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11月10日消息,中国最大芯片代工企业中芯国际今日发布公告,称已与台积电达成和解协议。台积电将不会参与中芯国际的日常营运,中芯国际称欢迎台积电成为一名新股东。

台积电已同意,其只持有该证券,即受限于维持现状、投票及转让的若干限制。中芯国际将向台积电支付合共2亿美元,并向其授出约17.9亿股中芯国际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8%。

本次和解的主要条文包括:双方解除所有已经或可能已经诉诸待决诉讼的指控;终止中芯国际根据前份和解协议项下余下款项(约40000000 美元)的付款责任;向台积电支付合共200000000 美元(于执行时支付15000000美元,资金将以中芯国际现有现金结余拨付,余额将于四年内分期支付(2009年12余额31日前须付15000000美元、2010年12月31日前须付80000000美元、2011年12月31日前须付30000000美元、2012年12月31日前须付30000000美元及2013年12月31日前须付30000000美元);向台积电授出1789493218 股中芯国际股份(占中芯国际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已发行股本约8%),以及可按每股股份1.30港元的认购价,认购695914030股中芯国际股份 (可予调整)的认股权证(可自发行起三年内行使),致使股份发行生效后,台积电将取得中芯国际已发行股本合共约10%拥有权,并取得必要的政府及监管批准;倘违反本次和解,则采取若干补救措施。

作为和解安排的一部分,中芯国际与台积电于2009年11月9日订立股份及认股权证发行协议(《发行协议》),据此,中芯国际有条件同意向台积电发行1789493218 股新普通股以及一份认股权证,台积电可认股权证按每股1.30港元的行使价额外认购合共最多695914030股认股权证股份(假设悉数行使认股权证),分别相当于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的8.00%及3.11%,亦分别相当于经认购事项扩大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20%及2.80%(假设悉数行使认股权证)。新普通股、认股权证及认股权证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发行。

根据发行协议及认股权证协议发行及配发新普通股、认股权证及认股权证股份,须待(其中包括) 取得政府批准、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新普通股及认股权证股份上市及买卖,并批准发行认股权证后,方告完成。

除和解协议涉及的款项外,中芯国际对台积电将不会负有其他持续付款责任,而中芯国际在保密限制之下,可根据不提出起诉的契约沿用涉及加州诉讼的商业秘密及技术。中芯国际预期其向客户提供之芯片代工服务,或中芯国际之独立管理不会因和解安排而受任何干扰。

中芯国际同时称,本次和解对双方均为双赢方案,为雇员、双方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消除不确定因素。凭借新的确定因素、机遇及客户与管理的协同效益,中芯国际将会提升股东价值。(王颖)

作者: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