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1月17日消息,针对“首页女郎”詹静质疑开心网盗用其头像一事,开心网向网易科技发来声明,称曾获得詹静经纪人授权,目前正在沟通,等待法庭调解。

近日,一位Id为“开心小魔女希希”的用户发微博称开心网未经授权盗用其头像用于首页长达三年,已经起诉,但开心网一直拖延,未给予答复。

开心网今日向网易科技发来声明,说明具体情况,内容如下:

第一,不存在盗用一说。开心网的照片的使用得到了詹静的经纪公司的许可与确认。

第二,不存在从没联系她一说。开心网相关人士与她的代理律师一直在联系,直到她在网络发布这些不实信息之前。

第三,詹静在开心上有自己的名人主页,而且一直处于更新状态,直到2012年1月16日12时还在更新;而且她在新浪微博上的加V名称叫“开心小魔女希希”。既然她一直认为开心盗用了她的照片,为何还在开心网开设名人主页并一直更新,而且在微博加V名称中使用“开心”二字?

具体情况说明:

2008年下半年,开心网在为开心网封面女郎物色人选。上海的经纪公司——上海凯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CEO冯凯帅与开心网的相关人士在沟通之后,推荐了詹静,希望开心网力推詹静。

我们查询该人名片及该公司网站信息,2009年2月初起詹静签约凯弈公司,成为网站主播及艺人。

2009年2月9日,冯凯帅与开心网员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开心可以免费使用詹静的头像,且冯对开心网的使用表示感谢,希望能有更多的合作。

当时我们在给冯凯帅的邮件中明确提出:“如果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再提供希希的照片给我们免费使用,也请提前通知我们,协商具体下线时间。”

2011年7月,我们公司接到詹静起诉,随后更换了首页图片。

2011年11月8号开庭,双方开始和谈,詹静希望与开心网展开深入合作,比如要求给予她“开心网形象大使”等头衔;每年不少于5场落地合作等。

至今,开心网方面与詹静的律师一直在沟通,仍在等待法庭的调节,我们双方此前沟通的情况是年后回来后再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