其他网站,后者则是让某个网站的功能模块可以内嵌到其他网站。

10年前,门户网站要取用某家媒体的内容,双方必须经过程式开发与对接等繁琐过程。现在,网站经营者把内容依照标准的RSS格式开放出来任人随意取用。当大家都这么做的时候,内容交换的障碍一下子被抹平,内容在网络上的流通速度更加快速。

由Facebook首先提出的开放平台观念,则是让其他网站的应用可以内嵌到Facebook上。而MySpace 首先提出的个人资料开放,则是让用户可以把个人资料内嵌到别的网站上去。前者的模式是用户一站购足,后者的模式则是个人资料可携。

此外,许久以前就被倡议的,把不同网站的登入ID全部集成成一个,又重新变成热门话题。我们迎来的将是更通透,资料更快速流通,网站间更加在内容与功能上集成的互联网世界,影响到行业链的紧密集成,伴随旧商业龙头的陨殁及新龙头新起,隐私议题的争执等。开放是一条不归路,但它究竟要将我们带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