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有群众反映,一些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存在拒收现金的情况。沈阳市民陶先生使用现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被拒绝,沈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最好用微信和支付宝,他们没法收现金,去银行办代扣业务也很麻烦。报道中称,全国多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都明确不收现金,给出的解决方案大多是找个年轻人帮忙缴费。

如今从扫码支付到刷脸支付,电子支付技术不断升级,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方式和生活习惯,使"现金"在日常交易中的使用变得愈发罕见。一段时间以来,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时有发生,此前也曾发生过个体商家、企业、学校等拒收现金的事件,有些以"未设现金办理窗口"、"后续现金存入银行麻烦"等理由堂而皇之的拒收现金,也有以"现金易丢失""避免工作人员接触现金"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作为挡箭牌。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而扫码等电子支付手段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我们不能忽视有一部分人群不便或不愿使用电子支付。

拒收现金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性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明确要求"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强调"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本次事件中,地方政务大厅有别于一般商家,作为为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应当致力于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以满足群众的合理需求和期望。公然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有损地方政府形象,也暴露了其政务服务中心对在现金收付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严重的认识误区和偏差,且这种行为也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各收费主体应当强化法治观念,政务服务大厅更应起到表率作用,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尊重群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确保群众在办事过程中能够自由选择支付方式,真正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人性化、便捷的服务,才能填平"数字鸿沟" 。

上游新闻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