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在欧洲将无法继续使用Skype的商标,因为欧盟法庭最新裁决认为,“SKYPE”和英国卫星广播公司“SKY”,无论在拼写还是发音上都太过相似,因此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对于在视觉、发音以及概念上存在相似性的问题,法庭基本上认为,元音音节‘y'在单词’skype‘中并不比在单词’sky‘中发音更短。”欧盟法庭解释到,“此外,作为英语基础词汇的’sky‘,在单词’skype‘中仍可被清晰辨认,尽管后者是作为一个单词进行书写的。对于公众而言,’skype‘中的’sky‘将能被清晰识别,即使前者的后缀部分’pe‘没有任何具体的意义。”

“Skype”与“Sky”的商标纠纷要追溯到2004年。当时的Skype还只是一家向欧洲市场拓展的初创公司。该公司随后在欧洲以“云”作为背景图标申请了社会服务类商标名和商标样式,但此举立刻招致英国天空广播公司(Sky PLC)的反对,并将Skype起诉至卢森堡欧盟普通法庭。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微软输掉了商标名争夺官司,但这并非意味着公司要为Skype产品更名——至少目前来看,英国Sky公司尚未有此意图——他们的初衷只是不希望微软在欧盟注册Skype的商标名和商标图样。

大概在一年前,微软也曾与Sky就云存储服务SkyDrive的命名展开了法律战。而最终结果是,微软被迫将SkyDrive更名为OneDrive,放弃了“Sky”字样的使用。

译者: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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