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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4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的通报

巩留县医保局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不断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力度,根据《伊犁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在开展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等药品销售价格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巩留县松鹤医药商贸有限公司

通过对2023年1月至10月结算系统数据核查,发现该药店有16种药品存在价格超过挂网价销售。根据《伊犁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 经查实,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该药店违反了本条第一款供应药品中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于自治区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销售之规定,对该药店进行限期整改、约谈、追回违规金额18398.17元处理。

二、巩留县新华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对2023年1月至10月结算系统数据核查,发现该药店有42种药品存在价格超过挂网价销售。根据《伊犁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 经查实,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该药店违反了本条第一款供应药品中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于自治区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销售之规定,对该药店进行限期整改、约谈、追回违规金额16311.97元处理。

三、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巩留县第七十六门店

通过对2023年1月至10月结算系统数据核查,发现该药店有39种药品存在价格超过挂网价销售。根据《伊犁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 经查实,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该药店违反了本条第一款供应药品中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于自治区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销售之规定,对该药店进行限期整改、约谈、追回违规金额4663.19元处理。

四、巩留县万寿堂医药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通过对2023年1月至10月结算系统数据核查,发现该药店有21种药品存在价格超过挂网价销售。根据《伊犁州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四条 经查实,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该药店违反了本条第一款供应药品中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高于自治区药品和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销售之规定,对该药店进行限期整改、约谈、追回违规金额8695.46元处理。

今后,巩留县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对欺诈骗保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依据医保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处理,对屡犯不改的定点医药机构巩留县医疗保障局将暂停医疗服务协议或解除服务协议,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涉嫌违纪的移送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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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孔庆平 张 静

● 责编 王 敏 朱 婷

● 审核 唐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