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5月12日消息,针对雅虎昨日披露的 支付宝已将所有权转至内资公司 一事,支付宝公司在发给网易科技的声明中解释说,这是为了符合支付管理办法,这一变动在去年已经完成。

雅虎在5月10日递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第一季度财报(10-Q文件)中有一段内容披露了上述信息。

这段内容翻译成中文是:“为了迅速取得一个重要的监管许可,阿里巴巴集团对它的支付业务支付宝进行了重组,支付宝100%的股权转给了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马云为主要股东的一家中国公司。雅虎的管理层以及他的股东雅虎和软银,正在就重组的条款以及在线支付业务适当的商业安排进行讨论”。

支付宝公司在发给网易科技的一份声明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雅虎提到的“重要的监管许可”即业内风传已久的支付牌照,这家以马云为主要股东的中国公司名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宝还透露,这份股权转变在2010年已经完成。

央行在2010年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于非金融机构的绝对控股比例有一定的要求。支付宝之前为阿里巴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美国雅虎,第三大股东也为外资的日本软银,两者加起来接近70%,不符合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此,阿里巴巴集团将支付宝变更为一家内资公司。(熊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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