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宁德、漳州、三明、泉州、南平

发布一批人事消息

来看详情——

宁德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为声等任职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宁德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

张为声兼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宁德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海峰兼任宁德市数据管理局局长;

巫白兼任宁德市招商局局长;

郑铁军兼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何孟宣兼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原宁德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6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饶建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行政学院:

经研究决定:

饶建宏兼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章鸿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连京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鹏耀任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叶振华、刘亮任宁德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重峰任宁德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春泽的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颜细斌的宁德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建勤的宁德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尤信恩的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阮良忠的宁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阿禄的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吴凌宇的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蓝晓清的宁德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细生的宁德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6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张忠锋免职的通知

宁德市司法局:

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忠锋的宁德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职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

三家企业领导人事安排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免去林国平的宁德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朱培禄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缪育祥的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6日

漳州

6月28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机构设置调整,会议任命张哲青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丁建木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明

6月27日至28日,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军强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吴成城的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远隆的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免去:

郭颖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决定:

接受郭颖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三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工作需要,决定:

接受林蔚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到龄退休,免去:

陈颖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春雄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到龄退休和工作需要,免去:

武兴强、林辉、陈晨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胡帅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仁武为三明市司法局局长;

林蔚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天明为三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郑洪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季武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罗玮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因工作需要,任命:

黄莉花、邱丽萍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泉州

6月28日,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事项,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

戴向荣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亚哲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承波同志为南安市人大常委会美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苏智谋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贯明同志为南安市民政局局长;

蔡佳荣同志为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金枢同志为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潘志卿同志为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能利同志为南安市林业局局长;

黄秋燕同志为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侯小泉同志为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

余卓立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开艺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序开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黄景山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官桥人民法庭庭长;

庄慧虹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毅刚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雷劲松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洪濑人民法庭庭长;

陈柳荣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杨玲娥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尤江岚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洪长城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吕晓辉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林应才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超程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法院诗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潘钊明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亚哲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戴向荣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谢鲁艺同志南安市人大常委会美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周庆喜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戴爱社同志南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黄天福同志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郑曙熙同志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林云发同志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王振明同志南安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周剑锋同志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侯小泉同志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潘钊明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傅唤昌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毅刚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方碧芬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洪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雷劲松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梅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庄慧虹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诗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卢君玉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官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伟平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希迎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尤江岚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超程同志南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吕晓辉同志的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人民副庭长职务;

陈开艺同志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郑萍萍同志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平

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南平市延平区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杜宏沪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丁铭的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南平市延平区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春华为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平市延平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6月27日南平市延平区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章尤敏的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大闽新闻 综合自宁德市人民政府、聚焦三明、漳州人大、南安人、延平人大